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遥控点火放散枪的利记博彩app

文档序号:4554739阅读:354来源:国知局
一种遥控点火放散枪的利记博彩app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遥控点火放散枪,包括点火放散枪本体、遥控装置、滑杆支撑架和用于输送燃气的橡胶软管,橡胶软管的一端设置有连接接头,点火放散枪本体上设置有进气接口和接收控制盒,连接接头与进气接口连接;滑杆支撑架包括第一滑动套环、第二滑动套环、由三根支撑杆组成的三角支撑架和用于调节第二滑动套环的高度的三根调节杆;第一滑动套环和第二滑动套环套设于点火放散枪本体上,支撑杆的一端装设于第一滑动套环上,三根调节杆的一端固定在第二滑动套环上,三根调节杆的另一端各固定在一根支撑杆上。本实用新型采用滑竿收缩方式,在拆装过程中更加便捷,为平时作业节省时间,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提高作业效率。
【专利说明】一种遥控点火放散枪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抢修作业工具,特别涉及一种遥控点火放散枪。

【背景技术】
[0002]在日常碰口与抢修作业中停气点火作业必不可少,因此点火放散枪常常用于抢修作业中,如图1所示,现有的点火放散枪包括点火放散枪本体10、橡胶软管20和支撑架30,点火放散枪本体10 —般采用f 60无缝钢管制成,所述点火放散枪本体10的一端设置有进气接口 101,所述橡胶软管20的一端设置有丝扣接头201,橡胶软管20通过丝扣复合的连接方式与点火放散枪本体10连接。所述支撑架30为由三根钢筋组成,三根钢筋的一端通过插销301固定在点火放散枪本体10上,三根钢筋的另一端与地面接触,用于支撑点火放散枪本体10。在不需要使用点火放散枪时,按图1的视角向上翻折三根钢筋使点火放散枪本体10折叠收缩。
[0003]由于点火放散枪本体10的直径粗,其重量达14KG左右,不便于携带。目前,为了降低点火放散枪本体10的重量,其高度一般低于1.5米,致使点火放散枪达不到安全高度的要求。另外,所述橡胶软管20通过丝扣复合的方式连接,安装点火放散枪时一般需要5-6分钟,其连接方式费时费力的,并且安装和拆卸支撑架30时,需要翻折每一根钢筋,操作起来笨拙。而且上述的点火放散枪需要手动点火,因其采用点火枪近距离点火的方式,其安全系数非常低,可见现有的点火放散枪不适应抢险作业的安全、高效、简便等要求。
[0004]因而现有技术还有待改进和提高。


