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v-5和piv-2的f蛋白的突变蛋白的利记博彩app

文档序号:3566944阅读:384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Piv-5和piv-2的f蛋白的突变蛋白的利记博彩app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副流感病毒(PIV)融合蛋白(F蛋白)的突变蛋白,副流感病毒目前被索引为 5 型 PIV (PIV-5 或 PIV5)和 2 型 PIV (PIV-2 或 PIV2)。本申请还涉及由其衍生的产物,如 核酸、载体、细胞; 抗体、适体、干扰RNA类型的融合抑制剂; 骨髓瘤、杂交瘤; 肝细胞和祖细胞。本申请还涉及这些突变蛋白和由其衍生的产物在医药和生物技术应用中的用途。
背景技术
目前被索引为5型PIV (PIV-5或PIV5)的副流感病毒(PIV),是副粘病毒科 (paramyxoviridae)腮腺炎病毒属(Rubulavirus)的包膜病毒。以前PIV-5被称为SV5 (猿病毒幻,因为它最初是从原代猴细胞培养物分离的。然而,PIV-5的天然宿主看起来是狗, 其在狗中引起称为犬舍咳的咳嗽。随后,从收集自人类但是培养于动物细胞中的样品获得几个PIV-5分离物。此外, 在人类中没有症状与PIV-5相关。因此,人类实际上是否是PIV-5的宿主的问题,仍然处于热烈的争论中。目前,无论如何,都认为Ρ ν-5病毒是动物病毒。目前被索引为2型PIV(PIV_2或PIV2)的副流感病毒(PIV)也是副粘病毒科腮腺
炎病毒属的包膜病毒。目前,仅仅鉴定了人类的PIV-2分离物(hPIV-2),因此,认为PIV-2是人类病毒。PIV-5和PIV-2病毒在核酸序列、蛋白序列、组织、结构和形态方面彼此非常相似。因为选自人副流感病毒,因此PIV-2与在人类中发现的PIV-5最密切。可以认为PIV-2是PIV-5的人类等同物,至少本发明人是这么认为的。PIV-5或PIV-2感染导致称为合胞体的多核结构形成,合胞体是由感染的宿主的细胞融合形成的。PIV-5和PIV-2病毒通过病毒包膜与细胞膜的融合进入宿主细胞。该融合涉及两种病毒糖蛋白血细胞凝集素-神经酰胺酶附着蛋白(HN)和融合蛋白(F)0PIV-5和PIV-2的融合蛋白F以简单前体(FO)的形式合成,并且采用糖基化的同型三聚体形式。PIV-5和PIV-2的融合蛋白F需要宿主的宿主弗林蛋白酶的蛋白水解切割, 以产生由通过二硫键连接的两个亚基组成的“预激活”形式大羧基末端亚基Fl和小氨基末端亚基F2。亚基Fl由疏水融合肽(FP)以及具有卷曲螺旋型构象的两个7个重复结构域 (HR-1和HR-2)组成。在被HN激活后,融合蛋白经历一系列构象变化,导致融合肽插入靶细胞膜中。接着,在使病毒包膜接近细胞膜的HR-I和HR-2结构域之间发生相互作用(Russellet al,2006)。已知这些结构域形成非常稳定的一束由三聚体卷曲螺旋结构组成的六螺旋, 在该六螺旋中,三个HR-I结构域与三个HR-2结构域在反平行方向上相连。这种构象代表了 F 蛋白的融合后形式(Baker et al, 1999, Sergel-Germano et al,2000, West et al, 2005)。PIV-5和PIV-2的融合蛋白F需要用于促进融合的来自相同病毒类型的HN蛋白 (Yao et al,1997)。然而,存在于F和HN之间的相互作用的确切本质,仍然没有完全清楚。然而,几项研究已经表明,PIV-5和PIV-2的某些毒株的不同之处在于,它们需要 HN触发融合。作为实例,Ito et al,1997描述了〃 SV5〃(PIV-5)的两株毒株,即W3A和WR,它们的F蛋白的差异仅在于三个氨基酸(残基22、443和516)。W3A毒株的F蛋白能以自主方式诱导融合,即在缺少HN蛋白的情况下,而WR毒株的F蛋白不能如此。