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护圈式带储物空间的瓶盖的利记博彩app
【专利摘要】一种饮料瓶使用的防护圈式带储物空间的瓶盖,由本体、按扣凸起、储物空间、密封膜、刺破器和防护圈组成,本体上端设有按扣凸起,按扣凸起周围设有防止按扣凸起被无意触碰的防护圈,本体内设有与按扣凸起钢性一体的刺破器,刺破器周围为储物空间,储物空间下端平面上设有密封膜。本实用新型由于采用防护圈式带储物空间的设计,使其可以实现基本水和原物质粉,饮用前处于分离状态,饮用时,经简单操作,即可制成可以即饮的制成饮料,故而,具有安全、绿色,口味鲜纯的特点,可视为是饮料最终制成和饮用的一种革命性进步,据有划时代得意义和巨大的市场潜力。
【专利说明】
【技术领域】
[0001] 一种饮料瓶使用的防护圈式带储物空间的瓶盖。 防护圈式带储物空间的瓶盖
【背景技术】
[0002] 瓶装饮料是人们喜闻乐见,广为使用的饮料形式,具有使用方便,形式多种,卫生 安全等特点。
[0003] 以前的瓶装饮料,虽然具有上述诸多优点和长处,但是,以前所有的瓶装饮料,基 本上都属于是制成饮料。制成饮料为了防腐和制做要求,饮料基本上都采用勾兑工艺制作, 而且,必需在饮料里添加允许量的防腐剂。
[0004] 采用勾兑工艺制作含有防腐剂的饮料,虽然可以基本上具有饮料的功能,满足人 们基本的饮用需求。但是,长期饮用上述饮料,勾兑工艺采用的原材料和内含的防腐剂既不 安全,也不绿色,直接危害人们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不能满足现代社会,人们对饮料绿 色和安全的需求。
【发明内容】
[0005]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防护圈式带储物空间瓶盖的设计,使得使用本实用新型 的瓶装饮料,基本水和经萃取工艺提纯的,完全绿色,没有任何有害物质的原物质粉,饮用 前处于分离状态。饮用时,只要通过简单操作,即可应时完成充分混合,使其具有安全、绿 色,口味鲜纯的特点,不仅可以满足现代社会,人们对饮料绿色和安全的需求,而且,开启一 种饮料最终制成和饮用的新模式,革命性地推动饮料向更高品质的方向发展。
[0006] 本实用新型由本体、按扣凸起、储物空间、密封膜、刺破器和防护圈组成,本体上端 设有按扣凸起,按扣凸起周围设有防止按扣凸起被无意触碰的防护圈,本体内设有与按扣 凸起钢性一体的刺破器,刺破器周围为储物空间,储物空间下端平面上设有密封膜。
[0007] 刺破器带有锋利前端,可以是矛尖式的,也可以是一字型或十字型等其他形式。
[0008] 储物空间可以是圆形,也可以是方形、菱形等其他几何形状。
[0009] 防护圈可以是圆形的,方形的,或者其它几何形状的。
[0010] 本实用新型制成后,储物空间内已经装有选定的,经萃取工艺提纯的,完全绿色, 没有任何有害物质的原物质粉。
[0011] 使用本实用新型时,将本实用新型封盖在装有基本水的饮料瓶上。饮用前,用手指 按压按扣凸起,推动与按扣凸起钢性一体的刺破器下行,刺破器锋利前端刺破储物空间下 端平面上设有密封膜,使储物空间内的原物质粉可以与瓶内储有的基本水充分接触。此时, 只要轻轻摇动饮料瓶,即可实现瓶盖内的原物质粉与瓶内储有的基本水充分混合,使其成 为可以即饮的安全、绿色,口味鲜纯的制成饮料。
[0012] 本实用新型由于采用防护圈式带储物空间的设计,使其可以实现基本水和原物质 粉,饮用前处于分离状态,饮用时,经简单操作,即可制成可以即饮的制成饮料,故而,具有 安全、绿色,口味鲜纯的特点,可视为是饮料最终制成和饮用的一种革命性进步,据有划时 代的意义和巨大的市场潜力。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3] 附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也是说明书摘要用图。图中各标号分别是: (1)本体,(2)防护圈,(3)按扣凸起,(4)储物空间,(5)刺破器,(6)密封膜。
【具体实施方式】
[0014] 现举一实例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说明。 实施例
[0015] 以用通用食品包装塑料材料制作本实用新型为例,本体1直径31. 3mm,高度 13mm,壁厚1mm ;防护圈2外直径为18mm,壁厚1mm,高度1. 5mm;按扣凸起3直径13mm,弧高 1mm ;储物空间4外形结构为柱形,外直径18mm,壁厚lmm,高度8mm ;刺破器5为正十字形, 十字边长1〇_,高度为1〇_,顶端带有与正十字形相一致的刃口;密封膜6为铝箔材料,厚 度为0. 2mm,密封粘贴在储物空间5外结构端面。
【权利要求】
1. 一种防护圈式带储物空间的瓶盖,由本体、按扣凸起、储物空间、密封膜、刺破器和防 护圈组成,其特征在于:本体上端设有按扣凸起,按扣凸起周围设有防止按扣凸起被无意触 碰的防护圈,本体内设有与按扣凸起钢性一体的刺破器,刺破器周围为储物空间,储物空间 下端平面上设有密封膜。
【文档编号】B65D81/32GK203877232SQ201420240836
【公开日】2014年10月15日 申请日期:2014年5月13日 优先权日:2014年5月13日
【发明者】邓瑞明 申请人:邓瑞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