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车用地板总成的传力与变形结构、车用地板总成和车的利记博彩app

文档序号:4075531阅读:284来源:国知局
用于车用地板总成的传力与变形结构、车用地板总成和车的利记博彩app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用于车用地板总成的传力与变形结构、车用地板总成以及汽车。该传力与变形结构包括门槛、地板、沿纵向布置于地板上且呈凸起状的中央通道、沿横向布置于地板上且两端分别与门槛和中央通道相连的单座椅横梁,门槛和所述中央通道上分别设置有门槛加强板和中央通道加强板,其中由单座椅横梁和地板所构成的第二区域的强度大于由门槛和门槛加强板所构成的第三区域的强度,并且第三区域的强度大于由中央通道所构成的第一区域的强度。采用本实用新型能传递碰撞力并通过控制变形模式,减少侧面柱碰中侧面结构的侵入量,尤其能够避免大量变形发生在乘员侧地板处,保证了乘员的生存空间。它可使车身各种材料分布更加合理,显著节约成本并减轻车身重量。
【专利说明】用于车用地板总成的传力与变形结构、车用地板总成和车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传力与变形结构,尤其涉及一种用于车用地板总成的传力与变形结构、车用地板总成以及汽车。本实用新型属于汽车被动安全领域。
【背景技术】
[0002]前地板总成与门槛结构的设计直接决定侧面柱碰车身安全的好与坏。在侧面柱碰工况下,刚性柱对侧面结构会造成极大的侵入,而被侵入的车门和地板则会挤压乘员舱,直接危害到乘员的人身安全。一般来说,侵入量越大,乘员所受到的伤害也越严重。所以,侧面柱碰主要设计目标则是减少侧面结构的侵入量,由于地板总成结构的重要性,也即怎样尽可能的减少地板结构在碰撞方向的侵入量。
[0003]针对侧面柱碰的问题,在传统的车身结构设计中,地板总成结构一般是采用双座椅横梁,如图1所示。在碰撞力F的作用下,为了减少侧面柱碰中的侵入量,通常会尽量提高门槛、地板横梁的材料及厚度。这样的设计一方面大量使用高强度钢材,因此增加了成本;另一方面,由于厚度的提高会导致车身重量增加,因此不利于轻量化设计趋势。最重要的是,这种类型的设计并不能有效地传递和分散碰撞力,却会导致大量的变形发生在乘员侧地板处,因而不利于对乘员的保护。
实用新型内容
[0004]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用于车用地板总成的传力与变形结构、车用地板总成以及汽车,从而有效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上述及其他方面的问题。
[0005]为实现上述实用新型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0006]一种用于车用地板总成的传力与变形结构,所述传力与变形结构包括门槛、地板、沿纵向布置于地板上且呈凸起状的中央通道、沿横向布置于地板上且两端分别与所述门槛和中央通道相连的单座椅横梁,所述门槛和所述中央通道上分别设置有门槛加强板和中央通道加强板,其中由所述单座椅横梁和地板所构成的第二区域的强度大于由所述门槛和门槛加强板所构成的第三区域的强度,并且所述第三区域的强度大于由所述中央通道所构成的第一区域的强度。
[0007]在上述的传力与变形结构中,可选地,所述单座椅横梁被布置成与发生侧面柱碰时所传递输入的碰撞力的方向位于同一纵向平面内或者两个相邻的纵向平面内,所述两个相邻的纵向平面之间的最大间距为30_。
[0008]在上述的传力与变形结构中,可选地,所述门槛加强板被对称布置在所述单座椅横梁的两侧。
[0009]在上述的传力与变形结构中,可选地,所述中央通道加强板与所述单座椅横梁沿横向平行布置。
[0010]在上述的传力与变形结构中,可选地,所述第一区域的强度被设置成所述第一区域在承载当发生侧面柱碰后所传递输入的碰撞力时发生变形,所述第二区域的强度被设置成所述第二区域在将由所述第一区域传递输入的碰撞力传递给所述第三区域时不发生变形,所述第三区域的强度被设置成所述第三区域在承载由所述第二区域传递输入的碰撞力时发生变形。
[0011]一种车用地板总成,所述车用地板总成具有如以上任一项所述的传力与变形结构。
[0012]一种汽车,所述汽车上设置有如以上任一项所述的传力与变形结构,或者所述汽车上设置有如以上所述的车用地板总成。
[0013]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与现有技术相比较,采用本实用新型能够传递碰撞力并通过控制变形模式,减少侧面柱碰中侧面结构的侵入量,尤其是能够避免大量变形发生在乘员侧地板处,保证了乘员的生存空间。此结构能够使车身各种材料分布更加合理,显著的节约成本与减轻车身重量。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4]以下将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详细描述。
[0015]图1是一种传统地板总成与门槛的结构示意图。
[0016]图2是根据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结构的截面示意图。
[0017]图3是根据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结构的实例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8]需要说明的是,以下将以示例方式来具体说明本实用新型的用于车用地板总成的传力与变形结构、车用地板总成以及汽车的原理、特点以及优点,然而所有的描述仅是用来进行说明的,而不应将它们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形成任何的限制。此外,在本文所提及的各实施例中予以描述或隐含的任意单个技术特征,或者被显示或隐含在各附图中的任意单个技术特征,仍然可以在这些技术特征(或其等同物)之间继续进行任意组合或者删减,从而获得可能未在本文中直接提及的本实用新型的更多其他实施例。
[0019]如前所述,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根据汽车侧面柱碰工况的特点,设计出更好的传力路径以及更合理的变形模式,从而提供一种新颖的地板总成传力与变形结构。依据以上设计思路,需要考虑确保在侧面柱碰工况下能够将碰撞力传递给门槛,经由门槛再将碰撞力传递到非碰撞侧;并且经过优化设计来允许并控制中通道结构让其发生一定量的变形,从而减少乘员侧下地板及门槛、车门的变形。如此,通过地板总成与门槛梁的传力与变形结构,就可以有效减轻乘员在柱碰中的伤害程度。
