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梁临水基坑开挖支护桩墙结构的利记博彩app

文档序号:5373996阅读:342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桥梁临水基坑开挖支护桩墙结构的利记博彩app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桥梁建造施工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用于桥梁临水基坑开挖支护桩墙结构。
背景技术
桥梁在跨越河流、水塘等水域时,往往有桥墩处于紧靠水边的岸上,在这些桥墩的钻孔桩基础施工时,常在水边填筑土平台作为钻机平台,而在桩基施工结束后进行承台施工时,通常需要先行设置各种形式的围堰。围堰形式的选择,与开挖的深度和渗水量的大小有关:当开挖深度在5飞米左右、渗水量较大或坑外水位较高时,通常采用钢板桩或锁口钢管桩围堰进行支护。由于常用的钢板桩或钢管桩围堰支护是柔性的,而围堰的止水是靠钢板桩或钢管桩之间的锁口密封来实现的,所以对围堰的水平位移限制要求很高。基坑开挖深度较大时,为了抵抗围堰外土和水的压力,并限制钢板桩或钢管桩围堰的水平位移,必须在围堰内设置闭合的刚性支撑,即俗称的围囹。但采用钢板桩或钢管桩围堰存在如下问题:其一,由于减少围堰内开挖土方的难度,通常将钢板桩或钢管桩围堰设置成“门”型,即临水岸边和两侧设置,而在岸边的对侧不打或少打钢板桩或钢管桩,以方便取土机械进出,在这种情况下设置闭合性的刚性支撑就变得很不方便;其二,钢板桩围堰的打桩拔桩费用、围囹费用都很高,而由于锁口钢管桩不是定型产品,所以费用更高。
发明内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用于桥梁临水基坑开挖支护桩墙结构,降低建造成本,提高支护强度。本实用新型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桥梁临水基坑开挖支护桩墙结构,所述桩墙呈水平状“门”字型结构,至少设有两排,一排桩墙与另一排桩墙之间设有填土。本实用新型进一步改进方案是,两排桩墙之间的距离在5(Tl00厘米的范围内。本实用新型更进一步改进方案是,所述桩墙由单个水泥搅拌桩相互搭接后构成,桩墙水平剖面,其长度方向的两侧呈圆弧状连续。本实用新型更进一步改进方案是,所述圆弧状连续的每一个圆弧夹角在9(Γ120度的范围内。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用本实用新型进行桥梁临水基坑开挖的支护时,将原相互搭接成格栅状结构或连接成实体的结构形式,改变成水泥搅拌桩沿直线方向依次相互搭接成排桩墙,两排或多排桩墙之间间隔一定距离, 使桩墙之间包围的土体参与抵抗外侧的水土压力,与单纯依靠加厚水泥土墙抵抗水土压力相比,能够节约水泥用量和设备台班;同时,由于桩墙之间分开一定距离,避免了后施工桩墙对已施工桩墙土体结构的扰动,对提高重力式水泥土墙的整体抗渗能力有利。由此可知,用本实用新型进行桥梁临水基坑开挖的支护时,不仅能够降低重力墙体的建造成本,同时还能增加桥梁临水基坑开挖的支护强度。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俯视平面示意图。图2为本实用新型结构侧视剖视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结合图1和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中,所述桩墙3呈水平状“门”字型结构,至少设有两排,一排桩墙3与另一排桩墙3之间设有填土 4 ;两排桩墙3之间的距离在5(Γ100厘米的范围内(本实施案例中,两排桩墙3之间的距离为80厘米);所述桩墙3由单个水泥搅拌桩I相互搭接后构成,桩墙3水平剖面,其长度方向的两侧呈圆弧状连续;所述圆弧状连续的每一个圆弧夹角在 9(Γ1 20度的范围内(本实施案例中,圆弧夹角为100度)。
权利要求1.桥梁临水基坑开挖支护桩墙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桩墙(3)呈水平状“门”字型结构,至少设有两排,一排桩墙(3)与另一排桩墙(3)之间设有填土(4)。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桥梁临水基坑开挖支护桩墙结构,其特征在于:两排桩墙(3)之间的距离在5(Tl00厘米的范围内。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桥梁临水基坑开挖支护桩墙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桩墙(3)由单个水泥搅拌桩(I)相互搭接后构成,桩墙(3)水平剖面,其长度方向的两侧呈圆弧状连续。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桥梁临水基坑开挖支护桩墙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圆弧状连 续的每一个圆弧夹角在9(Γ120度的范围内。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桥梁临水基坑开挖支护桩墙结构,所述桩墙呈水平状“门”字型结构,至少设有两排,一排桩墙与另一排桩墙之间设有填土。用本实用新型进行桥梁临水基坑开挖的支护时,将原相互搭接成格栅状结构或连接成实体的结构形式,改变成水泥搅拌桩沿直线方向依次相互搭接成排桩墙,两排或多排桩墙之间间隔一定距离,使桩墙之间包围的土体参与抵抗外侧的水土压力,与单纯依靠加厚水泥土墙抵抗水土压力相比,能够节约水泥用量和设备台班;同时,由于桩墙之间有一定距离,避免了后施工桩墙对已施工桩墙土体结构的扰动,对提高重力式水泥土墙的整体抗渗能力有利。由此可知,用本实用新型进行桥梁临水基坑开挖的支护时,不仅能够降低重力墙体的建造成本,同时还能增加桥梁临水基坑开挖的支护强度。
文档编号E02D17/02GK202954366SQ20122062092
公开日2013年5月29日 申请日期2012年11月22日 优先权日2012年11月22日
发明者董立功, 刘国承, 郑广田, 周汉林 申请人:江苏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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