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推童车的利记博彩app

文档序号:4093006阅读:160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手推童车的利记博彩app
手推童车
本发明涉及一种包括可折叠的框架的手推童车,所述框架至少包括 -第一框架部分,所述第一框架部分设有至少一个前轮; -第二框架部分,所述第二框架部分设有至少一个后轮,所述第二框
架部分通过第 一枢轴在远离所述后轮的 一侧枢轴连接至所述第 一框架部分
远离所述前轮的 一侧;
-第三框架部分,所述第三框架部分设有把手; 所述框架还包括
-至少一个第一枢轴臂,所述第一枢轴臂以其第一侧通过第二枢轴枢 轴连接至所述第三框架部分远离所述把手的一侧,并且以其远离所述第一 侧的第二侧通过第三枢轴在所述后轮和所述第一枢轴之间的位置枢轴连接
至第二框架;
-至少一个第二枢轴臂,所述第二枢轴臂以其第一侧在所述第二枢轴 和所述把手之间的位置枢轴连接至所述第三框架部分,并且以其远离所述 第一侧的第二侧在靠近所述第一枢轴的位置枢轴连接至所述第一和第二框 架部分,在所述手推童车处于折叠位置时,所述第三框架部分位于所述第 二框架部分远离所述第一框架部分的一侧。
由美国专利US-A-5,622,377可知,对于这种手推童车,第一枢轴臂在 远离第 一枢轴第三枢轴的一侧枢轴连接至杆,所述杆以其远离第 一枢轴臂 的一侧枢轴连接至第一框架部分。这种连接使得前轮和后轮在第一折叠过 程中不能一起移动,但是在第二折叠过程中,后轮和前轮却朝向彼此运动。 所述手推童车的缺点为可折叠的框架的所有运动都依赖于第一枢轴臂的运 动。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手推童车,其中,前轮和后轮移动到相对靠 近彼此的位置在不依靠第一枢轴臂的情况下就会发生,而且,手推童车可 被折叠为相对紧凑的状态。
该目的可通过根据本发明的手推童车实现,因为所述可折叠的框架还包括可折叠的第四框架部分,所述可折叠的第四框架部分以其第一侧通过 枢轴在所述前轮和所述第一枢轴之间的位置枢轴连接至所述第一框架部 分,并且所述第四框架部分以其远离所述第一侧的第二侧在所述第二和第 三枢轴之间的位置通过所述枢轴枢轴连接至所述第一枢轴臂,在所述第四 框架部分处于折叠位置时所述前轮比在所述第四框架部分处于展开位置时 更靠近后轮。
展开的第四框架部分在第一框架部分和第二框架部分之间提供稳定 的连接。而且,由于第四框架部分通过第一枢轴臂连接至第三框架部分, 因此在所有框架部分之间可获得加强的互连。用户自己决定何时折叠第四 框架部分。直到第四框架部分被折叠的那一刻,前轮和后轮例如被隔开很 远,从而使得手推童车能够在部分折叠的位置依靠于其前后轮上。第三框 架部分对于第一框架部分而言没有形成障碍,因为在手推童车的折叠位置,
所述第三框架部分位于第二框架部分远离第一框架部分的一侧。
在手推童车的展开位置,第三框架部分优选地与第一框架部分在一条 直线上。
应当注意,由德国第DE-Ul-202.20.024号实用新型可知这样一种手推 童车,其第一框架部分包括两个从前轮延伸的杆,所述杆在其远离前轮的 一侧连接于第二框架部分。同样地,第二框架部分包括两个杆,两个杆在 远离第一框架部分的一侧通过横杆连接。第二框架部分设有两个后轮。第 二框架部分通过第一枢轴连接于第一框架部分。第三框架部分包括两个平 行的杆,两个杆通过形成把手的推动支架(pushbracket)连接。第三框架 部分的每个杆通过平行四边形机构连接至第一框架部分的杆上。平行四边
形机构使第三框架部分能够从与第一框架部分在一条线上的位置运动到基 本位于第一框架部分的杆上的位置。