Ito et al,1997指出,WR毒株的F蛋白的融合活性可通过以氨基酸脯氨酸取代该蛋白位置22的氨基酸再次建立。Ito et al,2000认为,W3A和WR毒株F蛋白的位置132的氨基酸E和位置四0的氨基酸A可能参与这些毒株的F蛋白成为自主HN蛋白的能力。Paterson et al,2000指出,W3A毒株F蛋白位置22的氨基酸脯氨酸的存在,以及 WR毒株F蛋白氨基酸443的存在,能够增加这些病毒毒株的融合能力。Russell et al,2003指出,用芳族氨基酸取代毒株W3A的F蛋白的残基L447和 1449,能够增加该病毒毒株F蛋白的融合活性。Gardner and Dutch,2007 指出,野生型〃 SV5〃(PIV-5)病毒 F 蛋白的突变 I49A
应具有促融合作用。Gardner et al,2007指出,野生型〃 SV5" (PIV-幻病毒F蛋白的突变V402A应具有促融合作用。对于蛋白PIV-2,看起来不存在描述将所述类型的突变引入该病毒F蛋白的序列中以便试图据此增加自主性和融合能力的现有技术文献。此外,存在许多能融合的其他病毒蛋白,如流感蛋白HA1/HA2、棒状病毒G蛋白或 HIV 的 gp41/gpl20 蛋白。有关这些不同病毒蛋白的融合性能力和自主性的现有知识仍然非常有限。无论如何,有关病毒融合蛋白的现有知识未能提供设想有效医疗和/或生物技术应用的充分技术知识。发明_既述本发明人认为,拥有可用的高融合性且在融合能力方面表现出实质自主性的融合蛋白,能够为若干的医疗和生物技术情况提供了解决方案。本发明人因此从一系列其他病毒融合蛋白选择性地选择了 PIV-5和/或PIV-2的 F蛋白,所述其他病毒融合蛋白如来自流感的HA1/HA2蛋白、来自棒状病毒的G蛋白或来自 HIV 的 gp41/gpl20 蛋白。然后构建它们,并产生在缺少HN蛋白的情况下能够融合的突变的F蛋白。已证实,本发明的突变蛋白具有高融合能力和高自主性。它们不需要HN蛋白的存在来诱导细胞融合和合胞体形成。
本发明人还证明,将不同于F蛋白在其天然状态下所呈现的切割位点的切割位点特别是组织特异性切割位点弓I入这些突变蛋白中是可能的。本发明人还提出了本发明的突变蛋白和/或衍生于所述蛋白的产物或所述蛋白的后续产物的医疗(治疗、预防、缓和还有诊断)和/或生物技术应用。具体而言,本发明人提出使用本发明的突变蛋白或编码它们的核酸来体内或离体治疗、预防或减轻疾病或功能障碍,如癌症(特别是转移性癌,优选转移性黑素瘤)或胎盘发育缺陷,对这些疾病或功能障碍而言,诱导或增加合胞体形成是期望的。本发明人还提出,用阻断PIV-5和/或PIV-2的F蛋白的试剂,如抗体、重组树突细胞、反义细胞、siRNAs、核酸适体,来体内或离体治疗、预防或减轻疾病或功能障碍,如包膜病毒感染、过敏反应、自身免疫病或移植排斥,对这些疾病或功能障碍而言,抑制或阻断合胞体形成是期望的的。本发明人还提出了检测合胞体形成过量或相反形成不足的诊断手段。本发明人还特别为筛选能减少合胞体形成的活性成分提出了不同的生物技术手段。本发明人还提出了包含本发明突变蛋白的癌细胞,特别是骨髓瘤。本发明人还提出了包含本发明突变蛋白的杂交瘤。本发明的癌细胞特别是骨髓瘤能与另一细胞特别是与 B淋巴细胞融合,而无需使用聚乙二醇(PEG),也无需使用电穿孔,也无需使用任何其他融合诱导手段。本发明的癌细胞,特别是骨髓瘤,能自主融合。本发明的杂交瘤可以通过融合(B淋巴细胞与黑素瘤的融合)产生,不需要使用聚乙二醇(PEG)、也无需使用电穿孔、也无需使用任何其他融合诱导手段。本发明的杂交瘤实际上可以通过使用本发明的至少一种癌细胞特别是至少一种骨髓瘤产生。本发明人还提出了表达本发明突变蛋白的重组干细胞或祖细胞,以及它们在产生肌纤维中的应用。本发明的其他方面将在下文“本发明的详细描述”部分中描述。附图
