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力煤气燃烧器的喷火排构造的利记博彩app

文档序号:4519223阅读:539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强力煤气燃烧器的喷火排构造的利记博彩app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强力煤气燃烧器的喷火排构造,属于燃烧气体燃料的燃烧器装置技术领域。
目前,工矿企业里产生高热加温效能的器具,当电热器(HEATER)、燃油加热器、高频加热器与煤气加热器等,因其适用场所的不同,以及加热成本及效率等诸多因素而适用于不同的加热对象。例如,电热器因其耗电量高,且瞬间加热至高温的效率不好,故在工业高温加热的烘烤设备及热水锅炉等诸多场所已被舍弃不用;燃油加热器一般常用于大型锅炉的加热场所,其瞬间加热的火力虽可提升,但因燃油的成本较高,且会产生燃烧后的废气,已不适合当今着重环保观念和节省能源环境的趋势;而高频加热器的瞬间加热效率是最高的,通常用于冶金熔炉中,但其耗电量相当惊人,且设备成本也非常昂贵,很难推广至其他需要低成本的加热用途上使用;而煤气加热器是以低成本的燃气煤气作为加热源产生火焰,在普通工矿企业乃至家庭中的热水器、热水锅炉、炒菜炉、快速炉中取代电热器而得到广泛的应用,且可根据其所需的加热火力的强弱而适时采用鼓风设备强制送风,使之与高压煤气混合构成混合气体而供应超强火力燃烧,使用价值高。
但是,一般的煤气热水器中都具有一个专供喷流煤气混合气的机构部件。例如制成若干个直立式并列喷火排者,专供热水器中喷流煤气火焰使用。但是,该喷火排都是直立架设的,在喷燃火焰时各喷火排的火焰彼此独立,缺少交错混燃及扩增火焰密度的提升火力效能,且因热水器利用点火棒点燃母火管(或母火排)的母火,再通过母火引燃并列的主火排的火焰,属于旁侧触燃方式引火,引火路线不够直接,只适合在较小面积的加热腔膛中使用,使得这些并列的喷火排不易扩展而增大其喷燃火焰的加热面积,造成其不适合在一般热水锅炉或烘烤设备等较大型加热腔膛中使用,应用范围有一定局限性。
另一种制成直立式环状的喷火盘,常在一般的炒菜炉、快速炉或热水锅炉中喷燃煤气使用。这种喷火盘可通过其内部各种不同角度的喷孔,而使主炉各喷孔中的火焰交错混燃成强大的加热火焰。但是,当环状喷火盘及其加热腔膛空间增大而需加大其喷火范围时,籍助点火棒点燃主炉喷火盘(或点火棒点燃母火管再去引燃主炉喷火盘)上的煤气火焰的行进路线也不够直接(因同属旁侧触燃方式引火),且极易因加大引火范围而导致爆燃发生危险,故只适合在面积较小的加热腔膛中使用,迫使该环状喷火盘也缺乏扩大其火焰加热面积的使用效能,因此也不适合将喷火盘引用至一般的热水锅炉或烘烤设备等较大型加热腔膛中使用。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能够克服上述种种缺陷、结构新颖的强力煤气燃烧器的喷火排构造。
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现的主要是在主、母火排之间设置点火棒、感应棒及配合煤气供应管路与鼓风机相连接组成,其中煤气供应管路与鼓风机之间设置有能自动调配主、母火煤气及送风量,形成均匀的煤气混合燃气与掌握其起闭时机和点火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母火排连贯设置于各间隔并列的主火排的中间处,且各主、母火排上都具有V型喷火槽壁,各V型喷火槽壁的两侧壁面上设有相对应的并列喷孔,这些喷孔分别与其内部的主、母火煤气槽相连通,并在主、母火排的煤气槽底端交接周边处形成一个燃气腔膛;燃气腔膛旁侧的母火排的煤气槽一端底部设有母火燃气输入孔,该孔与母火排内的排状母火煤气槽相连通;可通过煤气供应管路传送强制的母火煤气及风量混合燃气至母火排的喷孔中喷出,经点火棒连续点火引燃母火煤气混合燃气,再形成排状交叉式喷燃的母火焰,此母火焰连串于各主火排的中段处;燃气腔膛底面具有一个经燃气腔膛而与各主火排内的排状主火煤气槽相连通的主火燃气输入孔,通过感应棒的母火感应端驱动煤气供应管路传送大量强制的主火煤气及空气混合煤气至各个主火排的喷孔中喷出,并立即被排状的母火火焰所引燃,而在并列的各个主火排组区域中形成强大交叉式喷燃的主火燃焰。
本实用新型的特点是通过主、母火喷火排的新型装配型式及其喷火槽壁的新颖结构设计,使各喷火排之间能形成一个交叉喷燃的高火焰密度加热区域,并可扩增该母火排去引燃主火排上的火焰加热范围,籍此提升煤气加热器的加热效率以及扩大其引火范围,提高其实用的效能。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立体装配外观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喷火排的俯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喷火排的侧视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的喷火排的A-A′剖视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的喷火排的B-B′剖视图。
图6是本实用新型的母火排火焰的喷燃立体示意图。
图7是本实用新型的主、母火排被引燃后的喷燃示意图。
参阅