通常,手推童车将要承载的儿童座椅或倚靠部分可连接于第一框架部 分或在第一框架部分间连接。众所周知的手推童车存在这样一种风险,即 当第三框架部分位于第一框架部分上时,第三框架部分和手推童车的座椅/ 倚靠部分将相互妨碍。如果第三框架部分不期望地分开,例如当手推童车 撞到街边石头时,第三框架部分将向坐在手推童车中的儿童运动,从而存 在使儿童受到伤害的风险。
5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方案,其特征在于,当手推童车处于展开位置 时,第二枢轴臂至少是部分地与第 一和第三框架部分在一条直线上。
这样,第二枢轴臂与第一和第三框架部分基本上形成一体,因此,手 推童车不包括任何不期望的突出部分。
根据本发明的另一实施方案,其特征在于,框架在展开位置能够被锁定。
这将阻止框架意想不到地和不期望地从展开位置移动到折叠位置。 根据本发明的另一实施方案,其特征在于,手推童车设有两个平行的
第一和/或第二枢轴臂,所述枢轴臂位于框架的任一侧。
通过将枢轴臂安置于框架的任一側,可获得稳定的框架。 根据本发明的另一实施方案,其特征在于,第四框架部分能够在展开
位置被锁定。
这样,采用简单的方式可防止第四框架部分不期望的折叠。第四框架 部分的锁定位置以及第一、第二和第三框架部分之间的锁定接合在手推童 车折叠时必须得到释放。优选地,首先释放第一、第二和第三框架部分之 间的锁定接合,从而使得第四框架部分能够折叠。
参考附图将更详细地解释本发明,其中


图1A和图1B分别是根据本发明的手推童车的透视图和主视图; 图2A到2D是根据本发明的如图1A和图1B所示的手推童车的折叠 的各种侧^L图3A到3C是根据本发明在第四框架部分处于折叠状态时手推童车 的侧一见图4A是图2C所示的手推童车的透视图4B是图4A所示的手推童车的细节视图5A是图2B所示的手推童车的透^L图5B是图5A所示的手推童车的细节视图6A是图2A所示的手推童车的透视图6B是图6A所示的手推童车的细节^L图7A是示出根据本发明的手推童车处于部分展开位置的侧视图7B是图7A所示的手推童车的细节图;图7C是根据本发明的手推童牟处于其展开位置的侧视图; 图7D是图7C所示的手推童车的细节图; 在附图中,相同的标号表示相同的部件。
图1A到图1B示出了根据本发明的手推童车1,手推童车1包括V 形的第一框架部分2,第一框架部分2包括两个从连接件3延伸的杆4以 及由连接件3支撑的前轮5。
手推童车1还包括第二框架部分6,第二框架部分6包括两个平行杆 7,平行杆7通过横杆8连接。后轮9靠近横杆8的末端设置。第二框架部 分6的杆7能够被触及,其中杆7通过第一枢轴IO枢轴连接到连接件11, 连接件11附接至第一框架部分2的杆4远离前轮5的末端。
手推童车1还包括第三框架部分12,第三框架部分12包括两个平行 杆13,平行杆13通过U型的支架14连接。U型的支架14形成了把手, 通过该把手可推动手推童车1前进。杆13远离把手14的末端通过第二枢 轴15枢轴连接至第一枢轴臂16。第一枢轴臂16彼此平行延伸。第一枢轴 臂16在其远离第二枢轴15的末端通过第三枢轴17枢轴连接至第二框架部 分6的杆7。
另外,第三框架部分12的杆13通过枢轴18枢轴连接至第二枢轴臂 19。第二枢轴臂19在其远离枢轴18的一侧通过枢轴20枢轴连接至连接件 11。
手推童车1还包括第四框架部分21,第四框架部分21通过枢轴22 以其第一侧枢轴连接至第一框架部分2的杆4,并通过枢轴23以其远离第 一侧的第二侧枢轴连接至第一枢轴臂16。枢轴23位于第二枢轴15和第三 枢轴17之间,并处于枢轴臂16的側臂16'上。第四框架部分在枢轴22和 23之间通过枢轴24是可收缩的。
在如图1A到图1B所示的手推童车l的展开位置,第二枢轴臂16基 本上平行于第二框架部分6的杆7延伸。
儿童座椅或手提式婴儿床以众所周知的方式可连接至连接件11和/或杆4。
在将手推童车1折叠从而能够以更为紧凑的方式运输时,释放锁定接 合,随后用户从如图2A所示的位置沿着箭头Pl所指的方向推动第三框架