简要说明所提交的本申请的这组附图以彩色形式提交。其可以通过查阅在国际局的案卷而访问ο图IA :PIV-5的F蛋白的参考序列(SEQ ID NO 31 ;WR分离物的F蛋白的序列)和相应的CDS序歹Ij (SEQ ID NO 30 ;编码SEQ ID NO 31的蛋白的核酸序列)。SEQ ID NO 31 序列中粗体和加下划线的字符表示以下位置的氨基酸-22 (L),-49(1),-132 (E,该分离物中预先存在的突变),-147 (T),-158(T),-290 (A,该分离物中预先存在的突变),-402 (V),-443 (P,该分离物中理论上预先存在的突变),-447 (L),
-449 (I)以及-463 (A)。图IB :PIV-2的F蛋白的参考序列(SEQ ID NO 33 ;Greer分离物的F蛋白的序列) 以及相应的CDS序列(SEQ ID NO 32 ;编码SEQ ID NO 33的蛋白的核酸序列)。SEQ ID NO 33的序列中的粗体和加下划线的字符表示以下位置的氨基酸-24(1),-53(1),-133 (K),-151 (T),-162 (S),-294(1),-406 (A),-428 (S),-439 (S),-445 (I),-474 (S)。图 2A :PIV-5 的 F 蛋白(SEQ ID NO 31 的氨基酸 4-5 )与 PIV-2 的 F 蛋白(SEQ ID NO :33的氨基酸8-533)的比对这两种蛋白间的蛋白同一性为47. 7%。来自该比对的共有序列称为SEQ ID NO :34ο图2Β :PIV-2的F蛋白中的氨基酸和突变,其对应于PIV-5的F蛋白的氨基酸和突变。图3:图示PIV-5的F蛋白的天然切割位点(SEQ ID NO :23)被组织特异性切割位点取代,在这种情况下,即转移性肿瘤组织所特异性表达的酶即基质金属蛋白酶9 (MMP-9) 的位点。MMP-9位点的共有位点SEQ ID NO :27的序列(PXXhyS/T位点,其中X =任何氨基酸,且Hy =任何疏水氨基酸,即选自F、M、V、L、I的任何氨基酸)。MMP-9位点的说明性序列:SEQ ID NO :28的序列、SEQ ID NO 29的序列。图4 质粒pcDNA3. 1的结构,已经将编码PIV-5的F蛋白的序列克隆到该质粒上。Amp 氨苄青霉素抗性基因pCMV 巨细胞病毒启动子MCS:多克隆位点F PIV5 :PIV-5 的 F 蛋白BGHpolyA:牛生长激素 polyA (聚 A)。图5A、5B、5C、5D 显示本发明人在PIV-5的F蛋白中所产生的突变。图6A 图示在半定量融合试验中所完成的显微镜观察结果(本发明人所产生的突变体的大图面)。图6B 呈现半定量融合试验后所获得的融合得分的图表(本发明人所产生的突变体的大图面)。图7A 说明在半定量融合试验中所完成的显微镜观察结果(选择本发明人所产生的突变体)。图7B 呈现半定量融合试验后所获得的融合得分的图表(选择本发明人所产生的突变体)。发明的详细描述在本申请的范围内,术语“蛋白”在其范围内包括术语“糖蛋白”。对于实际上是糖蛋白的F和HN蛋白而言,情况尤其如此。PIV-5和PIV-2的F蛋白(非突变蛋白)PIV-5的F蛋白的序列呈现于图IA(SEQ ID NO 31的蛋白序列;SEQ ID NO 30的编码核酸序列)中。它是WR分离物的序列,WR分离物是猿分离物。这些序列是可从基因库(GenBank)数据库获得的序列,登录号为AB021962。WR分离物的样品,是本发明人从ATCC接受的,并且用它构建和产生下文实施例所述的突变蛋白,然而,其不具有F蛋白位置443的氨基酸P (与根据从Genbank获得的序列对其期望的相反),而具有氨基酸S。WR分离物的F蛋白的该可选序列,因此等同于SEQ ID N0:31的序列,例外是位置443的氨基酸是S而不是P。出于简洁的目的,该可选序列会在本文中表示为“在443处具有S的SEQ ID NO :31”。SEQ ID NO :31的序列和可选序列“在443处具有S的SEQ ID N0:31”,优选可选序列“在443处具有S的SEQ ID NO :31 ”,在本专利申请中充当PIV-5的F蛋白的参考序列。