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镜子作为视频载体的广告方法

文档序号:2527428阅读:446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利用镜子作为视频载体的广告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利用镜子作为视频载体的广告方、法,其通过在镜子上安装年见 频播放器,并将镜子置于某些人流量较大或者大量使用镜子的公共场所,人们 利用镜子欣赏自己的同时也浏览了视频播放器中播放的广告。
背景技术
现在利用视频播放器播放广告的广告方法非常多,无论是在人流量众多的商 务楼中、公交车上还是在车水马龙的街道上都可以看到或大或小的视频播放器, 这些视频播放器主要是为了播放广告而设置的。这些视频播放器无一例外的均 设置于人流量较大的公共场所,其目的是利用较大的人流量达到较高的广告浏 览率,但是在这些地方设置视频播放器播放广告首先需要找到适当的摆放位置, 在目前空间日渐稀少的商业地带,寻找到还可以摆放视频播放器的位置是十分 困难的,甚至需要专门制造摆放设施来安置视频播放器,这样的话,设置视频 播放器的成本相当高昂。另外,在广告无孔不入的年代,在人流量密集的地段 设置视频播放器是否一定能达到出色的观看效果是存在疑问的,也就是说,广 告受众并非因为你设置的播放广告的视频播放器,他们就一定会观看广告,他 们可以选择对这些视频播放器视而不见,这样的话,广告的观看率无法得到保 证。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利用镜子作为视频载体的广告方法,其利用镜 子的功能性,将装有视频播放器的镜子设置于原本就需要使用镜子的商业场所,使广告受众在使用镜子的同时也自然浏览的广告,其克服了现有广告方法中难 以找到空白区域设置视频播放器的缺点,也在客观上提高了广告的浏览率。本 发明采用的具体步骤^I下所述。
一种利用镜子作为视频载体的广告方法,是在公共场所可使用的镜子上设 置视频播放器。其中,所述的公共场所包括美容美发厅、浴室、服装店等场所。 所述的视频播放器的尺寸小于镜子的尺寸,且视频播放器安装于镜子的适当位 置,保证镜子仍然具有欣赏的功能。所述适当位置包括视频播放器设置于镜子
正面的上端或下端或者同时设置于上下端,并占据镜子面积的10%-50%的面积, 还包括视频播放器设置于镜子正面的左端或右端或者同时设置于左右端,并占 据镜子面积的10%-50%的面积。所述视频播放器可以自带播放装置如 DVD-ROM或存储卡插槽,以便于手动更换储存有播放内容的存储介质,也可 以自带无线接收器以便于接收视频中心统一发送的视频内容。
本发明的优点在于其提供的广告方法另辟蹊径,将播放广告的视频播放器 与镜子整合为一体,用安装有视频播放器的镜子替代单一功能的镜子,不仅给 播放广告的视频播放器提供了适当的摆放位置,还提高了所播放广告的浏览率。


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1中安装有视频播放器的镜子使用状态下的示意图; 图2是本发明实施例2中安装有视频播放器的镜子使用状态下的示意图; 图3是本发明实施例3中安装有视频播放器的镜子使用状态下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例方式
现依据附图,对本发明做进一步的描述。
本发明主要提供一种利用镜子作为视频载体的广告方法,其将视频播放器安装于镜子之上,将镜子设置于本来就需要使用镜子的公共场所。其中,所述 的公共场所包括美容美发厅、浴室、服装店等场所。所述的视频播放器的尺寸 小于镜子的尺寸,且视频播放器安装于镜子的适当位置,保证镜子仍然具有欣 赏的功能。所述适当位置包括视频播放器设置于镜子正面的上端或下端或者同
时设置于上下端,并占据镜子面积的10%-50%的面积,还包括视频播放器设置 于镜子正面的左端或右端或者同时设置于左右端,并占据镜子面积的10%-50% 的面积。所述视频播放器可以自带播放装置如DVD-ROM或存储卡插槽,以便 于手动更换储存有播放内容的存储介质,也可以自带无线接收器以便于接收视 频中心统一发送的视频内容。
实施例1
请参加图1所示,本发明所述的安装视频播放器的镜子100悬挂固定于墙 面上,其包括一面镜子10以及一片液晶显示器20,图中所示,该液晶显示器 20嵌入镜子IO之中,且位于镜子10的下侧,本实施例中,液晶显示器20作为 显示装置其可以通过缆线连接一信号源(未图示),由该信号源提供视频等信息 于该液晶显示器20上播放,该信号源可以是DVD-ROM等任何可以输出视频信 号的播放装置,当然,也不排除将比较小的信号源如使用存储卡的播放器整合 进入该液晶显示器20使之直接可以播放视频,或者,该液晶显示器20内置高 频头、WIFI模块等无线接收装置接收来源于相应的信号发射装置发射的信号并 播放相应的视频。
本实施例中可播放视频的镜子100可以设置于美容美发厅中,当顾客端坐 于所述可播放视频的镜子IOO前理发时,该镜子中的液晶显示器20可以同步的 播放视频供客户欣赏,该视频内容完全由发廊确定,可以是轻松娱乐的内容供 顾客消遣,也可以是视频广告使该美容美发厅成为一个良好的广告播放场所。特别的,所述液晶显示器20的位于所述可播放视频的镜子100的下侧,其并不 遮挡顾客的头部在镜子10中的投影,所以,该液晶显示器20的设置并不影响 镜子10原本的供顾客欣赏自己发型的功能。
实施例2
请参见图2所示,本实施例中安装视频播放器的镜子100与实施例1的区 别之处仅在于所述液晶显示器20位于所述可播放视频的镜子100的上侧,而且 其放置的位置同样不遮挡顾客的头部在镜子10中的投影。
实施例3
请参见图3所示,本实施例中安装视频播放器的镜子100与实施例1及2 的区别之处在于所述液晶显示器20位于所述可播放视频的镜子100的两侧,而 且其放置的位置同样不遮挡顾客的头部在镜子10中的投影。
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已于上述的描述中披露,本领域技术人员基于本
发明的精神对本发明所做出的修改都应包含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内。
权利要求
1、一种利用镜子作为视频载体的广告方法,其特征是在公共场所可使用的镜子上设置视频播放器。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广告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公共场所包括美容 美发厅、浴室、服装店等场所。
3、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广告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视频播放器的尺寸 小于镜子的尺寸,且视频播放器安装于镜子的适当位置,保证镜子仍然具有欣 赏的功能。
4、 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广告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适当位置包括视频播 放器设置于镜子正面的上端或下端或者同时设置于上下端,并占据镜子面积的 10%-50%的面积。
5、 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广告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适当位置包括视频播 放器设置于镜子正面的左端或右端或者同时设置于左右端,并占据镜子面积的 10%-50%的面积。
6、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广告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视频播放器可以自带 播放装置如DVD-ROM或存储卡插槽,以便于手动更换储存有播放内容的存储介 质。
7、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广告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视频播放器可以自带 无线接收器以便于接收视频中心统一发送的视频内容。
全文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利用镜子作为视频载体的广告方法,其利用镜子的功能性,将装有视频播放器的镜子设置于原本就需要使用镜子的商业场所,使广告受众在使用镜子的同时也自然浏览的广告,其克服了现有广告方法中难以找到空白区域设置视频播放器的缺点,也在客观上提高了广告的浏览率。
文档编号G09F23/00GK101673500SQ200810042698
公开日2010年3月17日 申请日期2008年9月9日 优先权日2008年9月9日
发明者陈信燕 申请人:陈信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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