【发明内容】

[0005]鉴于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之处,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遥控点火放散枪,能降低点火放散枪的重量,便于携带。
[0006]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了以下技术方案:
[0007]—种遥控点火放散枪,包括点火放散枪本体、遥控装置、滑杆支撑架和用于输送燃气的橡胶软管,所述橡胶软管的一端设置有连接接头,所述点火放散枪本体上设置有进气接口和接收控制盒,所述连接接头与所述进气接口连接;所述滑杆支撑架包括:第一滑动套环、第二滑动套环、由三根支撑杆组成的三角支撑架和用于调节第二滑动套环的高度的三根调节杆;所述第一滑动套环和第二滑动套环套设于所述点火放散枪本体上,所述支撑杆的一端装设于所述第一滑动套环上,三根调节杆的一端固定在所述第二滑动套环上,三根调节杆的另一端各固定在一根支撑杆上;所述第一滑动套环上设置有用于调节第一滑动套环的大小的调节阀。
[0008]所述的遥控点火放散枪中,所述点火放散枪本体与滑杆支撑架的长度之和大于2米。
[0009]所述的遥控点火放散枪中,所述连接接头为快速接头。
[0010]所述的遥控点火放散枪中,所述接收控制盒位于所述点火放散枪本体的一端。
[0011]所述的遥控点火放散枪中,所述点火放散枪本体的直径小于40mm。
[0012]相较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遥控点火放散枪,在操作方面采用快速接头软管连接,比传统放散枪的丝扣复合管连接方式更轻便安全,易于操作;其次,本实用新型采用滑竿收缩方式,在拆装过程中更加便捷,为平时作业节省时间,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提高作业效率。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3]图1为现有技术提供的点火放散枪的结构示意图。
[0014]图2为本实用新型遥控点火放散枪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5]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遥控点火放散枪,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效果更加清楚、明确,以下参照附图并举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0016]请参阅图2,其为本实用新型遥控点火放散枪的结构示意图。如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的遥控点火放散枪包括:点火放散枪本体100、遥控装置200、橡胶软管300和滑杆支撑架400,所述橡胶软管300的一端设置有连接接头301,所述点火放散枪本体100上设置有进气接口 102,所述连接接头301与所述进气接口 102连接。橡胶软管300的另一端连接供气装置(如燃气瓶),在连接接头301连接所述进气接口 102后,可由供气装置向橡胶软管300中输送燃气。
[0017]所述滑杆支撑架400包括:第一滑动套环401、第二滑动套环402、由三根支撑杆403组成的三角支撑架和用于调节第二滑动套环402的高度的三根调节杆404。
[0018]具体实施时,所述第一滑动套环401和第二滑动套环402套设于所述点火放散枪本体100上,均可在点火放散枪本体100上滑动。所述支撑杆403的一端装设于所述第一滑动套环401上,另一端与地面接触形成的三角支撑架,能平稳地将点火放散枪本体100放置在地面上,防止点火放散枪本体100在作业过程中倾倒。
[0019]为了进一步增加稳固性,所述三根调节杆404的一端固定在所述第二滑动套环402上,三根调节杆404的另一端各固定在一根支撑杆403上(即每根调节杆404的另一端固定在相应的一根支撑杆403上),从而可根据支撑杆403的张开角度,来调节调节杆404的倾斜角度,从而调节第二滑动套环402的高度,此原理类似于伞的骨架结构原理。
[0020]优选的实施例中,所述第一滑动套环401上设置有调节阀405,通过该调节阀405调节第一滑动套环401的内径大小,从而使第一滑动套环401松开和紧固点火放散枪本体100,当第一滑动套环401松开点火放散枪本体100时,使第一滑动套环401在点火放散枪本体100上滑动,当第一滑动套环401坚固点火放散枪本体100时,固定第一滑动套环401的高度。本实用新型的遥控点火放散枪在拆装点火放散枪本体100时,只需调节调节阀405,便使能使滑杆支撑架400收放,与传统折叠收缩的拆装方式相比,其拆装过程中更加便捷,为平时作业节省时间。
[0021]请继续参阅图2,所述点火放散枪本体100上设置有接收控制盒101,且该接收控制盒101位于所述点火放散枪本体100的一端(如点火放散枪本体100的底端)。所述遥控装置200用于向接收控制盒101发射遥控指令,在接收控制盒101接收到所述遥控指令后控制点火放散枪本体100点火。
[0022]其中,所述遥控装置200与接收控制盒101的控制距离不小于50米,在现场操作中远距离遥控点火最远距离可达离点火点50米左右,安全系数明显高于传统放散枪近距离手动点火的方式,确保了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0023]为了缩短安装和拆卸时间实现快速作业,所述连接接头301为快速接头,能够在I分钟之内完成橡胶软管300与点火放散枪本体100的连接,其连接方式易于操作实现了快速连接,与传统丝扣复合连接方式相比,橡胶软管300和点火放散枪本体100连接时间大幅降低。
[0024]为了达到作业高度的要求,在本实用新型提供的遥控点火放散枪中,所述点火放散枪本体100与滑杆支撑架400的高度之和大于2米,即遥控点火放散枪安装后,其高度大于2米,而且所述点火放散枪本体100的直径小于40mm,且更优为30mm,使遥控点火放散枪的重量大幅降低,便于携带。
[0025]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所遥控点火放散枪采用了远距离遥控点火控制方式,其安全系数高;在操作方面采用快速接头软管连接,比传统放散枪的丝扣复合管连接方式更轻便安全,易于操作;其次,本实用新型采用滑竿收缩方式,在拆装过程中更加便捷,为平时作业节省时间,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提高作业效率;再次,点火放散枪本体的重量较轻便于携带’同时也节约了材料成本。
[0026]可以理解的是,对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可以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而所有这些改变或替换都应属于本实用新型所附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权利要求】
1.一种遥控点火放散枪,其特征在于,包括点火放散枪本体、遥控装置、滑杆支撑架和用于输送燃气的橡胶软管,所述橡胶软管的一端设置有连接接头,所述点火放散枪本体上设置有进气接口和接收控制盒,所述连接接头与所述进气接口连接;所述滑杆支撑架包括:第一滑动套环、第二滑动套环、由三根支撑杆组成的三角支撑架和用于调节第二滑动套环的高度的三根调节杆;所述第一滑动套环和第二滑动套环套设于所述点火放散枪本体上,所述支撑杆的一端装设于所述第一滑动套环上,三根调节杆的一端固定在所述第二滑动套环上,三根调节杆的另一端各固定在一根支撑杆上;所述第一滑动套环上设置有用于调节第一滑动套环的大小的调节阀。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遥控点火放散枪,其特征在于,所述点火放散枪本体与滑杆支撑架的长度之和大于2米。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遥控点火放散枪,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接头为快速接头。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遥控点火放散枪,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收控制盒位于所述点火放散枪本体的一端。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遥控点火放散枪,其特征在于,所述点火放散枪本体的直径小于40mm η
【文档编号】F23Q21/00GK203928002SQ201420233497
【公开日】2014年11月5日 申请日期:2014年5月8日 优先权日:2014年5月8日
【发明者】黄桂彰, 李鹏, 唐杰文, 吕枫 申请人: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