然而,显然存在除了 WR分离物以外的分离物,特别是 其他猿分离物,如W3A分离物; 来自其他非人类动物的分离物,如〇犬分离物,例如犬分离物0 1+、0 1_、!1221、785对、11 ;〇猪分离物,例如猪分离物SER ; 称为“人类”分离物的分离物,其衍生于从人类采集但是已经培养于动物细胞中的样品(参阅上文的介绍部分),如MIL分离物、DEN分离物、LN分离物、MEL分离物以及在 WO 02 077211中描述为〃隐病毒〃的分离物。这些不同PIV-5分离物的F蛋白序列中的变化非常微小。这些变化的描述由Chatziandreou et al,2004给出,其内容,特别是该文章的表 3以及与表3有关的注释,在此通过引用并入本专利申请。该文章的表3复制于此
权利要求
1.突变蛋白,其氨基酸序列包含通过以下方式衍生于PIV-5或PIV-2病毒的F蛋白序列的序列 通过〇氨基酸P取代在所述PIV-5F蛋白序列中位于位置22或在所述PIV-2F蛋白序列中位于位置M的的氨基酸;以及〇氨基酸E取代在所述PIV-5F蛋白序列中位于位置132或在所述PIV-2F蛋白序列中位于位置133的氨基酸;以及〇氨基酸A取代在所述PIV-5F蛋白序列中位于位置290或在所述PIV-2F蛋白的序列中位于位置四4的氨基酸;以及〇氨基酸P取代在所述PIV-5F蛋白序列中位于位置447或在PIV-2F蛋白序列中位于位置445的氨基酸; 和通过〇选自V、I、L优选V的疏水氨基酸取代在所述PIV-5F蛋白序列中位于位置147或在所述PIV-2F蛋白序列中位于位置151的氨基酸;和/或〇选自V、I、L优选V的疏水氨基酸取代在所述PIV-5F蛋白序列中位于位置158或在所述PIV-2F蛋白序列中位于位置162的氨基酸; 和任选地〇通过由另一酶促切割位点取代所述F蛋白的天然切割位点,和/或通过将除了所述 F蛋白的天然切割位点以外的酶促切割位点插入所述F蛋白;和/或〇通过使所述F蛋白的C末端部分缺失,所述C末端部分从所述蛋白C末端的最后氨基酸开始在N末端方向上延伸,但是延伸不超出所述F蛋白的HR2结构域。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突变蛋白,其特征在于所述PIV-5或PIV-2病毒的F蛋白的序列包含SEQ ID NO 34的序列。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突变蛋白,其特征在于所述F蛋白的序列是PIV-5的F蛋白。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突变蛋白,其特征在于所述F蛋白的序列由以下组成 SEQ ID NO :31的序列,或与SEQ ID NO :31的序列相同的可选序列,例外是位置443 的氨基酸在所述可选序列中为S(代替SEQ ID N0:31中的P);或 所述SEQ ID N0:31的序列的变异序列或所述可选序列的变异序列,所述变异序列 〇大小与SEQ ID NO 31的序列相同,或大小比SEQ ID NO 31的序列大最多7个氨基酸,或大小比SEQ ID NO 31的序列小最多7个氨基酸;以及〇相对于所述SEQ ID NO :31的序列或所述可选序列,具有超过95%、优选至少96、更优选至少97%的序列同一性,所述同一性利用所述SEQ ID NO :31的序列长度或如果合适, 利用所述可选序列的序列长度来计算。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突变蛋白,其特征在于所述F蛋白由SEQID NO :35-46的序列之一组成。
6.如权利要求3-5中任一项所述的突变蛋白,其特征在于其氨基酸序列相对于所述 PIV-5F蛋白序列不包含其他突变。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突变蛋白,其特征在于所述衍生于所述F蛋白序列的序列是SEQID NO 62、63 或 64 的序列。
