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一种亚硫酸铵用抗氧化剂的利记博彩app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亚硫酸盐用抗氧化剂,尤其是亚硫酸铵用抗氧化剂。
亚硫酸铵主要用于造纸及农业。由于亚硫酸铵具有还原性,在生产、包装、贮存、运输过程中很容易被空气氧化,从而使纯度降低,影响产品质量。同时,亚硫酸铵极易吸潮,贮存期相当短,部标HG/T2784-2785-1996要求亚硫酸铵一级品在一个月内含量应不低于90%,而实际上未添加抗氧剂的亚硫酸铵一般只能贮存两个星期,其含量便降到了90%以下,尤其是在环境温度较高的夏季。对用户来说,使用低含量亚硫酸铵不仅变相增加了使用成本,也影响了使用效果。对生产商来讲,产品一旦积压,亚硫酸铵含量降低,便会直接影响销售,造成损失。
据国外资料显示,目前还没有一种专门用于亚硫酸铵的抗氧化剂。有一些单一组分还原剂能够起到对亚硫酸盐的抗氧化作用,如《硫酸工业》1995,(2),55“抗氧化剂A对亚硫酸钠抗氧化效果的研究”;《化工商品科技情报》1993(2),51“连二硫酸钠”等等。加入单一抗氧剂,虽然能起到抗氧化效果,但使用成本较高,工业推广应用有困难。
另外,也有一些研究通过对亚硫酸铵生产工艺的调整,改善包装条件和贮存条件等来降低亚硫酸铵氧化速度,如《硫酸工业》1987(4),32,“降低亚硫酸铵氧化速度的措施”。这些方法,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抗氧化的作用,但都无法维持较长时间。
本发明利用还原性强于亚硫酸铵的几种物质,设计了复合配方型抗氧剂。所利用的物质为甲基对苯二胺、对苯二胺、对苯二酚、羟基醌、邻苯二酚、硫代硫酸钠、硫化钠、二氧化硫脲等。
本发明的组成(质量%)如下20%~80% 有机还原剂20%~80% 无机还原剂其中,有机还原剂选自甲基对苯二胺、对苯二胺、对苯二酚、羟基醌、邻苯二酚,邻苯三酚、α-萘酚,β-萘酚,间苯二酚、叔丁基邻苯二酚之一种或两、三种;无机还原剂选自硫代硫酸钠、连二硫酸钠、二氧化硫脲、硫化钠、次硫酸氢钠甲醛之一种或两种。
本发明的最佳组成(质量%)如下60%~75% 有机还原剂25%~40% 无机还原剂其中,有机还原剂选自对苯二酚、β-萘酚、邻苯三酚之一种或两、三种;无机还原剂是连二硫酸钠。
另一最佳组成(质量%)为30%~65% 有机还原剂35%~70% 无机还原剂其中,有机还原剂选自邻苯三酚、甲基对苯二胺;无机还原剂选自硫代硫酸钠、连二硫酸钠之一种或两种。
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如下优点1、加入本复合抗氧剂的亚硫酸铵,其含量可在3~4月内维持90%以上。
2、本复合抗氧剂应用于亚硫酸铵中,可使亚硫酸铵不易吸潮,贮存期内保持松散较好。
3、原材料来源丰富,成本低廉,用量少,效果明显。
抗氧剂效果测定
贮存四个月,产品外观物理状态良好,松散度较好。
抗氧剂效果测定
贮存四个月,产品外观物理状态良好,松散度较好。
抗氧剂效果测定
贮存四个月,产品外观物理状态良好,松散度较好。单一组分抗氧化剂效果对比加入1.5g甲基对苯二胺于1000g亚硫酸铵中,混合均匀。
亚硫酸铵含量变化
单一组分的抗氧化时间不超过两个月,与复配抗氧化剂相比,效果较差。
权利要求
1一种亚硫酸铵用抗氧化剂,其特征在于该抗氧化剂由有机、无机的强还原剂组成,组分配比为(以质量百分比计)20%~80% 有机还原剂20%~80% 无机还原剂其中有机还原剂选自甲基对苯二胺、对苯二酚、对苯二胺、羟基醌、邻苯二酚、邻苯三酚、α-萘酚、β-萘酚、间苯二酚、叔丁基邻苯二酚,之一种或两、三种;无机还原剂选自硫代硫酸钠、连二硫酸钠,硫化钠、二氧化硫脲、次硫酸氢钠甲醛之一种或两种。
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亚硫酸铵用抗氧化剂,其特征在于各组分配比为(以质量百分比计)60%~75% 有机还原剂25%~40% 无机还原剂其中有机还原剂选自对苯二酚、β-萘酚、邻苯三酚之一种或两、三种;无机还原剂是连二硫酸钠。
3按照权利要求2所述的亚硫酸铵用抗氧化剂,其特征在于各组分配比为(以质量百分比计)60% 有机还原剂40% 无机还原剂其中有机还原剂是对苯二酚,β-萘酚,邻苯三酚;无机还原剂是连二硫酸钠。
4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亚硫酸铵用抗氧化剂,其特征在于各组分配比为(以质量百分比计)30%~65% 有机还原剂35%~70% 无机还原剂其中有机还原剂选自邻苯三酚、甲基对苯二胺之一种或两种;无机还原剂是硫代硫酸钠、连二硫酸钠之一种或两种。
5按照权利要求4所述的亚硫酸铵用抗氧化剂,其特征在于各组分配比为(以质量百分比计)30% 有机还原剂70% 无机还原剂其中有机还原剂是甲基对苯二胺,邻苯三酚;无机还原剂是硫代硫酸钠。
全文摘要
本发明是一种亚硫酸铵用抗氧化剂,由一组有机、无机的强还原剂复配而成,具有性能互补,价廉实用,综合效果优良的特点。能使亚硫酸铵在相对较长的贮存期内保持高含量,不被氧化,且不易吸潮。
文档编号C09K15/00GK1393406SQ0110859
公开日2003年1月29日 申请日期2001年7月4日 优先权日2001年7月4日
发明者刘德裕, 吴艳妮, 张燕, 陈文德, 周茵, 邹绍航, 黄述清, 曾世琼 申请人:川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