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色纺纱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色纺纱生产运输分类箱。
背景技术:
色纺纱是一种用于服饰生产的原材料,因其能实现普通染色所不能达到的朦胧的立体效果和质感,并且使用起来无污染,可以最大程度地控制色差,所以在纺织业运用广泛,前景广阔,发展空间巨大。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市场对色纺纱的需求越来越高,其生产过程也越来越受重视,运输是生产过程中的很重要的一部分,但现有的生产运输箱大多都没有分类功能,并且不能对产品进行标记,难以方便快捷的找到所需的产品,另在运输过程中常常会出现产品杂乱的现象,不便于后期的使用。针对上述问题,在原有的生产运输箱的基础上进行创新设计。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色纺纱生产运输分类箱,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生产运输过程中分类不便,不能对产品进行很好的标记,在运输过程中易杂乱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色纺纱生产运输分类箱,包括柜子、柜门、固定套筒和固定挡板,所述柜子的内部设置有照明灯,且照明灯的上方和内部分别固定有灯泡和纽扣电池,所述固定套筒安装在柜子的拐角,且固定套筒通过插销与伸缩杆相互连接,所述固定挡板通过l型固定片与伸缩杆相互连接,且l型固定片通过松紧螺丝与固定挡板和伸缩杆相互连接,所述柜门位于柜子的外侧,且柜门的外侧设置有卡片放置槽和凹槽,且二者的内部分别连接有卡片和把手。
优选的,所述箱子本体设置有6个柜子,且大小形状完全一致。
优选的,所述卡片和卡片放置槽卡槽连接。
优选的,所述固定套筒和伸缩杆组成一个伸缩机构,且其在每个柜子的内部设置有4个。
优选的,所述灯泡环形分布在照明灯的上方。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该色纺纱生产运输分类箱,与现有的生产运输箱相比较之下,将一个箱子分成了6个独立的柜子,可放置不同颜色的线,并且在每个柜子的门外都设置有卡片放置槽和把手,可以在不同的卡片放置槽内放置不同的卡片,用来区分柜子内所装线的颜色,便于操作者取线,每个柜子的内部都设置有照明灯,在光线暗的时候,可将其打开,对柜子进行照明,另柜子内部的固定挡板,可在柜子内的线未装满时,将其向下移动,对线起到固定的作用,避免在运输时出现杂乱的现象。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正面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伸缩杆和固定挡板连接结构示意图。
图中:1、箱子本体,2、柜子,3、柜门,4、卡片放置槽,5、卡片,6、固定套筒,7、插销,8、伸缩杆,9、固定挡板,10、灯泡,11、照明灯,12、纽扣电池,13、凹槽,14、把手,15、l型固定片,16、松紧螺丝。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发明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色纺纱生产运输分类箱,包括箱子本体1、柜子2、柜门3、卡片放置槽4、卡片5、固定套筒6、插销7、伸缩杆8、固定挡板9、灯泡10、照明灯11、纽扣电池12、凹槽13、把手14、l型固定片15和松紧螺丝16,箱子本体1设置有6个柜子2,且大小形状完全一致,便于同时运输不同的产品,提高了运作效率,柜子2的内部设置有照明灯11,且照明灯11的上方和内部分别固定有灯泡10和纽扣电池12,灯泡10环形分布在照明灯11的上方,让光线的分布更为均匀,固定套筒6安装在柜子2的拐角,且固定套筒6通过插销7与伸缩杆8相互连接,固定套筒6和伸缩杆8组成一个伸缩机构,且其在每个柜子2的内部设置有4个,让其顶部固定挡板9的结构更为稳固,固定挡板9通过l型固定片15与伸缩杆8相互连接,且l型固定片15通过松紧螺丝16与固定挡板9和伸缩杆8相互连接,柜门3位于柜子2的外侧,且柜门3的外侧设置有卡片放置槽4和凹槽13,且二者的内部分别连接有卡片5和把手14,卡片5和卡片放置槽4卡槽连接,便于对产品进行分类并对其进行标记,并且可多次运用。
工作原理:在使用该色纺纱生产运输分类箱时,先对该装置的结构进行简单的了解,首先通过拉动凹槽13内的把手14将柜门3打开,如有需要可将柜子2内部的照明灯11打开,由纽扣电池12提供电让照明灯11上的灯泡10发光从而达到照明的效果,然后将不同的产品装至不同的柜子2中,如某个柜子2中的产品装载完毕后柜子2还有剩余空间,拔下固定套筒6上的插销7,将与伸缩杆8相互连接的固定挡板9向下移动直至将产品压住,重新插回插销7,即可对产品进行固定,避免了运输过程中会出现杂乱的现象,最后待所有产品装载完毕,关上柜门3,在卡片5上做好标记并将其放入柜门3外的卡片放置槽4内即可对产品进行分类,方便下一站的加工操作,这就是该色纺纱生产运输分类箱的工作原理。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发明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