8.如权利要求3-5中任一项所述的突变蛋白,其特征在于所述衍生于所述F蛋白序列的序列还通过以下方式衍生于所述F蛋白序列 至少一个选自以下的融合前突变 〇位置49的氨基酸被氨基酸A取代; 〇位置402的氨基酸被氨基酸A取代; 〇位置443的氨基酸被氨基酸P取代; 〇位置449的氨基酸被氨基酸P取代;和/或通过 至少一个选自以下的融合后突变 〇位置463的氨基酸被疏水氨基酸取代。
9.如权利要求3-5和8中任一项所述的突变蛋白,其特征在于所述衍生于所述F蛋白序列的序列还通过以下方式衍生于所述F蛋白序列 至少一个选自以下的融合前突变 〇位置49的氨基酸被氨基酸A取代; 〇位置402的氨基酸被氨基酸A取代;和/或通过 至少一个选自以下的融合后突变 〇位置463的氨基酸被疏水氨基酸取代。
10.如权利要求3-5、8和9中任一项所述的突变蛋白,其特征在于所述衍生于所述F蛋白序列的序列还通过由疏水氨基酸取代所述位置463的氨基酸衍生于所述F蛋白序列。
11.如权利要求8-10中任一项所述的突变蛋白,其特征在于选择用来取代位置463的氨基酸的所述疏水氨基酸选自V、I、L,优选V。
12.如权利要求3-11中任一项所述的突变蛋白,其特征在于所述衍生于所述PIV-5病毒的F蛋白序列的序列包括由选自V、I、L,优选V的疏水氨基酸取代在所述PIV-5F蛋白的序列中位于位置158的氨基酸。
13.如权利要求3-11中任一项所述的突变蛋白,其特征在于所述衍生于所述PIV-5病毒的F蛋白序列的序列包括,由选自V、I、L,优选V的疏水氨基酸取代在所述PIV-5F蛋白序列中位于位置147的氨基酸。
14.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突变蛋白,其特征在于所述F蛋白的序列是PIV-2F蛋白。
15.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突变蛋白,其特征在于所述F蛋白的序列由以下组成 SEQ ID NO 33的序列;或 SEQ ID NO 33的序列的变异序列,所述变异序列〇大小与SEQ ID NO 33的序列相同,或大小比SEQ ID NO 33的序列大最多2个氨基酸,或大小比SEQ ID NO 33的序列小最多2个氨基酸;以及〇相对于所述SEQ ID NO 33的序列具有超过95%、优选至少96%、更优选至少97% 的序列同一性,所述同一性利用所述SEQ ID NO :33的序列长度来计算。
16.如权利要求14或15所述的突变蛋白,其特征在于其氨基酸序列相对于所述 PIV-2F蛋白序列不包含其他突变。
17.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突变蛋白,其特征在于所述衍生于所述F蛋白序列的序列是 SEQ ID NO :88、89、90 的序列。
18.如权利要求14或15所述的突变蛋白,其特征在于所述衍生于所述F蛋白序列的序列还通过以下方式衍生于所述F蛋白序列 至少一个选自以下的融合前突变 〇位置53的氨基酸被氨基酸A取代; 〇位置406的氨基酸被氨基酸A取代; 〇位置428的氨基酸被氨基酸P取代; 〇位置439的氨基酸被氨基酸P取代; 和/或通过 至少一个选自以下的融合后突变 〇位置474的氨基酸被疏水氨基酸取代。
19.如权利要求14、15、18中任一项所述的突变蛋白,其特征在于所述衍生于所述F蛋白序列的序列还通过以下方式衍生于所述F蛋白序列 至少一个选自以下的融合前突变 〇位置53的氨基酸被氨基酸A取代; 〇位置406的氨基酸被氨基酸A取代; 和/或通过 至少一个选自以下的融合后突变 〇位置474的氨基酸被疏水氨基酸取代;
20.如权利要求18或19所述的突变蛋白,其特征在于选择用来取代所述位置474的氨基酸的所述疏水氨基酸选自V、I、L,优选V。
21.如权利要求14-20中任一项所述的突变蛋白,其特征在于所述衍生于所述PIV-2病毒的F蛋白序列的序列包括,由选自V、I、L,优选V的疏水氨基酸取代在所述PIV-2F蛋白序列中位于位置162的氨基酸。
