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机动车辆的安全行驶机构的利记博彩app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机动车辆的安全行驶机构,尤其是带有一个轿厢的小型机动车的安全行驶机构。
为改善撞车时机动车乘客的安全,已知通过变形区、额定断裂点等措施可消耗掉撞击能量并且基本上不会造成轿厢的损伤。安全带和气囊将用于保证乘客的进一步的安全。
例如在US-PS5564745中公开了一种主框架,该主框架在其前端和后端范围内变窄并具有与前、后轮相应的边框。边框通过额定断裂点与主框连接,撞车时断裂点将受到破坏并因而能消耗掉一部分撞击能。
在US-PS4826209中公开了一种底盘,在底盘的前段设置有两个相互铰接的梁。撞击时,前梁对应于被铰接的梁顺第一方向旋转,而机动车的其余部分对应于被铰接的梁顺相反的方向旋转。采用此方式,部分撞击能被前段的变形消耗掉并且部分撞击能被变换成转动消耗掉。
但这种安全系统仅适用于较大的机动车。在小型车辆上则缺少安装这类安全系统的必要的空间。
故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机动车的安全行驶机构,尤其是说明书开始时所述方式的小型机动车的安全行驶机构,采用此安全行驶机构,撞击时将消耗掉大部分撞击能。
本发明的目的的实现方案如下,即机动车辆的安全行驶机构,尤其是带有一个轿厢的小型机动车辆的安全行驶机构,其特征在于,—一个在轿厢的整个前段倾斜向上伸展的车底板,—两个在该前段下方利用纵向梁安装在安全梁上的前轮,和—一个设置在前轮前面的、与轿厢的前边棱和纵向梁连接的、带有一个额定断裂点的保险挡板。
采用本发明的安全行驶机构,在撞击一刻保险挡板被破坏后,前轮在倾斜向上伸展的车底板下方被推移,从而使轿厢被提升并被推移到相撞的车辆上或被推移到后者上方。因而作用于前端的撞击力被转换成以后轮为基点的车辆的转动。
根据本发明的一有益的设计,在前段内的车底板以约25°-45°的角度向上伸展。
视轮胎尺寸的大小,该角度范围保证了前轮在车底板下的移动,其中前轮同样也会吸收掉一部分撞击能。
在本发明的另一有益的设计中规定,安全梁的分别与纵向梁相背的一端可旋摆地与轿厢连接。
此点在撞击时可实现前轮足够大幅度的旋摆移动。
本发明的另一有益的设计规定,安全梁在其中间段处穿过材料块。
这种材料块在正常情况下将起着稳定安全梁的作用并且在撞击情况下将作为另一吸收能量的件起作用。制作材料块的一种有益的材料是塑料,例如聚氨酯等,制作材料块的结构为蜂窝结构。对材料的选择重要的一点是,一方面是在正常工作时的强度,另一方面是在撞击的情况下通过其自身的损坏可以吸收能量。同样还可以考虑,设置一种伸缩式梁结构,该梁结构在超过极限值时进行伸缩,此点例如在US-PS5752718中做了说明。
按照本发明另一有益的设计规定,在后轮的范围内设置有一个垂直于轿厢背侧伸展的、可向路面旋摆的支承弓。
这样一种设计机构可防止撞击后车辆的倾倒,尤其是小型车辆撞击后的倾倒,后者仅有一个后轮或两个轮距很窄的、并列设置的后轮。其中支承弓与轿厢锁固在一起并且利用一个弹簧向路面方向加有预应力,从而使其在车辆撞击时或倾斜时自动释放并且使车辆支承在路面上。
其中按照本发明的另一有益的设计,支承弓在其面向路面的一侧备有制动面,从而在支承的同时也降低了速度。
下面将对附图中示出的本发明的实施例做进一步的说明。图中示出
图1为带有安全行驶机构的小型机动车的侧视示意图;图2为在撞击的第一阶段带有安全行驶机构的小型机动车的侧视示意图;图3为在撞击的第二阶段带有安全行驶机构的小型机动车的侧视示意图;图4为在撞击的第三阶段带有安全行驶机构的小型机动车的侧视示意图。
图1中所示的机动车10涉及的是一种车身约为2米的小型市内交通车。为确保这样一种车辆的必要的安全,轿厢12与方程-I式赛车的硬壳式结构相同。
如图2至图4中所示,轿厢12具有一个在整个前段倾斜向上,以约25°-45°的角伸展的车底板14。