7部分12,结果枢轴臂16和19绕着各自的枢轴17和20转动到如图2B所 示的位置。然后用户将第三框架部分12沿着箭头P3所指的方向移动到如 图2C所示的位置。在这种情况下,第三框架部分12位于第二框架部分远 离第一框架部分2的一侧。
随后,为了能够进一步折叠手推童车1,将第四框架部分21绕着枢轴 24折叠,/人而使其可以沿着第二框架部分6的方向(见图2D)移动第一 框架部分2。
当手推童车1再次展开时,用户通过把手14握住第三框架部分12并 使其沿着远离轮子19和5的方向移动。然后,第四框架部分21将处于如 图2A到2C所示的位置。移动第三框架12直到第三框架部分12基本上平 行于第一框架部分2延伸。一旦第三框架部分12处于如图2A所示的位置, 第三框架部分12将自动地锁定于该位置。
图3A到3C示出了第四框架部分21的折叠,图中清楚地示出使第一 框架部分2移动而靠近第二框架部分,从而将第四框架部分21 "折起"。
图4A到图6B示出了根据本发明的手推童车的展开及其少量细节。
图4A和图4B清楚地示出,枢轴臂16的侧臂16'包括横向延伸的板 件25,板件25在第四框架部分21的第一元件26上方延伸。第一元件26 通过枢轴24枢轴连接至第二元件27,第二元件27在其远离第一元件26 的末端通过枢轴22枢轴连接至第一框架部分2。
为了展开手推童车1,第一框架部分2沿着如箭头P4所示的方向枢 轴转动。同时,枢轴臂16沿着如箭头P4所示的方向枢轴转动,导致连接 的板件25移动到第四框架部分21的第一元件26下方的位置(见图5B )。 通过将第一框架部分2从如图5A和5B所示的位置沿着如箭头P4所示的 方向进一步绕着枢轴转动,板件25与第四框架部分21的第一元件26形成 接触,板件25使得第一元件26沿着箭头P5所示的方向,即与箭头P4相 反的方向绕着枢轴转动,直到第一元件26与第四框架部分21的第二元件 27在一条线上。因而板件25起到将第四框架部分21的第一元件26移动 到期望位置的作用,但是其另外还起到防止第四框架部分折叠的作用,这 要求第一元件26沿着与箭头P5所示的方向相反的方向绕着枢轴转动。
手推童车在如图6A中所示位置的固定可以多种方式实现。 一种方式为图7A到7B所示,其中,第三框架部分12设有块29,块29在每一侧 包括远离把手14的斜削部分30,块29能够克服弹簧28的弹力而移动。 斜削部分30在弹簧弹力作用下配合于第二框架部分2的杆4的开放端31。 当框架展开时,斜削部分30与管件4形成接触,且块29克服弹簧28 的弹力而压入管件13中。 一旦管件13与管件4位于一条线上,则在弹簧 28的影响下,块29将被压入管件4中(见图7D),结果使得第一框架部 分2和第三框架部分12稳固地互相连接。在该位置,板件25也占据了如 图6B所示的位置,因此,通过如此简单的方式可防止第四框架部分的折 叠。
当用户希望折叠手推童车1时,通过管件13的外侧可接触到块29, 块29克服弹簧28的弹力而沿着如箭头P6所示的方向移动,导致斜削部 分30从管件4中移出。于是,第三框架部分12以如图2A到2D所示的方 式移动。为了折叠第四框架部分21,用户将握住附接至第二元件27的旋 钮32,从而使第一元件26和第二元件27—起移动(见图2D,图3C)。
也可以将第四框架部分配置为伸缩部分,在这种情况下形成第四框架 部分的关4建元件可一起滑动和分开。在折叠第四框架部分时,枢轴24也可 以向下移动而不是向上移动。
权利要求