22.如权利要求14-20中任一项所述的突变蛋白,其特征在于所述衍生于所述PIV-2病毒的F蛋白序列的序列包括,由选自V、I、L,优选V的疏水氨基酸取代在所述PIV-2F蛋白序列中位于位置151的氨基酸。
23.如权利要求1-22中任一项所述的突变蛋白,其特征在于其包含通过以下方式衍生于所述PIV-5或PIV-2病毒的F蛋白序列的序列通过用另一酶促切割位点取代所述F蛋白的天然切割位点,和/或通过将除了所述F蛋白的天然切割位点以外的酶促切割位点插入所述F蛋白。
24.如权利要求23所述的突变蛋白,其特征在于所述除了天然切割位点以外的切割位点是组织特异性切割位点。
25.如权利要求23或M所述的突变蛋白,其特征在于所述除了天然切割位点以外的切割位点是一种肿瘤组织或多种肿瘤组织所特异性表达的酶的切割位点。
26.如权利要求23-25中任一项所述的突变蛋白,其特征在于所述除了天然切割位点以外的切割位点是一种转移性组织或多种转移性组织所特异性表达的酶的切割位点。
27.如权利要求23-26中任一项所述的突变蛋白,其特征在于所述除了天然切割位点以外的切割位点是金属蛋白酶的切割位点。
28.如权利要求23-27中任一项所述的突变蛋白,其特征在于所述除了天然切割位点以外的切割位点是基质金属蛋白酶9 (MMP-9)的切割位点。
29.如权利要求23-28中任一项所述的突变蛋白,其特征在于所述除了天然切割位点以外的切割位点包含序列PXXHyS/T(SEQ ID NO :27),其中X =任何氨基酸,且其中Hy =选自F、M、V、L、I的任何氨基酸。
30.如权利要求23-29中任一项所述的突变蛋白,其特征在于所述除了天然切割位点以外的切割位点包含序列PRRIT (SEQ ID NO 28)和/或序列IGENLETIRNQLIPTPRRITFAGVV IGL(SEQ ID NO 29)。
31.编码权利要求1-30中任一项所述的突变蛋白的核酸、DNA或RNA,或此类核酸的互补核酸。
32.转染、转导或转化载体,其包含至少一种权利要求31所述的核酸。
33.如权利要求32所述的载体,其特征在于所述载体是表达载体。
34.如权利要求33所述的表达载体,其特征在于所述表达载体是腺病毒载体。
35.如权利要求33或34所述的表达载体,其特征在于所述表达载体是包含调节所述核酸表达的元件的腺病毒载体,从而允许所述核酸在肿瘤细胞、优选在转移性细胞、更优选在转移性黑素瘤细胞中表达。
36.如权利要求33-35中任一项所述的表达载体,其特征在于所述表达载体是溶瘤腺病毒载体。
37.如权利要求32所述的载体,其特征在于所述载体是允许将所述至少一种核酸插入动物细胞、优选人类细胞、特别是人类肿瘤细胞、优选转移性人类细胞、更优选转移性黑素瘤细胞的基因组的载体。
38.细胞,其特征在于所述细胞包含至少一种权利要求1-30中任一项所述的突变蛋白,和/或至少一种权利要求31所述的核酸、DNA或RNAJP /或至少一种权利要求32-32 中任一项所述的载体。
39.如权利要求38所述的细胞,其特征在于所述细胞是人类细胞或非人类动物细胞。
40.如权利要求38或39所述的细胞,其特征在于所述细胞是肿瘤细胞、优选转移性细胞、更优选转移性黑素瘤细胞。
41.如权利要求1-30中任一项所述的突变蛋白,权利要求31所述的核酸、DNA或RNA, 权利要求32-37中任一项所述的载体,权利要求38-40中任一项所述的细胞,其用于治疗和 /或预防和/或减轻疾病或瘤性状况、优选转移性肿瘤、优选转移性黑素瘤。
42.如权利要求1-30中任一项所述的突变蛋白,权利要求31所述的核酸、DNA或RNA, 权利要求32-37中任一项所述的载体,权利要求38-40中任一项所述的细胞,其用于治疗和 /或预防和/或减轻胎盘发育缺陷。
43.细胞融合抑制剂,其特征在于所述抑制剂是 针对权利要求1-30中任一项所述的突变蛋白的抗体,或此类抗体的Fab或F (ab’)2 片段; 与权利要求1-30中任一项所述的至少一种突变蛋白或与权利要求31所述的核酸、 DNA、RNA特异性结合的核酸适体或肽适体; 重组免疫系统细胞,优选重组树突细胞,所述细胞在其表面表达至少一种权利要求 1-30中任一项所述的突变蛋白; 权利要求31所述的核酸的反义核酸; 包含双链RNA的小干扰RNA即siRNA,其含有能够与权利要求31所述的核酸结合的 19-22个核苷酸。
