一种新型体温计的利记博彩app

文档序号:9487905阅读:353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型体温计的利记博彩app
【专利说明】
[0001]技术领域:
一种新的体温计,该体温计造型圆润,造型简洁,使用方便,既能满足日常的量体温任务,又能够很方便地进行收纳,且塑料件的把手能够给使用者一点儿心理上的安慰。
[0002]【背景技术】:
水银体温计可使随体温升高的水银柱保持原有位置,便于使用者随时观测。由于玻璃的结构比较致密,水银的性能非常稳定,所以玻璃体温计具有示值准确、稳定性高的特点,还有测量体温时不受外界环境(人体静电、电子元器、办公及家用电器等)干扰的特点,深受人们特别是医务工作者的信赖。
[0003]虽然在现在的生活中,各种电子体温计层出不穷,在各种场合已经普遍使用,但是现在在具体的使用过程中还是水银温度计占据更大的比例,但是老式的水银体温计也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是在时候用过程中要握着玻璃,不宜拿去。还有就是易破碎,测量时间稍长。
[0004]
【发明内容】
: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问题在于提供一种体温计,首先该体温计为水银体温计,在水银体温计的尾段加上一个圆环形的塑料件,该塑料件第一能够让使用者使用体温计的过程中很方便的拿取体温计,第二就是在使用完成之后能够将塑料件的挂在突起位置。
[0005]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如下:采用固定连接将圆环状塑料件和圆柱形玻璃相连,玻璃底端连接装有水银的金属头,玻璃内部为中空,可以盛装水银;
所述的固定连接是采用胶接,玻璃主体插入较大的塑料件中,并用胶水粘接;
所述的金属部位和玻璃相连为胶接,并保证金属件中的水银能够正常的流入玻璃中,并且水银不外露;
根据前述的转接插头,其特征在于:包括圆环状塑料件(1)通过固定件(2)和玻璃主体
(3)相连构成体温计的主体部件,玻璃下端通过胶接和盛装水银的金属件(4)相连;
所述的塑料件(1)整体为塑料材质,为整个体温计的手持部位,且能够通过圆环的孔将整个体温计挂在任何突起部位;
所述的固定件(2)为圆环塑料件和圆柱形玻璃之间的圆滑过渡部分,同时在靠近玻璃处通过胶接将整个玻璃固定在塑料件上;;
所述的金属件(4)内部盛装水银,在使用的过程中通过热胀冷缩原理内部的水银会流进玻璃内,这时候通过玻璃上面的刻度就能够知道体温为多少。
[0006]本发明的有益效果:与现有产品相比,本发明能够极大的方便体温计测量过程,使用该体温计,握持塑料圆环,第一能够增大接触面积,便于各种测量过程,第二就是在使用过程中,塑料件的圆环手持部位能够减少冰冷感,增加人情味,同时该体温计能够在使用完成换桌子后很方便的进行放置,减少使用空间,同时该体温计具有快速实用的特点,明确的材质以及造型能够让人很快的学会使用。
[0007]【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主体示意图;
图2是本发明俯视不意图; 图3是本发明主体的横放示意图;
附图中的标记为:包括塑料件(1)、固定件(2 )、玻璃主体(3 )、金属件(4 )、
【具体实施方式】:
一种新型体温计,其特征在于:通过手持体温计的塑料件,这时候将体温计放置在想测量的部位上面,当测量时间完成后,拿出体温计,这时候就可以读玻璃上面的刻度,就能知道体温为多少,在使用完成之后,可以将塑料件的圆环挂在墙上的突起或者其他部位,这时候就能快速放置体温计。
【主权项】
1.一种新的体温计,其特征在于:采用固定连接将圆环状塑料件和圆柱形玻璃相连,玻璃底端连接装有水银的金属头,玻璃内部为中空,可以盛装水银。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固定连接是采用胶接,玻璃主体插入较大的塑料件中,并用月父水粘接。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金属部位和玻璃相连为胶接,并保证金属件中的水银能够正常的流入玻璃中,并且水银不外露。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体温计,其特征在于:包括圆环状塑料件(1)通过固定件(2)和玻璃主体(3)相连构成体温计的主体部件,玻璃下端通过胶接和盛装水银的金属件(4)相连。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塑料件(1)整体为塑料材质,为整个体温计的手持部位,且能够通过圆环的孔将整个体温计挂在任何突起部位.。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固定件(2)为圆环塑料件和圆柱形玻璃之间的圆滑过渡部分,同时在靠近玻璃处通过胶接将整个玻璃固定在塑料件上。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金属件(4)内部盛装水银,在使用的过程中通过热胀冷缩原理内部的水银会流进玻璃内,这时候通过玻璃上面的刻度就能够知道体温为多少。
【专利摘要】发明所要解决的问题在于提供一种体温计,首先该体温计为水银体温计,在水银体温计的尾段加上一个圆环形的塑料件,该塑料件第一能够让使用者使用体温计的过程中很方便的拿取体温计,第二就是在使用完成之后能够将塑料件的挂在突起位置。
【IPC分类】G01K5/22
【公开号】CN105241562
【申请号】CN201510653308
【发明人】王勇彬
【申请人】南京博创工业产品设计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6年1月13日
【申请日】2015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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