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焊管管端整圆装置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3142318阅读:279来源:国知局
一种焊管管端整圆装置制造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焊管管端整圆装置,以解决目前焊管管端椭圆度超标的问题。它由上弧板、下弧板和千斤顶组成,上弧板和下弧板圆弧直径比待整圆的焊管稍小并相对紧贴放置在焊管管端内壁,千斤顶两端分别顶住上弧板和下弧板中心部位,上弧板和下弧板各为待整圆焊管圆周的1/4,上弧板和下弧板厚度范围为6~16mm,通过千斤顶顶压上弧板和下弧板将焊管管端整圆,上弧板和下弧板内侧端部各焊有立挡板防止千斤顶向内倾倒,上弧板外侧两边焊有伸出的把手便于手持定位。本实用新型用上弧板和下弧板作为模具,通过千斤顶顶压将焊管管端整圆,解决了焊管生产中出现的管端椭圆度超标问题,提高了产品的成材率。
【专利说明】一种焊管管端整圆装置

【技术领域】
[0001]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焊管管端整圆装置。

【背景技术】
[0002] 在焊管生产过程中,由于调车或者定径不到位等原因,容易造成生产线上焊管的 端部椭圆度出现较大的偏差,超出了标准对产品的要求,如果对这些有问题的半成品不进 行处理,就会造成极大的浪费,降低了产品的成材率,加大了企业的生产成本。


【发明内容】

[0003]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缺陷,提供一种焊管管端整圆装置。
[0004]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一种焊管管端整圆装置,由上弧板、下弧板 和千斤顶组成,上弧板和下弧板圆弧直径比待整圆的焊管稍小并相对紧贴放置在焊管管端 内壁,千斤顶两端分别顶住上弧板和下弧板中心部位,通过千斤顶顶压上弧板和下弧板将 焊管管端整圆。
[0005] 进一步的,上弧板和下弧板各为待整圆焊管圆周的1/4。
[0006] 进一步的,上弧板和下弧板厚度范围为6~16_。
[0007] 进一步的,上弧板和下弧板内侧端部各焊有立挡板。
[0008] 进一步的,上弧板外侧两边焊有伸出的把手。
[0009] 本实用新型用上弧板和下弧板作为模具,通过千斤顶顶压将焊管管端整圆,解决 了焊管生产中出现的管端椭圆度超标问题,提高了产品的成材率。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0] 图1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0011] 图中,1-把手;2-上弧板;3-千斤顶;4-下弧板;5-焊管;6-立挡板。

【具体实施方式】
[0012] 下面结合附图作进一步描述:
[0013] 如图1所示,一种焊管管端整圆装置,由上弧板2、下弧板4和千斤顶3组成,上弧 板2和下弧板4圆弧直径比待整圆的焊管5小5-10_,并相对紧贴放置在焊管5管端内壁, 千斤顶3两端分别顶住上弧板2和下弧板4中心部位,上弧板2和下弧板4长度各为待整圆 焊管5圆周的1/4,上弧板2和下弧板4厚度范围为6~16mm,与待整圆的焊管5厚度相近, 通过千斤顶3顶压上弧板2和下弧板4将焊管5管端整圆,上弧板2和下弧板4内侧端部 各焊有立挡板6防止千斤顶3向内倾倒,上弧板2外侧两边焊有伸出的把手1便于手持定 位。
[0014] 以高频焊管# 457X7. 9mmL415MB生产过程为例,标准要求椭圆度是1. 6,实际 出现产品的管端部分椭圆度是3. 5,椭圆度超出标准要求的范围,利用本实用新型对其进行 整圆,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0015] 1、对管端超出标准的焊管在其端部的下部放置好下弧板4,下弧板4直径为 450mm,厚度为 7. 9mm;
[0016] 2、在下弧板4上面放好千斤顶3,保持平衡;
[0017] 3、在千斤顶3的顶部焊管内壁紧贴放置好上弧板2,上弧板2直径为450mm,厚度 为 7. 9mm;
[0018] 4、给千斤顶3加压使得管端的椭圆度达到产品标准要求的1. 6范围内,保持压力 6分钟,将千斤顶3泄压,最终测量管端椭圆度达到了 1.2,满足了标准要求。如果产品钢级 在X60以上或壁厚在10mm以上,可以将此过程重复进行2-3次。
【权利要求】
1. 一种焊管管端整圆装置,其特征在于:它由上弧板、下弧板和千斤顶组成,上弧板和 下弧板圆弧直径比待整圆的焊管稍小并相对紧贴放置在焊管管端内壁,千斤顶两端分别顶 住上弧板和下弧板中心部位,通过千斤顶顶压上弧板和下弧板将焊管管端整圆。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焊管管端整圆装置,其特征在于:上弧板和下弧板各为 待整圆焊管圆周的1/4。
3.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焊管管端整圆装置,其特征在于:上弧板和下弧板 厚度范围为6?16mm。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焊管管端整圆装置,其特征在于:上弧板和下弧板内侧 端部各焊有立挡板。
5. 根据权利要求1或4所述的一种焊管管端整圆装置,其特征在于:上弧板外侧两边 焊有伸出的把手。
【文档编号】B21D3/14GK203862747SQ201420282053
【公开日】2014年10月8日 申请日期:2014年5月30日 优先权日:2014年5月30日
【发明者】谈猛, 刘占增, 李烨, 黄雷 申请人: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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