44.如权利要求43所述的细胞,其是人类或非人类动物免疫系统的细胞,优选人类或非人类动物树突细胞,所述细胞在其表面表达至少一种权利要求1-30中任一项所述的突变蛋白。
45.如权利要求43所述的细胞融合抑制剂,其用于治疗和/或预防和/或减轻与细胞融合性过度有关的疾病或状况,所述疾病或状况是包膜病毒感染(优选HIV感染和/或流感感染和/或副流感感染和/或棒状病毒感染)、过敏反应、自身免疫病或移植排斥。
46.权利要求1-30中任一项所述的突变蛋白,其在治疗和/或预防和/或减轻与细胞融合性过度有关的疾病或状况中用作免疫原性试剂,所述疾病或状况是包膜病毒感染(优选HIV感染和/或流感感染和/或副流感感染和/或棒状病毒感染)、过敏反应、自身免疫病或移植排斥。
47.用于治疗和/或预防和/或减轻与细胞融合性过度有关的疾病或状况的疫苗,所述疾病或状况是包膜病毒感染(优选HIV感染和/或流感感染和/或副流感感染和/或棒状病毒感染)、过敏反应、自身免疫病或移植排斥,其特征在于所述疫苗包含至少一种权利要求1-30中任一项所述的突变蛋白。
48.诊断或预后与合胞体形成不足或相反合胞体形成过量有关的疾病的体外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检测生物样品中的至少一种权利要求1-30中任一项所述的突变蛋白或至少一种权利要求31所述的核酸。
49.筛选能够减少或阻断合胞体形成的化合物的体外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使候选化合物与至少一种权利要求1-30中任一项所述的突变蛋白接触,以便确定所述候选化合物是否减少或阻断所述细胞的融合。
50.肿瘤细胞、更特别是骨髓瘤细胞,其包含至少一种权利要求1-30中任一项所述的突变蛋白,优选在其表面包含至少一种此类突变蛋白,和/或包含至少一种权利要求31所述的核酸,和/或包含至少一种权利要求32、37中任一项所述的载体。
51.如权利要求50所述的肿瘤细胞、更特别是骨髓瘤细胞,其用于产生杂交瘤。
52.杂交瘤,其特征在于所述杂交瘤包含至少一种权利要求1-30中任一项所述的突变蛋白,和/或至少一种权利要求31所述的核酸,和/或至少一种权利要求32、37中任一项所述的载体。
53.干细胞或祖细胞,其具有分化为肌细胞的能力,其特征在于所述干细胞或祖细胞包含至少一种权利要求1-30中任一项所述的突变蛋白,优选在其表面包含至少一种此类突变蛋白,和/或包含至少一种权利要求31所述的核酸,和/或包含至少一种权利要求32、37 中任一项所述的载体,所述细胞不是人类胚胎细胞。
54.如权利要求53所述的干细胞或祖细胞,其用作肌纤维干细胞或祖细胞。
全文摘要
本申请涉及目前被索引为5型PIV(PIV-5或PIV5)和2型PIV(PIV-2或PIV2)的副流感病毒(PIV)的融合蛋白(F蛋白)的突变蛋白。本申请涉及由其衍生的产物,如核酸,载体,细胞,抗体、适体、干扰RNA类型的融合抑制剂;骨髓瘤、杂交瘤;干细胞和祖细胞。本申请还涉及突变蛋白和由其衍生的产物在医疗和生物技术应用中的用途。
文档编号C07K14/115GK102282161SQ200980154623
公开日2011年12月14日 申请日期2009年11月17日 优先权日2008年11月21日
发明者奥利维耶·特瑞耶, 弗朗索瓦·艾多德·朱利安·杜鲁特, 曼纽尔·梅尔基奥·让-皮埃尔·罗萨卡拉特拉瓦 申请人:克洛德·贝纳尔-里昂第一大学, 国家科研中心, 里昂奥斯皮思民用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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