图1,本实用新型主要是提供一种具有V型喷火槽壁10的主火排11及母火排12的装配结构,再配合一个常用的鼓风机2及主、母火煤气供应管路3,可以由此获得供应本实用新型喷火排所赖以需求的强力主、母火煤气混合气体。其间该主、母火排11、12的V形喷火槽壁10的双侧壁面上设有相对应的并列喷孔100,且该母火排12是连贯设置于各间隔并列的主火排11的中段,母火排12的一端壁设有点火棒4(配合图2、3所示),而离点火端较远处的并列主火排11之间通过一个基板13上架设有一个双头式火焰感应棒5,此感应棒5的双端头51、52分别伸探至主、母火排11、12顶缘的火焰加热区域。在主、母火排11、12的底端形成一个燃气腔膛1(参阅图4、图5所示),燃气腔膛1的底面具有一个主火燃气输入孔110,使之能与各主火排11内的排状主火煤气槽111相连通并通过煤气供应管路3传送大量强制的主火煤气与空气的混合燃气。在燃气腔膛旁侧的母火排12一端底部另设有母火燃气输入孔120,连通母火排12内的排状母火煤气槽121,由之通过煤气供应管路3传送强制的母火煤气与空气的混合燃气。
因此,当鼓风机2及煤气供应管路3自动开启调配供应主、母火煤气混合燃气时,经主、母火煤气电磁阀负责主、母火煤气启闭时机的控制装置(属已有专利技术,故不加赘述),先开启母火煤气混合燃气而从母火燃气输入孔120中进入母火排12的母火煤气槽121内,此时通过常规的自动安全连续点火感应电路驱动点火棒4及时连续点火,籍此引燃母火排12的V形喷火槽壁10两侧壁面上并列的喷孔100中喷流出来的母火煤气混合燃气,而形成排状的母火焰。此母火焰是连串各主火排11的中段处(如图6所示),通过双头式火焰感应棒5的感应母火的端头52可测知母火的引燃。如未引燃,则会自动关闭母火电磁阀,切断母火煤气(属于已知的且已公开的自动连续点火感应电路控制装置的技术范围);如已引燃,就会自动开启主火电磁阀而自主火燃气输入孔110中供应强旺且大量的主火煤气混合燃气,使之经由燃气腔膛1分流而进入各个并列的主火排11的主火煤气槽121内,再经各主火排11上V形喷火槽壁10两侧壁面上的并列喷孔100而喷流而出,此时便会立即被上述位居中间的排状母火焰所引燃。如未引燃,同样会经感应棒5的主火感应端头51感应,并通过常规的自动安全连续点火感应电路自动关闭主火电磁阀切断主火煤气燃气;如测知主火为母火引燃后,就形成一个交叉式喷燃成高密度火焰的加热形态且可根据加热腔膛所需的范围大小(诸如各种大小规格的热水锅炉底端或烘烤设备内的加热腔膛),籍助本装置母火排12所形成的排状母火火焰,从中立即延伸引燃各主火排11上呈长短并列排状环绕的主火燃焰(如图7所示)。该主火燃焰的加热范围可以从各主火排11两端延伸长度而加大其燃火区域,从而提高其高密度火焰的喷燃加热效率及扩大其燃火的应用范围。
再者,上述主、母火喷火排的端边都设有排水孔14,都对应设在V形喷火槽壁10的槽底,以便当将本装置放入热水锅炉等会产生水气滴落的炉具内部时,可以促使该水滴自V形喷火槽壁10的槽底排流至排水孔14外,以免槽底沉积过多水滴后会从煤气喷孔100中流入内部槽位间,造成积水而影响煤气供应以及喷流效率。
上述主、母火喷火排的槽位底端,都设有适当数量的脚架15,用以支撑并架高喷火排,以及方便地在其底端放置煤气供应管路3和进行各个管道之间的安装装配。
上述主火排两端的长度可根据欲加热的腔膛范围而变换延伸其中间母火排上的母火引燃位置。
权利要求1.一种强力煤气燃烧器的喷火排构造,主要是在主、母火排之间设置点火棒、感应棒及配合煤气供应管路与鼓风机相连接组成,其中煤气供应管路与鼓风机之间设置有能自动调配主、母火煤气及送风量,形成均匀的煤气混合燃气与掌握其起闭时机和点火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母火排连贯设置于各间隔并列的主火排的中间处,且各主、母火排上都具有V型喷火槽壁,各V型喷火槽壁的两侧壁面上设有相对应的并列喷孔,这些喷孔分别与其内部的主、母火煤气槽相连通,并在主、母火排的煤气槽底端交接周边处形成一个燃气腔膛;燃气腔膛旁侧的母火排的煤气槽一端底部设有母火燃气输入孔,该孔与母火排内的排状母火煤气槽相连通;燃气腔膛底面具有一个经燃气腔膛而与各主火排内的排状主火煤气槽相连通的主火燃气输入孔。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强力煤气燃烧器的喷火排构造,其特征在于上述主、母火喷火排的端边都设有排水孔,都对应设在V形喷火槽壁的槽底。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强力煤气燃烧器的喷火排构造,其特征在于上述主火排两端的长度可根据欲加热的腔膛范围而变换延伸其中间母火排上的母火引燃位置。
专利摘要一种强力煤气燃烧器的喷火排构造,是利用具有V形喷火槽壁、两侧壁面都设有并列喷孔的主、母火排组成。其中母火排贯通设置在间隔排列的各主火排的中段处,上述各喷孔都与其内部的主、母火煤气槽相连通,并在主、母火排的煤气槽底端形成一个燃气腔膛;燃气腔膛底面设有一个与各主火排内的排状主火煤气槽相连通的主火燃气输入孔,其旁侧母火排煤气槽一端底部也设有母火燃气输入孔。该装置通过母火引燃主火而形成交叉喷燃的高密度火焰。
文档编号F23D14/48GK2202849SQ9421935
公开日1995年7月5日 申请日期1994年9月12日 优先权日1994年9月12日
发明者陈琳藤, 朱连顺 申请人:陈琳藤, 朱连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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