1. 一种手推童车(1),包括可折叠的框架,所述框架至少包括- 第一框架部分(2),所述第一框架部分(2)设有至少一个前轮(5);- 第二框架部分(6),所述第二框架部分(6)设有至少一个后轮(9),所述第二框架部分(6)通过第一枢轴(10)在远离所述后轮(9)的一侧枢轴连接至所述第一框架部分(2)远离所述前轮(5)的一侧;- 第三框架部分(12),所述第三框架部分(12)设有把手(14);所述框架还包括- 至少一个第一枢轴臂(16),所述第一枢轴臂(16)以其第一侧通过第二枢轴(15)枢轴连接至所述第三框架部分(12)远离所述把手(14)的一侧,并且以其远离所述第一侧的第二侧通过第三枢轴(17)在所述后轮(9)和所述第一枢轴(10)之间的位置枢轴连接至第二框架(6);- 至少一个第二枢轴臂(19),所述第二枢轴臂(19)以其第一侧在所述第二枢轴(15)和所述把手之间的位置枢轴连接至所述第三框架部分(12),并且以其远离所述第一侧的第二侧在靠近所述第一枢轴(10)的位置枢轴连接至所述第一和第二框架部分(2,6),在所述手推童车(1)处于折叠位置时,所述第三框架部分(12)位于所述第二框架部分(6)远离所述第一框架部分(2)的一侧,其特征在于,所述可折叠的框架还包括可折叠的第四框架部分(21),所述可折叠的第四框架部分(21)以其第一侧(22)通过枢轴(23)在所述前轮(5)和所述第一枢轴(10)之间的位置枢轴连接至所述第一框架部分(2),并且所述第四框架部分(21)以其远离所述第一侧的第二侧在所述第二和第三枢轴(15,17)之间的位置通过所述枢轴(23)枢轴连接至所述第一枢轴臂(16),在所述第四框架部分(21)处于折叠位置时所述前轮比在所述第四框架部分(21)处于展开位置时更靠近后轮(9)。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推童车,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手推童 车处于展开位置时,所述第二枢轴臂至少部分地与所述第一和第三框 架部分在一条直线上。
3. 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手推童车,其特征在于, 所述框架能够在展开位置被锁定。
4. 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手推童车,其特征在于, 所述手推童车设有两个平行的第一枢轴臂,所述第一枢轴臂设置于所 述框架的^f壬一侧。
5. 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手推童车,其特征在于, 所述手推童车设有两个平行的第二枢轴臂,所述第二枢轴臂设置于所 述才匡架的4壬一侧。
6. 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手推童车,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四框架部分能够在所述展开位置被锁定。
全文摘要
一种包括可折叠的框架的手推童车,所述框架至少包括设有至少一个前轮的所述第一框架部分;设有至少一个后轮的第二框架部分,所述第二框架部分通过第一枢轴在远离所述后轮的一侧枢轴连接至所述第一框架部分远离所述前轮的一侧;设有把手的第三框架部分。所述框架还包括至少一个第一枢轴臂,所述第一枢轴臂以其第一侧通过第二枢轴枢轴连接至所述第三框架部分远离所述把手的一侧,并且以其远离所述第一侧的第二侧通过第三枢轴在所述后轮和所述第一枢轴之间的位置枢轴连接至第二框架;至少一个第二枢轴臂,所述第二枢轴臂以其第一侧在所述第二枢轴和所述把手之间的位置枢轴连接至所述第三框架部分,并且以其远离所述第一侧的第二侧在靠近所述第一枢轴的位置枢轴连接至所述第一和第二框架部分。在所述手推童车处于折叠位置时,所述第三框架部分位于所述第二框架部分远离所述第一框架部分的一侧。
文档编号B62B7/08GK101460351SQ200780005987
公开日2009年6月17日 申请日期2007年2月14日 优先权日2006年2月22日
发明者约翰·格特·蒂尔·范戴克 申请人:马克西米利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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