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反循环钻机的钻头的利记博彩app

文档序号:5416993阅读:6335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正、反循环钻机的钻头的利记博彩app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钻头,特别是一种用于建筑工地上制作混凝土基础桩打孔的正、反循环钻机所使用的钻头。
背景技术
随着经济的发展,促使现代建筑业向高、大、深、新的方向发展,对地基基础设计、施工提出更高的要求,现有天然地基往往满足不了现代建筑的需要,大部分深基础处理采用桩基础,为了满足设计对垂直承载力、水平承载力、抗震和变形的要求,常常采用加长桩体、加粗桩径和扩大桩头来解决。桩的抗水平力,主要决定桩的抗弯强度和土抗力,桩直径在0.3~1.2m时,桩的最大抗弯零点在地面以下的2.5~5d处(对于粘性土)。桩直径越大,桩抗水平力越大,当桩顶与地面变位过大时,将引起上部结构破坏。所以加粗桩顶直径是非常必要的,因为桩的垂直、水平承载力,浅层受力最大,加大桩浅层横截面积是提高桩的垂直、水平荷载的最有效的方法。所以对于深孔桩的制作,常使用正、反循环钻机进行钻孔,若简单地加大桩顶到桩端的直径,会造成很多的浪费,若在钻孔时,先用大直径的钻头钻孔,再用小直径的钻头钻孔,小直径的钻孔不易找准钻孔的中心,会影响施工的速度。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以成型具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倒锥台的基础桩、可以更大地约束横向承载力,降低沉降值、提高垂直承载力,降低造价60%以上的正、反循环钻机的钻头。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正、反循环钻机的钻头,包括至少两个刀头,每个刀头至少装有两个翼刀,所述翼刀以钻头的轴线为轴径向均布,上部的刀头直径大于下部的刀头直径。
本发明正、反循环钻机的钻头,其中,所述翼刀的斜边与钻头轴线的夹角为5~90°。
本发明正、反循环钻机的钻头,其中,所述翼刀的斜边与钻头轴线的夹角为45°角。
本发明正、反循环钻机的钻头,其中,所述刀头为两个。
本发明正、反循环钻机的钻头,其中,所述翼刀为四个。
本发明正、反循环钻机的钻头,由于采用至少两个刀头的钻头,在换小钻头打孔时,可以很方便地找到钻孔的中心继续钻孔,加快施工速度,可以灌注出上部直径大而下部直径小的倒锥台形基础桩,由于倒锥台的作用,增大了桩体的扩散角,桩体上部的荷载由桩体和锥台共同承担,使桩和土共同作用,横向承载力受到更大约束,沉降值变低,垂直承载力提高,降低造价60%以上。


图1为本发明正、反循环钻机的钻头的结构示意图;图2为本发明正、反循环钻机的钻头的实物立体图;图3为使用本发明正、反循环钻机的钻头钻孔;图4为改换单刀头的小钻头继续钻孔;图5为将钢筋笼插入钻孔的底部;图6为灌注混凝土。
具体实施例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及实施例详述本发明。
图1及图2所示正、反循环钻机的钻头,包括两个刀头1,每个刀头装有四个翼刀2,所述翼刀2以钻头的轴线为轴径向均布,上部的刀头1直径大于下部的刀头1直径,所述翼刀2的斜边与钻头轴线的夹角为45°角。
图3~图6为使用本发明的正、反循环钻机的钻头钻孔并灌注混凝土成型基础桩的过程,在做基础桩钻孔时,首先用带有两个刀头的钻头向下钻孔,钻到设计深度时,改换小钻继续钻孔到需要的深度,将钢筋笼插入钻孔的底部,将混凝土灌入钻孔内。这样制作出的基础桩上部直径大于下部直径,中间为倒锥台形。这样的基础桩与本人在2002年1月29日申请的申请号为02203244.4、名称为“混凝土桩”的发明申请,以及同日所申请的申请号为02103619.5、名称为“混凝土桩及用于成型这种桩的螺旋钻机和方法”的发明申请所保护的混凝土桩的形状及结构是相同的。
如果正、反循环钻机的钻头包括三个以上的刀头,可成型两个以上的倒锥台,仍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这样的正、反循环钻机钻孔深度可达200米,钻孔直径最大可达3米。在成型基础桩的过程之中,倒锥台部分应尽量选择在刚度大的土层的位置,这样会效果更好。
权利要求
1.一种正、反循环钻机的钻头,其特征是包括至少两个刀头,每个刀头至少装有两个翼刀,所述翼刀以钻头的轴线为轴径向均布,上部的刀头直径大于下部的刀头直径。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正、反循环钻机的钻头,其特征是所述翼刀的斜边与钻头轴线的夹角为5~90°。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正、反循环钻机的钻头,其特征是所述翼刀的斜边与钻头轴线的夹角为45°角。
4.如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正、反循环钻机的钻头,其特征是所述刀头为两个。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正、反循环钻机的钻头,其特征是所述翼刀为四个。
全文摘要
一种正、反循环钻机的钻头,包括至少两个刀头,每个刀头至少装有两个翼刀,所述翼刀以钻头的轴线为轴径向均布,上部的刀头直径大于下部的刀头直径。这样的正、反循环钻机的钻头可以成型具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倒锥台的基础桩、可以更大地约束横向承载力,降低沉降值、提高垂直承载力,降低造价60%以上。
文档编号E02D5/34GK1510246SQ0215878
公开日2004年7月7日 申请日期2002年12月25日 优先权日2002年12月25日
发明者何庆林 申请人:何庆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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