在前段的下方设置有车前轮16。前轮16利用纵向梁20固定在安全梁18上。保险挡板22位于前轮16的前面,所述保险挡板固定在纵向梁20的一端并一直延伸到轿厢的前边棱24的范围并且在此处同样被固定住。保险挡板22具有一个垂直于车辆宽度延伸的额定断裂点26。安全梁18由纵向梁20开始一直延伸到轿厢12的中间段并且在该处与轿厢12可旋摆地连接。在轿厢12上的旋摆点28和在纵向梁20上的铰接点30之间的安全梁18的中间段处设有一个可破坏或可撕裂的材料块32,安全梁18从该材料块中穿过。材料块32延伸到倾斜的车底板14和前轮16间的空腔内。该材料块优选由塑料制成,其结构为蜂窝结构构成。
在轿厢的背侧,安全行驶车架在后轮34的范围内具有一个垂直于车宽伸展的支承弓36,如图4所示,该支承弓36可向地面或路面旋摆。支承弓36与轿厢12锁固在一起并利用一个弹簧40等向路面38方向加有预应力。根据车辆的纵向或横向倾斜度可实现支承弓36的释放。支承弓36在面向路面38的一侧备有制动面42。
当具有上述安全行驶机构的车辆10撞车时,首先保险挡板22的额定断裂点26被破坏掉。因而使安全梁18释放。在继续的撞击运动中,保险挡板22顶在作为撞击对象的车辆上,并使安全梁18与前轮16一起向后移至车底板14下方。同时克服材料块32的阻力并破坏掉材料块32。前轮16在车底板14下的继续移动14将导致轿厢12提升到作为撞击对象的车辆上或在后者上方。当轿厢12的纵向--或横向倾斜超过一定的值时,在此值时前轮16脱离与路面的接触,后支承弓36被释放,从而可以防止车辆的倾翻。
上述安全行驶机构需要一个相对小的安全空间,从而不需要相应的变形区等,因而尤其适用于小型车辆。
权利要求1.机动车辆的安全行驶机构,尤其是具有一个轿厢的小型车辆的安全行驶机构,其特征在于,—一个在轿厢(12)的整个前段倾斜向上伸展的车底板(14),—两个在该前段下方利用纵向梁(20)安装在安全梁(18)上的前轮(16),和—一个设置在前轮(16)前面的、与轿厢(12)的前边棱(24)和纵向梁(20)连接的、具有一额定断裂点(26)的保险挡板(22)。
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动车辆的安全行驶机构,其特征在于,车底板(14)以约25°-45°的角度向上伸展。
3.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动车辆的安全行驶机构,其特征在于,安全梁(18)的分别与纵向梁(20)相背的一端可旋摆地与轿厢(12)连接。
4.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动车辆的安全行驶机构,其特征在于,安全梁(18)在其中间段处穿过材料块(32)。
5.按照权利要求4所述的机动车辆的安全行驶机构,其特征在于,材料块(32)为聚氨酯。
6.按照权利要求4所述的机动车辆的安全行驶机构,其特征在于,材料块(32)由蜂窝结构构成。
7.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动车辆的安全行驶机构,其特征在于,在后轮(34)范围内设置有一个垂直于轿厢(12)背侧伸展的、可向路面(38)旋摆的支承弓(36)。
8.按照权利要求7所述的机动车辆的安全行驶机构,其特征在于,支承弓(36)与轿厢(12)锁固在一起并利用一弹簧(40)向路面(38)方向上加有预应力。
9.按照权利要求7所述的机动车辆的安全行驶机构,其特征在于,支承弓(36)在其面向路面(38)的一侧备有制动面。
专利摘要机动车辆的安全行驶机构,尤其是具有轿厢的小型车辆的安全行驶机构,包括-一个在轿厢的整个前段倾斜向上伸展的车辆底板,-两个在该前段下方利用纵向梁安装在安全梁上的前轮,和-一个设置在前轮前面的、与轿厢的前边棱和纵梁连接的、具有一额定断裂点的保险挡板。
文档编号B62D63/02GK2395931SQ9921498
公开日2000年9月13日 申请日期1999年7月8日 优先权日1998年7月8日
发明者朱利斯·凯思 申请人:Ivm工程股份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