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螺母防盗卸护罩的拆卸工具的利记博彩app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属于防盗螺母拆卸工具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螺母防盗卸护罩的拆卸工具。
【背景技术】
[0002]本人在先申报的专利名称为《一种螺母防盗卸护罩》,专利号为ZL201420106768.2,该专利公开了一种野外公用设施螺母防盗卸护罩,因其具有成本低廉、防盗效果好和安装方便的特点,而被央视“发明梦工厂”选中,并成功地找到了投资商,然而在实际推广应用过程中,使用单位特别是高速公路的相关部门要求其具备防盗功能的同时,还需要能够快速拆卸,因为高速公路护栏被撞损坏后需要立即拆除修复,恢复公路畅通。因此,有必要设计一种螺母防盗卸护罩的拆卸工具。
【发明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了一种结构简单且使用方便的螺母防盗卸护罩的拆卸工具。
[0004]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一种螺母防盗卸护罩的拆卸工具,其特征在于包括具有中心孔的圆形基盘,该圆形基盘的下部均布有至少两个与螺母防盗卸护罩内部螺母相配的拆卸爪,圆形基盘的上部连接有与圆形基盘中心孔同轴的管状手柄。
[0005]进一步优选,所述的管状手柄的顶部设有多边形拆卸头或垂直于管状手柄的拆卸孔。
[0006]进一步优选,所述的拆卸爪的末端内侧设有卡台。
[0007]进一步优选,当螺母防盗卸护罩内部的螺母为奇数角螺母时,圆形基盘的下部均布有至少三个与螺母防盗卸护罩内部螺母相配的拆卸爪。
[0008]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且使用方便,能够快速拆卸螺母防盗卸护罩及其内部的螺母,操作简单且方便携带。
【附图说明】
[0009]图1是本实用新型中具有多边形拆卸头的拆卸工具的结构不意图,图2是本实用新型中具有拆卸孔的拆卸工具的结构示意图,图3是螺母防盗卸护罩的组装结构示意图,图4是安装有螺母防盗卸护罩的结构示意图,图5是本实用新型的使用状态图。
[0010]图面说明:1、圆形基盘,2、螺母防盗卸护罩,3、螺母,4、拆卸爪,5、管状手柄,6、多边形拆卸头,7、加力杆,8、卡台。
【具体实施方式】
[0011]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0012]一种螺母防盗卸护罩的拆卸工具,包括具有中心孔的圆形基盘1,该圆形基盘I的下部均布有至少两个与螺母防盗卸护罩2内部螺母3相配的拆卸爪4,圆形基盘I的上部连接有与圆形基盘I中心孔同轴的管状手柄5,所述的管状手柄5的顶部设有多边形拆卸头6或垂直于管状手柄5的拆卸孔,该拆卸孔内设有加力杆7,所述的拆卸爪4的末端内侧设有卡台8,该卡台8起到了限位和防止圆形基盘I滑脱的作用。
[0013]当螺母防盗卸护罩2内部的螺母3为奇数角螺母时,圆形基盘I的下部均布有至少三个与螺母防盗卸护罩2内部螺母3相配的拆卸爪4。
[0014]本实用新型的使用过程中,将该拆卸工具具有拆卸爪的一端插到螺母防盗卸护罩的上方,当拆卸爪与螺母的平面对齐时,用榔头敲击管状手柄,促使螺母防盗卸护罩在螺母平面方向发生形变,卡台卡在螺母防盗卸护罩的底端,有效地防止了在拆卸过程中圆形基盘的滑脱,当管状手柄顶端为多边形拆卸头时,使用相应的扳手通过转动管状手柄完成螺母防盗卸护罩及螺母的拆卸,当管状手柄顶端为拆卸孔时,使用加力杆插入拆卸孔内通过转动管状手柄完成螺母防盗卸护罩及螺母的拆卸。
[0015]以上实施例仅为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思想,不能以此限定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是按照本实用新型提出的技术思想,在技术方案基础上所做的任何改动,均落入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之内。
【主权项】
1.一种螺母防盗卸护罩的拆卸工具,其特征在于包括具有中心孔的圆形基盘,该圆形基盘的下部均布有至少两个与螺母防盗卸护罩内部螺母相配的拆卸爪,圆形基盘的上部连接有与圆形基盘中心孔同轴的管状手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螺母防盗卸护罩的拆卸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管状手柄的顶部设有多边形拆卸头或垂直于管状手柄的拆卸孔。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螺母防盗卸护罩的拆卸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拆卸爪的末端内侧设有卡台。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螺母防盗卸护罩的拆卸工具,其特征在于:当螺母防盗卸护罩内部的螺母为奇数角螺母时,圆形基盘的下部均布有至少三个与螺母防盗卸护罩内部螺母相配的拆卸爪。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螺母防盗卸护罩的拆卸工具,属于防盗螺母拆卸工具技术领域。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要点为:一种螺母防盗卸护罩的拆卸工具,包括具有中心孔的圆形基盘,该圆形基盘的下部均布有至少两个与螺母防盗卸护罩内部螺母相配的拆卸爪,圆形基盘的上部连接有与圆形基盘中心孔同轴的管状手柄。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且使用方便,能够快速拆卸螺母防盗卸护罩及其内部的螺母,操作简单且方便携带。
【IPC分类】B23P19-06
【公开号】CN204366395
【申请号】CN201420844460
【发明人】童辛宇, 赵元, 刘庆, 李一达
【申请人】李一达
【公开日】2015年6月3日
【申请日】2014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