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电式油烟净化装置的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10098274阅读:308来源:国知局
静电式油烟净化装置的制造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静电式油烟净化装置,主要应用于饮食业油烟净化及工业生产中油烟净化领域。
【背景技术】
[0002]2001年国家环保总局颁布了正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一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这一标准要求所有餐饮业企业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备。众多的企业和投资人进入到了油烟净化设备的开发生产中来,在短短的几年中,国内的油烟净化设备制造厂家象雨后春笋般多了起来,市场上良莠不齐地充满了各种品牌的各类油烟净化设备,但是油烟清除效果不理想,且能耗很高,造成严重浪费。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静电式油烟净化装置,清除油烟效果好,能耗低。
[0004]本实用新型所述的静电式油烟净化装置,包括壳体,壳体两端设置进风口和出风口,壳体内依次设置第一过滤组件、电离器、集尘箱、第二过滤组件和风机,风机与出风口相连,第一过滤组件和进风口相连;第一过滤组件包括依次设置的铝合金过滤网和活性炭过滤器;第二过滤组件包括依次设置的铝合金过滤网和活性炭过滤器。
[0005]所述的静电式油烟净化装置,油烟气体从进风口进入,经过第一过滤组件过滤后,通过电离器和集尘箱进一步过滤后,进入第二过滤组件,对气体进行二次净化后,通过风机从出风口排出。
[0006]所述的电离器包括钨钢丝,钨钢丝两端分别连接电源正极和负极;对气体中的微粒电离,使得微粒带负电荷或正电荷。
[0007]所述的集尘箱包括通电板,通电板两端分别连接电源正极和负极;吸收气体中的带正电荷或负电荷的微粒,进一步净化气体。
[0008]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0009]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通过在第一过滤组件和第二过滤组件中间设置电离器和集尘箱,能够对气体电离后,清除气体中微粒,通过第二过滤组件对气体进行二次净化,大大提升了净化效果,清除油烟效果好,能耗低。
【附图说明】
[0010]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0011]图中:1、壳体2、集尘箱3、风机4、出风口 5、铝合金过滤网6、活性炭过滤器7、电离器8、活性炭过滤器9、铝合金过滤网10、进风口。
【具体实施方式】
[0012]下面结合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描述:
[0013]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静电式油烟净化装置,包括壳体1,壳体1两端设置进风口 10和出风口 4,壳体1内依次设置第一过滤组件、电离器7、集尘箱2、第二过滤组件和风机3,风机3与出风口 4相连,第一过滤组件和进风口 10相连;第一过滤组件包括依次设置的铝合金过滤网9和活性炭过滤器8 ;第二过滤组件包括依次设置的铝合金过滤网5和活性炭过滤器6。
[0014]所述的电离器7包括钨钢丝,钨钢丝两端分别连接电源正极和负极;对气体中的微粒电离,使得微粒带负电荷或正电荷。
[0015]所述的集尘箱2包括通电板,通电板两端分别连接电源正极和负极;吸收气体中的带正电荷或负电荷的微粒,进一步净化气体。
[0016]工作过程或工作原理:
[0017]所述的静电式油烟净化装置,油烟气体从进风口 10进入,经过第一过滤组件过滤后,通过电离器7和集尘箱2进一步过滤后,进入第二过滤组件,对气体进行二次净化后,通过风机3从出风口 4排出。
【主权项】
1.一种静电式油烟净化装置,包括壳体(1),其特征在于,壳体(1)两端设置进风口(10)和出风口(4),壳体(1)内依次设置第一过滤组件、电离器(7)、集尘箱(2)、第二过滤组件和风机(3),风机(3)与出风口(4)相连,第一过滤组件和进风口(10)相连;第一过滤组件包括依次设置的铝合金过滤网(9)和活性炭过滤器(8);第二过滤组件包括依次设置的铝合金过滤网(5)和活性炭过滤器(6)。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静电式油烟净化装置,其特征在于,电离器(7)包括钨钢丝,钨钢丝两端分别连接电源正极和负极。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静电式油烟净化装置,其特征在于,集尘箱(2)包括通电板,通电板两端分别连接电源正极和负极。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静电式油烟净化装置,主要应用于饮食业油烟净化及工业生产中油烟净化领域;包括壳体,壳体两端设置进风口和出风口,壳体内依次设置第一过滤组件、电离器、集尘箱、第二过滤组件和风机,风机与出风口相连,第一过滤组件和进风口相连;第一过滤组件包括依次设置的铝合金过滤网和活性炭过滤器;第二过滤组件包括依次设置的铝合金过滤网和活性炭过滤器。本实用新型清除油烟效果好,能耗低。
【IPC分类】B03C3/47, B03C3/017, B03C3/41
【公开号】CN205008110
【申请号】CN201520667462
【发明人】李永华, 张传禄
【申请人】淄博永华滤清器制造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6年2月3日
【申请日】2015年8月31日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