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款车专用方便炉的利记博彩app

文档序号:3957042阅读:389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押款车专用方便炉的利记博彩app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方便炉,尤其是指一种使用固体燃料的押款车专用方便炉。
背景技术
使用固体燃料的方便炉被广泛应用于餐饮业和机动场合,但这种方便炉不适宜在银行押款列车或汽车上使用,因为押款车对明火的管制较严,否则会因车厢颠簸弄翻炉壁,或因刹车、启动使炉壁滑动,还可能因明火外溢引起火灾。在押运途中,押运员有时会连续几天喝不上开水,基本上只能食用方便食品,这样,直接影响了押运员的身体健康,因此,需要一种适宜押款车使用的方便炉。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摆放牢固、用火安全和使用方便的押款车专用方便炉。
本实用新型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押款车专用方便炉,由炉壁1、底座2、固定盘3、支撑架4、燃料盆5和锅体所构成。炉壁1为上宽、下窄的圆台形,支撑架4、固定盘3和底座2分上、中、下三层固定在炉壁1的底部,炉壁1侧壁上设有长条形通气口并位于支撑架4与固定盘3之间的位置处,所述的燃料盆5上设有把手,该燃料盆从通气口插入炉壁并沉入固定盘后放置在底座2上,所述的锅体从炉壁1的上部放入炉壁并坐落于支撑架4上。
底座2的底面固定有磁性材料6。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由于本实用新型分为底座、固定盘、支撑架三层设置,而且在底座的底面安装有可与车厢金属底板相吸附的磁性材料,在炉壁上开设有与燃料盆尺寸对应的通风口,可使锅体、方便炉和车厢底板固定为一体,有效防止明火外溢和炉体、锅体的倾倒,适宜作为押款车专用方便炉。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主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仰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俯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中燃料盆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中固定盘结构示意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中支撑架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
作进一步详细地描述。
如图1、图2、图3、图4、图5、图6所示,一种押款车专用方便炉,由炉壁1、底座2、固定盘3、支撑架4、燃料盆5和锅体所构成。炉壁1为上宽、下窄的圆台形,并由加厚不锈钢材料制作。支撑架4为一圆环,并通过钢条与炉壁焊接在一起。固定盘3为一块条形钢板,它与炉壁1相焊接并位于支撑架4的下部,其中间位置开设有与燃料盆5对应的圆孔。底座2由两条钢片焊接成十字形,钢片的端部与炉壁1焊接,并位于固定盘的下部。炉壁1的侧壁上开设有长条形通气口,并位于支撑架4与固定盘3之间的位置处。燃料盆5上设有把手,该燃料盆从通气口插入炉壁并沉入固定盘后放置在底座2上。锅体从炉壁1的上部放入炉壁并坐落于支撑架4上,炉壁1内表面的上沿固定有三个限位爪7,用以从上部定位,防止锅体晃动。
如图1所示,底座2的底面对称固定有四块吸铁石构成的磁性材料6,用以将方便炉与车厢的金属底板相固定,防止因车厢晃动倾倒方便炉或锅体。
如图1、图2所示,在炉壁1外表面的上沿对称安装有一对提手8,用以搬动炉体。
在列车或货车内使用本实用新型时,先从方便炉的通风口内取出燃料盘5,然后放入固体燃料并点燃,再将燃料盘放回炉壁1的固定盘3内,并支撑于底座2上,把锅体从炉壁的上部放入炉壁并座稳于支撑架4上。由此,可使锅体、方便炉和车厢底板固定为一体,有效防止明火外溢和炉体、锅体的倾倒。
权利要求1.一种押款车专用方便炉,其特征在于由炉壁(1)、底座(2)、固定盘(3)、支撑架(4)、燃料盆(5)和锅体所构成,所述的炉壁(1)为上宽、下窄的圆台形,支撑架(4)、固定盘(3)和底座(2)分上、中、下三层固定在炉壁(1)的底部,炉壁(1)侧壁上设有长条形通气口并位于支撑架(4)与固定盘(3)之间的位置处,所述的燃料盆(5)上设有把手,该燃料盆从通气口插入炉壁并沉入固定盘后放置在底座(2)上,所述的锅体从炉壁(1)的上部放入炉壁并坐落于支撑架(4)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押款车专用方便炉,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2)的底面固定有磁性材料(6)。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押款车专用方便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炉壁(1)内表面的上沿固定有限位爪(7)。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押款车专用方便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炉壁(1)外表面的上沿安装有提手(8)。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押款车专用方便炉,由炉壁、底座、固定盘、支撑架、燃料盆和锅体所构成,炉壁为上宽、下窄的圆台形,支撑架、固定盘和底座分上、中、下三层固定在炉壁的底部,炉壁侧壁上设有长条形通气口,该燃料盆从通气口插入炉壁并沉入固定盘后放置在底座上,锅体从炉壁的上部放入炉壁并坐落于支撑架上,在底座的底面安装有可与车厢金属底板相吸附的磁性材料,可使锅体、方便炉和车厢底板固定为一体,有效防止明火外溢和炉体、锅体的倾倒,适宜作为押款车专用方便炉。
文档编号B60N3/00GK2690214SQ20032010202
公开日2005年4月6日 申请日期2003年10月31日 优先权日2003年10月31日
发明者王超 申请人:王超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