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带键盘输入提示的护套的利记博彩app

文档序号:2637265阅读:321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带键盘输入提示的护套的利记博彩app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学习键盘输入的辅助工具。具体地说是一种带键盘输入提示的护套。
学习计算机、打字机的键盘输入,练习的用具是键盘、模拟键盘,或者是一张与键盘相同的键盘图,学习者只能死记键盘的标识,学习不方便,学习速度又慢。
本实用新型的发明目的是提供一种方便、快速学习键盘输入的带键盘输入提示的护套。
本实用新型的带键盘输入提示的护套是由护指和护掌组成,其特征在于(1)从食指到小指为半截护指,拇指处无护指;(2)护掌的掌心面中央有一圆形开口;(3)护指与护掌的背面有与键盘相对应的字符。
所述的字符可印刷,亦可粘贴,粘贴的字符可由纺织物、塑料、橡胶等材料制成。
所述的在护套背面的字符是这样的左手食指从上到下(由护指到护掌方向),左行字符为4、R、F、V、白、土、女;右行字符为5、T、G、B、禾、王、子;左手中指从上到下字符为3、E、D、C、月、大、又;左手无名指从上到下字符为2、W、S、X、人、木、纟;左手小指从上到下字符为1、Q、A、Z、金、工;右手食指从上到下,左行字符为6、Y、N、言、目、已;右行字符为7、U、J、M、立、日、山;右手中指从上到下字符为8、I、K、<、水、口;右手无名指从上到下字符为9、O、L、>、火、田;右手小指从上到下字符为O、P、;、,、之。
为了使双手保持正确键位,实现盲打,在护套背面字符A、工、S、木、D、大、F、土、J、日、K、口、L、田、;上加一个边框,提示操作者的手指击键后,迅速回到有边框字符的键位,为下一次击键做好准备。
当人们学习键盘输入时,先戴上这种护套,除拇指整个露出,其作手指上半截露出,掌心露出,这样既方便操作者手指接触键盘操作,又可以根据扩指背面的字符提示进行键盘输入的练习。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1)便于初学者在无机或无模拟键盘的情况下随时随地练习及记忆;(2)可以帮助人们方便、快速地掌握规范的键盘操作方法;(3)成本低、制作简单。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结合
如下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左手护套背面结构示意图;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右手护套背面结构示意图;图3是本实用新型护套掌心面结构示意图。
如图所示1是左手小指;2是左手无名指;3是左手中指;4是左手食指;5是左手拇指伸出处;6是右手拇指伸出处;7是左手食指;8是右手中指;9是右手无名指;10是右手小指;11是粘贴在护套背面(12)的字符;13是开在手掌(14)上的一个圆开口;15是键位字符上的边框。
护指1、2、3、4、7、8、9、10全为半截护指。
护指背面粘贴的字符如下在1上粘贴字符从上到下为1、Q、A、Z、金、工;在2上粘贴字符从上到下为2、W、S、Z、人、木、纟;在3上粘贴字符从上到下为3、E、D、C、月、大、又;在4上粘贴的字符从上到下左行为4、R、F、V、白、土、女;右行为5、T、G、B、禾、王、子;在7上粘贴字符从上到下左行为6、Y、H、N、言、目、已;右行为7、U、J、M、立、日、山;在8上粘贴字符从上到下为8、I、K、<、水、口;在9上粘贴字符从上到下为9、O、L、>、火、田;在10上粘贴字符从上到下为0、P、;、,、之。
当人们学习键盘输入时,先戴上这种护套,拇指从5、6处全部伸出,其余手指从1、2、3、4、7、8、9、10处露出上半截手指,根据护套背面(12)粘贴的字符(11)的提示进行规范操作,提示操作者的手指击键后迅速回到有边框字符的键位,为下一次击键做好准备。
权利要求1.一种带键盘输入提示的护套是由护指和护掌组成,其特征在于(1)、从食指到小指(1、2、3、4、7、8、9、10)为半截护指,拇指处(5、6)无护指;(2)、护掌掌心面中央有一圆形开口(13);(3)、护指与护掌背面(12)自上而下有与键盘相对应的字符(11)。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带键盘输入提示的护套,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字符可是印刷,亦可粘贴。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带键盘输入揭示的护套,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字符可由纺织物、塑料、橡胶制成。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带键盘输入提示的护套,其特征在于字符A、工、S、木、D、大、F、土、J、日、K、口、L、田、;上加一边框。
专利摘要一种带键盘输入提示的护套是由护指和护掌组成。其特征为(1)手指(1)、(2)、(3)、(4)、(7)、(8)、(9)、(10)为半截指套,拇指(5)、(6)没有指套;(2)护套的掌心面(14)中央处有一圆形开口(13);(3)在护指背面有与键盘相对应的字符(11)。这种护套便于初学键盘输入者在无机或无模拟键盘的情况下,随时随地学习操作,可帮助人们方便、快速地学会键盘输入的规范操作,实现盲打。
文档编号G09B13/00GK2205582SQ9422401
公开日1995年8月16日 申请日期1994年6月30日 优先权日1994年6月30日
发明者耿剑, 杜冰 申请人:耿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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