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电瓶车折叠式脚蹬的利记博彩app

文档序号:4101750阅读:227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自行车电瓶车折叠式脚蹬的利记博彩app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交通工具,辅助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自行车、电瓶车等使用的脚蹬。
背景技术
目前一些自行车、电瓶车的脚蹬都为固定结构,向外伸展占据一定空间,影响外观和实 际使用。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设计一种占据空间小,使用方便的自行车或电瓶车用的折叠式脚蹬。
本发明设计的折叠式脚蹬由脚蹬腿、脚蹬轴、连接轴、抵抗键、弹簧、钢球、底板、螺 钉组合构成。其中脚蹬腿,上端有孔12用于与自行车或电瓶车的中轴固定,其下端正面为T 型槽供脚蹬轴的扁平端部15插入,在脚蹬腿的底部有4个M4孔14供底板固定。底板上设有 一直径6咖孔7供抵抗键小头插入。另两个直径3. 6mm孔9供钢球镶入,另四个直径4咖孔 22供螺钉6旋入固定。抵抗键3设有一直径4mm孔20,该孔设有弹簧4和钢球5,抵抗键开 有宽10誦的弧形斜槽19,供脚蹬轴扁平端部通过,抵抗键还设有限位铆钉21。
本发明设计的脚蹬可固定于自行车或电瓶车的中轴上,使用时将脚蹬轴翻转展开与脚蹬腿成 直角,不使用时转动抵抗键3,脚蹬轴绕连接轴l翻转收拢,紧靠脚蹬腿l,再转动抵抗键3 锁住。


图l为本发明结构图示。
图2为本发明的脚蹬腿图示。其中,(a)为正面图示,(b)为侧面图示。 图3为脚蹬轴结构图示。其中,(a)为正面图示,(b)为侧面图示。 图4为抵抗键结构图示。图5为底板图示。其中,(a)为正面图示,(b)为侧面图示。
图中标号l为脚蹬腿,2为脚蹬轴,3为抵抗键,4为弹簧,5为钢球,6为螺钉,7为 底板上的抵抗键安装孔,8为底板,9为底板上的钢球镶入孔,IO为连接轴,ll为脚蹬腿上 的连接孔,12为脚蹬腿安装孔,13为T型槽,14为脚蹬腿上的底板安装孔,15、 17为脚蹬 轴的扁平端部,16、 18为脚蹬轴上的连接孔,19为抵抗键上的弧形斜槽,20为抵抗键上的 弹簧孔,21抵抗键上的限位铆钉。
具体实施例方式
根据图1——图5设计制作脚蹬的各个部件,脚蹬腿1、脚蹬轴2连接轴10、抵抗键3和 底板8。
将脚蹬轴的扁平端部插入脚蹬腿1的下端部T型槽中,两个连接孔11和16对准,用连 接轴10插入连接孔11和16中,两端铆住,脚蹬轴2可绕连接轴10翻转90°。将抵抗键的小 头插入底板的抵抗键安装孔,同时把弹簧4和钢球5放入孔20再用螺钉6将底板固定,在脚 蹬腿上完成装配。抵抗键的作用是防止脚蹬轴2在收拢靠紧脚蹬腿时往外翻转、展开。同时 也可防止脚蹬轴展开时,自由往上翻转收拢。需要折叠时,将抵抗键旋转90°,脚蹬轴的扁平 部分通过抵抗键的斜槽,使脚蹬轴紧靠脚蹬腿,再将抵抗键往回转动90°,使抵抗键顶住脚蹬 轴的扁平部分,使脚蹬轴2折叠固定不会翻转下来。弹簧和钢球起定位作用,便于脚蹬轴的 扁平部分通过抵抗键的斜槽,同时再锁定时不会松开。
通常情况下,脚蹬腿的长度为200mm左右、中间宽度14,、上端的孔12的直径为16mm、 下端的T型槽宽为10mffl与脚蹬轴2前端部的扁平部分厚度匹配,T型槽的两翼的厚度为llmm、 连接孔11的直径为10,、脚蹬轴的长度为140醒左右,其扁平端部15的厚度为IO讓、长度 为35鹏、宽度为18咖、连接孔16的直径为IO咖、孔中心离端部的距离25mm,对应联接孔的 两外侧分别设有3mm左右高的凸起台阶,脚蹬轴整体为柱型,直径16mm左右,向外可以逐级 縮小。抵抗键大头直径20ram、小头直径6mm、大头高IO咖、小头高6mm,开有lOmm宽的斜槽, 抵抗键设一直径4mra的小孔,内置弹簧4和钢球5,外周有一限位铆钉21。按图1所示组装 即可。
权利要求
1、一种自行车和电瓶车用脚蹬,其特征在于由脚蹬腿、脚蹬轴、连接轴、抵抗键、弹簧、钢球、底板、螺钉组合构成。其中脚蹬腿1上端有孔12,用于与自行车或电瓶车的中轴固定,其下端正面为T型槽,供脚蹬轴的扁平端部15插入,在脚蹬腿的底部有4个M4孔14供底板固定,底板上设有一直径6mm孔7供抵抗键小头插入,另两个直径3.6mm孔9供钢球镶入,另四个直径4mm孔22供螺钉6旋入固定。抵抗键3设有一直径4mm孔20,该孔没有弹簧4和钢球5,抵抗键开有宽10mm的弧形斜槽19供脚蹬轴扁平端部通过,抵抗键还设有限位铆钉21。
全文摘要
本发明属于交通工具,辅助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自行车和电瓶车等使用的脚蹬。它由脚蹬腿、脚蹬轴、连接轴、抵抗键、弹簧、钢球、底板、螺钉组合构成。其中脚蹬腿固定于自行车或电瓶车中轴上,脚蹬轴可绕连接轴翻转或收拢紧靠脚蹬腿,或伸展与脚蹬腿成直角,供乘坐人员搁脚。抵抗键用于脚蹬轴收拢或伸展状态时的固定,本发明结构简单、使用方便、可靠、占据空间小。
文档编号B62M3/00GK101450699SQ20071017175
公开日2009年6月10日 申请日期2007年12月4日 优先权日2007年12月4日
发明者锐 竺 申请人:锐 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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