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式破碎机的基础的利记博彩app

文档序号:5297342阅读:824来源:国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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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鄂式破碎机的基础,包括钢筋混凝土基础本体,设有工字钢其下部分浇注在所述基础本体中,其上部分露出在基础本体之上,鄂式破碎机底座与所述工字钢的上部分相固定。本实用新型由于工字钢与基础本体浇注为一体,所以工字钢在基础本体中不易松动,基础本体能够长时间保持完好,保证了鄂式破碎机长周期正常工作。工字钢的下部分与基础本体的配筋焊接,并且在工字钢的下翼缘穿孔加设地脚螺栓,大大提高了工字钢与基础本体结合的坚固程度,进一步确保了基础本体不被破坏。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实施方便,能够保证鄂式破碎机长周期运行,提高了工作效率。
【专利说明】鄂式破碎机的基础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鄂式破碎机的基础。
【背景技术】
[0002]鄂式破碎机的基础一般为钢筋混凝土基础,重量大致为破碎机自重的8-10倍,深度大于该处土地冻结的深度,一般用地脚螺栓把鄂式破碎机固定在平整的钢筋混凝土基础表面上。鄂式破碎机工作时会产生巨大的冲击力,当其与基础牢牢地固定在一起的时候,破碎机才能正常高效地工作。往往巨大的冲击力会使钢筋混凝土基础的表面很快磨损或破坏,从而引起地脚螺栓松动,这就需要经常紧固地脚螺栓,但由于钢筋混凝土基础表面已被破坏,紧固地脚螺栓只能收到一时的效果。地脚螺栓松动后,鄂式破碎机甚至会发生跳动,从而导致地脚螺栓断裂,解决的办法只能是焊接,焊接过的地脚螺栓还会经常断裂,影响破碎机正常工作。在现有的钢筋混凝土基础上,鄂式破碎机的正常运行周期短,需经常维护其与基础的联接部分,工作效率低。

【发明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能保证鄂式破碎机长周期运行的鄂式破碎机的基础。
[0004]本实用新型鄂式破碎机的基础,包括钢筋混凝土基础本体,设有工字钢其下部分浇注在所述基础本体中,其上部分露出在基础本体之上,鄂式破碎机底座与所述工字钢的上部分相固定。
[0005]所述浇注在所述基础本体中的工字钢的下部分,其下翼缘设有地脚螺栓。
[0006]所述浇注在所述基础本体中的工字钢的下部分与所述基础本体的配筋相焊接。
[0007]本实用新型把工字钢的下部分浇注在鄂式破碎机的钢筋混凝土基础本体中,工字钢与基础本体固为一体,鄂式破碎机底座与工字钢的上部分相固定,鄂式破碎机工作时产生的强大的冲击力首先作用于工字钢,再由工字钢传导给基础本体,经过工字钢的传导后,基础本体受到的冲击力被分散并弱化,而不是原有技术的直接作用于基础本体与破碎机底座相固定的地脚螺栓上。由于工字钢与基础本体浇注为一体,所以工字钢在基础本体中不易松动,基础本体能够长时间保持完好,保证了鄂式破碎机长周期正常工作,并避免了原有技术因地脚螺栓松动或断裂而需要经常紧固或焊接地脚螺栓的麻烦。为了使工字钢与基础本体结合得更加坚固,在工字钢浇注在基础本体中之前,把工字钢的下部分与基础本体的配筋焊接在一起,并且在工字钢的下翼缘穿孔加设地脚螺栓,之后再实施浇注。工字钢与配筋的焊接及地脚螺栓的设置大大提高了工字钢与基础本体结合的坚固程度,进一步确保了基础本体不被破坏。当用于固定工字钢上缘与鄂式破碎机底座的螺栓发生断裂时,直接更换螺栓即可,不必焊接从而保证螺栓的结实耐用程度。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实施方便,能够保证鄂式破碎机长周期运行,提高了工作效率。【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08]附图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09]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0010]图中,鄂式破碎机-1,基础本体-2,工字钢-3,地脚螺栓-4,配筋-5,螺栓-6。
[0011]如附图所示,在鄂式破碎机的钢筋混凝土基础浇注前,把与鄂式破碎机I底座大小相匹配的工字钢3水平排布在基础本体2的上部,所作的排布能够使工字钢的下部分浇注在基础本体中,工字钢的上部分露出在基础本体之上。把工字钢3的下部分与基础本体的配筋5相焊接,工字钢3的下翼缘穿孔设地脚螺栓4,固定地脚螺栓,对基础实施浇注,工字钢3的下部分及地脚螺栓4共同被浇注在基础本体2中。基础本体之上的工字钢3的上部分与鄂式破碎机I相固定,固定方式可以是给工字钢的上翼缘穿孔,用螺栓6把工字钢3与鄂式破碎机I的底座固定在一起。
【权利要求】
1.鄂式破碎机的基础,包括钢筋混凝土基础本体,其特征在于:设有工字钢其下部分浇注在所述基础本体中,其上部分露出在基础本体之上,鄂式破碎机底座与所述工字钢的上部分相固定。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鄂式破碎机的基础,其特征在于:浇注在所述基础本体中的工字钢的下部分,其下翼缘设有地脚螺栓。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鄂式破碎机的基础,其特征在于:浇注在所述基础本体中的工字钢的下部分与所述基础本体的配筋相焊接。
【文档编号】E02D27/44GK203452089SQ201320540832
【公开日】2014年2月26日 申请日期:2013年9月2日 优先权日:2013年9月2日
【发明者】殷付中, 杜建忠, 郝海兵, 牛世军, 刘江飞, 周鑫, 王敏娜, 甘建兵, 吴文峰, 李海建 申请人:内蒙古乌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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