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脱硝流程中尿素热解高温空气换热器的制造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锅炉脱硝设备。
【背景技术】
[0002]尿素作为SCR脱硝的常用还原剂,主要工艺有热解制氨和水解制氨工艺,相比较而言,热解制氨工艺由于系统简单、投资成本低、运行稳定、响应速度快、维护量小,越来越多地被电厂采用。目前工程上较为常规的尿素热解法是采用锅炉的冷(热)一次风作为热解风源。但即使采用热一次风(300°C左右),也达不到尿素完全热解的温度(600°C左右)要求,因此仍需对热一次风进行第二次再热。其常规的手段主要有两种:一是通过电加热器进行加热,二是通过燃油进行加热。电加热器因为系统较为简单而应用得较多。采用电加热器和燃油方式都具有能耗过大、运行成本高的缺点。
[0003]尿素热解炉的工作温度在450_600°C范围内,所以需要将300°C的热一次风通过电加热器加热到600°C,保证尿素在热解炉中进行充分热解反应,若热解炉中温度过低,在使用过程中导致尿素存积在热解炉尾部,出口风量减少,系统供氨不足,一般设计要求热解炉出口热风温度不低于3400C。
【发明内容】
[0004]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降低对热一次风进行第二次再热的能耗。
[0005]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提供了一种脱硝流程中尿素热解高温空气换热器,其特征在于,包括布置在锅炉低温过热器烟气区域内的高温空气换热器,从空预器冷一次风管道引接冷空气至高温空气换热器,高温空气换热器的出口端经由空气/空气混合器连接至尿素热解炉的入口端,在高温空气换热器的进口端及出口端间设有调节旁路,调节旁路上设有至少一个气体流量调节阀。
[0006]优选地,在所述空气/空气混合器与所述尿素热解炉的入口端之间的管路上设有电加热器。
[0007]本实用新型采用高温空气换热器对热一次风进行第二次加热,充分利用锅炉已有的高温烟气,与传统的电加热方式相比不仅能耗小,而且运行成本低。
【附图说明】
[0008]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脱硝流程中尿素热解高温空气换热器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09]为使本实用新型更明显易懂,兹以优选实施例,并配合附图作详细说明如下。
[0010]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脱硝流程中尿素热解高温空气换热器,其结构为:
[0011]从空预器冷一次风管道引接冷空气至锅炉低温过热器烟气区域内,在高温空气换热器I内经高温烟气加热至600°c后,再从高温空气换热器I引出送入尿素热解炉3中加热和分解雾化后的尿素溶液。为了使进入热解炉的高温空气温度均匀,在高温空气换热器I的出口端与尿素热解炉3的进口端间的热空气管道上设有空气/空气混合器2。
[0012]高温空气换热器I设有旁路,当机组满负荷运行时,如烟温过高,为了避免高温空气换热器I出口过高的空气温度对系统材料的影响,可以通过旁路将入口的冷空气引出一部分至高温空气换热器I出口的高温空气中将温度降低至需要的温度,冷空气流量由旁路上的气体流量调节阀4控制。
[0013]为了确保在低负荷工况下也能满足尿素热解的最低温度需要,在高温空气换热器I的出口端与尿素热解炉3的进口端间的热空气管道上还可以设置电加热器4作为备用热源。当机组低负荷运行时,如烟温过低,高温空气换热器I的出口温度不能满足尿素热解温度要求时,可启动管道上的电加热器进一步提高温度。
[0014]系统管道上设有相应的温度、压力和流量测点,满足系统控制和运行监测需要。
【主权项】
1.一种脱硝流程中尿素热解高温空气换热器,其特征在于,包括布置在锅炉低温过热器烟气区域内的高温空气换热器(I),从空预器冷一次风管道引接冷空气至高温空气换热器(I),高温空气换热器(I)的出口端经由空气/空气混合器(2)连接至尿素热解炉(3)的入口端,在高温空气换热器(I)的进口端及出口端间设有调节旁路,调节旁路上设有至少一个气体流量调节阀(4)。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脱硝流程中尿素热解高温空气换热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空气/空气混合器(2)与所述尿素热解炉(3)的入口端之间的管路上设有电加热器(5)。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脱硝流程中尿素热解高温空气换热器,其特征在于,包括布置在锅炉低温过热器烟气区域内的高温空气换热器,从空预器冷一次风管道引接冷空气至高温空气换热器,高温空气换热器的出口端经由空气/空气混合器连接至尿素热解炉的入口端,在气气换热器的进口端及出口端间设有调节旁路,调节旁路上设有至少一个气体流量调节阀。本实用新型采用高温空气换热器对热一次风进行第二次加热,充分利用锅炉已有的高温烟气,与传统的加热方式相比不仅能耗小,而且运行成本低。
【IPC分类】F23L15/00
【公开号】CN204806439
【申请号】CN201520394459
【发明人】刘进, 丁士发, 陈朝松, 陶丽, 杨凯旋, 崇培安
【申请人】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
【公开日】2015年11月25日
【申请日】201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