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有自动保险装置的点火枪的利记博彩app

文档序号:4561414阅读:405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带有自动保险装置的点火枪的利记博彩app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煤气、天然气等易燃气体的电子点火枪,特别涉及的是一种带有保险装置的电子点火枪。
目前国内外市场上的电子点火枪具保险装置仅有一个装在枪壳表面上的保险开关,在枪壳上标有“ON”、“OFF”两个位置,用手指拨动保险开关至“OFF”位置,保险开关限制了按钮的移动,每次使用后必须拨动保险开关至“OFF”位置,才能起到保险作用,使用极不方便,安全系数低,可靠性差,不能防止因小孩玩耍而带来的危险事故。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带有自动保险装置的电子点火枪,它克服了现有电子点火枪保险装置使用不方便、安全系数低的缺点。
本实用新型的设计方案是,在现有普通电子点火枪中部加上一个自动保险装置。自动保险装置由保险压杆、保险按钮、弹性体和保险限位部分组成。保险按钮在保险压杆的顶端,穿于电子点火枪外壳上的圆孔中。保险压杆上带有一弹性体,弹性体的作用是,它的弹力方向把保险压杆向上压,使保险按钮从外壳上的圆孔中向外推,伸出于外壳。保险压杆上还有一个保险限位部分,它和点火枪上的扳机限位端相对应,当保险按钮伸出于外壳时,保险限位部分和点火扳机限位端相互顶紧。这样,点火扳机就被卡紧锁定而无法扳动。而当保险按钮被按下时,保险限位部分脱离开点火扳机限位端,点火扳机不受保险装置的控制而可以扳动点火,正常使用。用完后,保险装置自动回复到保险状态,点火扳机被锁定无法扳动。
本实用新型由于安装了上述自动保险装置,大大地提高了点子点火枪的安全系数,解决了目前电子点火枪可靠性差,使用不方便,儿童玩耍易出危险的问题。并且,本实用新型利用了保险压杆上弹性体的作用,使得点火枪点火后可以自动回复保险状态,无需附加人手的另外动作,实现了自动保险功能。
以下结合附图作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第一种实施例示意图。
图2是
图1中A部放大、点火扳机处于锁定状态的示意图。
图3是
图1中A部放大、点火枪处于正常使用状态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第二种实施例示意图。
图5是图4中A部放大、点火扳机处于锁定状态的示意图。
图6是图4中A部放大、点火枪处于正常使用状态的示意图。
图7是本实用新型第三种实施例示意图。
图8是图7中A部放大、点火扳机处于锁定状态的示意图。
图9是图7中A部放大、点火枪处于正常使用状态的示意图。

图1、图2和图3所示的实施例中,保险装置由保险压杆1,保险按钮2,弹性体3和保险限位部分4组成。保险压杆1是一个杠杆,它的销钉固定在点火枪的外壳5上,外壳5的上端有一个圆孔6,保险压杆1顶端的保险按钮2从圆孔6中穿出。保险压杆1上带有一个弹性体3,弹性体3为一个扭簧,扭簧的另一端顶在外壳5上,弹力的作用使得保险压杆1另一端部的保险限位部分4顶在点火枪扳机7的扳机限位端8上。扳机限位端是一个位于点火枪扳机7上方的凸台,当它和保险限位部分4相互顶紧时,点火枪扳机7被锁定不动,点火枪无法使用,处于保险状态。当要用点火枪点火时,用拇指按下保险按钮2,推动保险压杆1向下运动,使保险限位部分4向上抬,和点火枪扳机7上的凸台(即扳机限位端8)脱离,再用食指扣动点火枪扳机7即可点火使用。使用完毕后,人手离开点火枪,保险按钮2在弹力作用下复位,保险压杆1也在弹力作用下向下压,其端部的保险限位部分4又顶回到凸台上,点火枪扳机7再一次被锁定不动,点火枪处于保险状态。
在图4、图5、图6所示的实施例中,其作用原理与第一实施例相同,所不同的是,保险压杆9是一根直杆,弹性体10是一个套在保险压杆9上的压缩弹簧,保险限位部分11位于保险压杆9顶端,为一丁字形,它与位于点火枪扳机上端侧面的扳机限位端12相对应,当点火枪处于保险状态时,保险限位部分11和扳机限位端12顶紧,点火枪扳机被锁定不动。当把保险按钮压下时,保险限位部分与扳机限位端脱离,点火枪可正常使用。用完后保险压杆9在弹簧作用下向上顶,保险限位部分11复位,又和扳机限位端12顶紧,使点火枪再一次处于保险状态。
在图7、图8、图9所示的实施例中,保险压杆12也是一根直杆,弹性体10和第二种实施例相同,是一个套在保险压杆12下部的压缩弹簧。保险限位部分13位于弹簧上部,为一个柱体,它在保险状态时与保险压杆顶在同一轴上,扳机限位端14是一个固定在点火枪枪壳内的圆孔,保险压杆12从圆孔中穿过。在保险状态时,由于弹簧的作用,保险限位部分13锁定在圆孔中,由于它和点火枪扳机7侧壁顶死,限制了扳机的运动,使点火枪处于保险状态。当把保险按钮2用拇指压下时,保险限位部分13和圆孔脱离,用食指扣动点火枪扳机7,保险限位部分13沿枪壳内的滑道滑动,点火枪处于正常使用状态。用完后,弹簧的作用力使保险装置又回复到锁定点火枪扳机的保险状态。
权利要求1.一种带有自动保险装置的电子点火枪,它由枪体、枪筒、点火装置等组成,其特征是,在枪体的中部安有一保险装置,保险装置由保险压杆、保险按钮、弹性体和保险限位部分组成,保险按钮在保险压杆的顶端,穿于电子点火枪外壳上的圆孔中,保险压杆上带有一弹性体,弹力使保险按钮从外壳上的圆孔中向外推,伸出于外壳,保险压杆上还有一保险限位部分,它和点火枪上的扳机限位端相对应,当保险按钮伸出于外壳时,保险限位部分和扳机限位端相互顶紧。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点火枪,其特征是,保险压杆是一个杠杆,弹性体是一个扭簧,扭簧的一端顶在外壳上,扳机限位端是一个位于点火枪扳机上方的凸台。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点火枪,其特征是,保险压杆是一根直杆,弹性体是一个套在保险压杆上的压缩弹簧,保险限位部分位于保险压杆顶端,为一丁字形,扳机限位端位于点火枪扳机上端侧面。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点火枪,其特征是,保险压杆是一根直杆,弹性体是一个套在保险压杆下部的弹簧,保险限位部分位于弹簧上部,为一柱体,扳机限位端是一个固定在点火枪枪壳内部的圆孔,保险压杆从圆孔中穿过。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是一种煤气、天然气等易燃气体的电子点火枪。它是在现有电子点火枪中部加上一个自动保险装置。自动保险装置由保险压杆、保险按钮、弹性体和保险限位部分组成。在保险状态下,弹性体使保险限位部分锁定住点火扳机,点火枪无法使用。本实用新型由于安装了自动保险装置,大大提高了电子点火枪的安全系数,解决了目前电子点火枪可靠性差、使用不方便的缺点。
文档编号F23Q3/00GK2360738SQ9825022
公开日2000年1月26日 申请日期1998年12月18日 优先权日1998年12月18日
发明者胡可仁 申请人:宁波长城电子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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