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品尝式酒瓶盖的利记博彩app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容器的密封包装,特别是涉及玻璃容器的密封,防伪包装。
一般的酒瓶瓶盖多为压入或旋装在瓶口上的盖体或塞入瓶口内的塞体经密封处理而成。这样的瓶装酒液由于无法为消费者提供可品尝的机会,所以不能辨别瓶内液体特别是酒的真伪、优劣,同时,也给造假者提供可乘之机,使其以假乱真。目前,虽然也有一些用于防伪为目的酒瓶瓶盖用于酒瓶上,但防伪的力度不够,消费者在购买时仍然难除心中疑虑。也有人试制品尝瓶内酒液的瓶盖,但终因结构不完善而无法实施。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避免上述已有技术存在的问题,提供一种在不破坏密封包装的情况下可多次品尝鉴别瓶内液体的真伪而不影响其液体的质量、且具包装严密,适于各种酒类、饮料等瓶装液体的密封、防伪包装。
本实用新型以如下技术方案实现它是将盖体5制成通腔式结构,在盖体5下端腔口内安装由弹簧10、封闭球11、球阀座12构成的单向球阀,在盖体5上端插入抽液管3,在抽液管3下端的进液口腔内安装由封闭球7、弹簧8、球阀座9构成的双向球阀,抽液管3下端外缘装有与盖体5内腔相配合的密封胶环15,抽液管3插装有取液管2,取液管2下端装有可控制球阀开闭的顶针6,在取液管2上部罩有可旋装在盖体5上的副瓶盖1。
本实用新型所具有的有益效果由于本实用新型采用了上述结构,即在通腔盖体下端装有单向球阀,插入盖体内的抽液管与盖体内腔过盈密封,抽液管下端进液腔装有双向球阀,以及在相应部位设置的密封垫,均保证了容器的密封包装和液流的单向性,液体不渗漏。通过设置在抽液管内取液管下端的顶针可以很方便的提取瓶内液体,次数不受限制,这种品尝式瓶盖为消费者提供了可品尝鉴别瓶内液体的机会而不破坏其密封性能。它具有包装严密,无法伪造等优点,适于各种液体的密封、防伪包装,而且瓶盖可以回收再利用,价格合理,易于推广。
附图为全剖结构示意图。
以下结合附图和最佳实施例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附图给出了本实用新型一种最佳结构的示意图,其中盖体5制成上部为帽状式结构,上中下部为一体的贯通的内腔结构,在盖体5下端的腔口内先放进弹簧10,将封闭球11放在球阀座12上,装上密封垫13,将其旋进放有弹簧10的盖体5下腔口内,此处的弹簧10、封闭球11和球阀座12构成的单向球阀如同闸门一样,在盖体5内插入抽液管3,插入前先在抽液管3下端进液口内腔依次放置封闭球7、弹簧8,再旋进放置另一个封闭球7的球阀座9并构成双向球阀,在球阀座9与抽液管间放置密封垫14,以确保其密封性能。在抽液管3下端外缘处装有与盖体内腔相配合的密封胶环15,将上述的抽液管3插入盖体5内。取液管2的下端安装顶针6,然后将取液管2插入抽液管3内,顶针6正常的位置正好位于弹簧8顶端封闭球7的顶上。盖体5内顶部装有密封垫4以确保密封性,取液管2的上部罩有帽状结构的副瓶盖1,它与盖体5上端经螺纹装配,副瓶盖1还可用做品酒时的饮具。球阀座设置有进液口,封闭球坐落其口上,在外力作用下开或闭,起闸门作用控制瓶内液体的流出。副瓶盖1与盖体5、球阀座9与抽液管3以及球阀座12与盖体5下腔口均经螺纹相配合。
使用方法先将副瓶盖1拧下来放在一边,向上提抽液管3在空气作用下,盖体5下放封闭球11打开抽液管3下端的封闭球7封闭,液体就会流进盖体5和抽液管3中间,当液体一毫升时停下然后取液管2和抽液管3同时向下按,这时,取液管2下端的顶针6顶开抽液管3,上面的封闭球7、盖体5下面的封闭球11封闭,在力的作用下,液体就会冲开抽液管3下面的封闭球7流进取液管2内,然后用大拇指堵住取液管2上面的小孔抽出取液管2,把液体倒进副瓶盖1的凹面里,就可以品尝了。制作时,应注意弹簧的力度。
权利要求1.一种品尝式酒瓶盖,包括盖体、密封垫,其特征在于盖体(5)为通腔结构,在盖体(5)下端腔口内安装由弹簧(10)、封闭球(11)、球阀座(12)构成的单向球阀,在盖体(5)上端插入抽液管(3),在抽液管(3)下端的进液口腔内安装由封闭球(7)、弹簧(8)、球阀座(9)构成的双向球阀,抽液管(3)下端外缘装有与盖体(5)内腔相配合的密封胶环(15),抽液管(3)插装有取液管(2),取液管(2)下端装有可控制双向球阀开闭的顶针(6),在取液管(2)上部罩有旋装在盖体(5)上的付瓶盖(1)。
专利摘要一种品尝式酒瓶盖,属于容器的密封包装。它由制成通腔的盖体、盖体下端装有单向球阀,在盖体上端插入其下端装有双向球阀的抽液管,抽液管上插入下端装有顶针的取液管及相应部位的密封垫,在取液管上端置有与盖体相配合的副瓶盖构成。本实用新型可在不破坏密封包装的情况下多次品尝、鉴别瓶内液体的真伪,具有包装严密,无法伪装等优点,适用于各种酒类、饮料等瓶装液体的密封包装。
文档编号B65D41/00GK2468931SQ0122105
公开日2002年1月2日 申请日期2001年4月10日 优先权日2001年4月10日
发明者蔡丙南 申请人:蔡丙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