[0020]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请参照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给出了一个示例性的传力与变形结构。其中,该传力与变形结构包括门槛4、地板5、单座椅横梁6、中央通道7,单座椅横梁6沿着横向布置在地板5上并且其两端分别与门槛4和中央通道7相连,中央通道7沿着纵向布置在地板5上并且呈凸起状。此外,在门槛4和中央通道7上还分别设置了门槛加强板和中央通道加强板。如此,就分别由中央通道7构成了第一区域1,由单座椅横梁6和地板5构成了第二区域2,并且由门槛4和门槛加强板构成了第三区域3,其中在结构强度方面,上述第二区域2的强度大于第三区域3的强度,而且第三区域3的强度大于第一区域I的强度,即第二区域2的强度最强,其次是第三区域3,最后是第一区域I。通过采用以上结构,就能够通过这样的地板总成与门槛梁的传力与变形结构来减少在侧面柱碰工况下的乘员侧下地板及门槛、车门的变形量,有效保护驾乘人员,提高行车安全性能。
[0021]再如图3所示,在本实用新型的这个优选实施实例中,可看出本实用新型的用于车用地板总成的传力与变形结构的碰撞力传递路径及变形模式的设计。
[0022]对于图3中所展示出的结构,在设计上需要说明的是:在布置方面,可以将单座椅横梁6布置成与发生侧面柱碰时所传递输入的碰撞力F的方向位于同一个纵向平面内,或者与该碰撞力F的方向位于两个相邻的纵向平面内(二者之间的最大间距控制在30mm上下)。此外,在可选情形下,可以将门槛加强板尽量对称布置在单座椅横梁6的两侧。另外,在可选情形下,可以将中央通道加强板与单座椅横梁6沿着横向尽量平行布置。
[0023]在以上实例中,对于来自侧面方向的碰撞力F,第三区域3首先与刚性柱发生接触,然后产生碰撞力,这样的碰撞力首先传递给第三区域3,也即第三区域3首先发生变形。在第三区域3发生变形的同时,将碰撞力F通过第二区域2。可以根据强度设置要求,第二区域2不发生变形就将碰撞力传递给第一区域I,第一区域I发生一定程度的变形并且将剩余的碰撞力传递到非撞击侧(参见图3中示意性标示出的传递力f)。在以上实例中,可以设计成在第三区域3变形达到预定变形程度之后,第一区域I才开始发生变形,例如在图3中就以波浪曲线示意方式形象化地图示出了第一区域I和第三区域3处的变形。需要注意的是,在本实例中是仅仅让第一区域I发生预定变形程度,随后第三区域3和第一区域I均停止变形,即它们将不再承载碰撞力的剩余部分,而是由第一区域I将剩余的碰撞力传递到非碰撞侧。
[0024]如前所述,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以上这些设计思路,可以采用一系列设计和变型来实现新型的地板总成与门槛结构的碰撞力传递与变形模式。由此,可以将这样的传力与变形结构安装应用到车用地板总成和汽车上,从而充分发挥出本实用新型所具有的前述技术优势。
[0025]以上列举了实例来详细阐明本实用新型的用于车用地板总成的传力与变形结构、车用地板总成以及汽车,这些示例仅供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及其实施方式之用,而非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还可以做出各种变形和改进。因此,所有等同的技术方案均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范畴并为本实用新型的各项权利要求所限定。
【权利要求】
1.一种用于车用地板总成的传力与变形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传力与变形结构包括门槛、地板、沿纵向布置于地板上且呈凸起状的中央通道、沿横向布置于地板上且两端分别与所述门槛和中央通道相连的单座椅横梁,所述门槛和所述中央通道上分别设置有门槛加强板和中央通道加强板,其中由所述单座椅横梁和地板所构成的第二区域的强度大于由所述门槛和门槛加强板所构成的第三区域的强度,并且所述第三区域的强度大于由所述中央通道所构成的第一区域的强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传力与变形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单座椅横梁被布置成与发生侧面柱碰时所传递输入的碰撞力的方向位于同一纵向平面内或者两个相邻的纵向平面内,所述两个相邻的纵向平面之间的最大间距为30mm。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传力与变形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门槛加强板被对称布置在所述单座椅横梁的两侧。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传力与变形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央通道加强板与所述单座椅横梁沿横向平行布置。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传力与变形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区域的强度被设置成所述第一区域在承载当发生侧面柱碰后所传递输入的碰撞力时发生变形,所述第二区域的强度被设置成所述第二区域在将由所述第一区域传递输入的碰撞力传递给所述第三区域时不发生变形,所述第三区域的强度被设置成所述第三区域在承载由所述第二区域传递输入的碰撞力时发生变形。
6.一种车用地板总成,其特征在于,所述车用地板总成具有如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传力与变形结构。
7.一种汽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汽车上设置有如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传力与变形结构,或者所述汽车上设置有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车用地板总成。
【文档编号】B62D25/20GK203486017SQ201320549220
【公开日】2014年3月19日 申请日期:2013年9月5日 优先权日:2013年9月5日
【发明者】王祥, 王大志, 杜汉斌, 李碧浩, 赵立新, 于成祥, 郭凤骏 申请人: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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