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内护板部件及其标记方法

文档序号:2481857阅读:580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机动车内护板部件及其标记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机动车内护板部件以及这种机动车内护板部件的标记方法,如仪表板、车门护板或车柱护板。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已公开了多种安全气囊的设置方式,特别是那些从内空间中无法看到的气囊设置(如DE 101 06 661 A1,DE 103 11 854 A1,DE 10111 597 A1,DE 103 16 226 A1和EP 0 711 627)。
为了指示内空间中气囊的存在,现有技术中一般是在气囊上设置提示标志。这一点对于那些无法看到的气囊是特别重要的,因为可以避免将小孩放置在副驾驶位等存在气囊的位置处。
通常,为了在气囊系统设置提示标志,一般在位于气囊系统区域内的机动车内护板部件上设置“SRS-Airbag”的提示语,指明副驾驶位的气囊、驾驶位的气囊、侧边气囊、窗帘气囊等。
为此,可以采用塑料注塑件,将“SRS-Airbag”的Logo承载于其上。这种塑料注塑件被安装在相应的机动车内护板部件上。然而这种安装会带来较高的成本,而且外表也不是很美观。还有一个缺点是,在受到冲击时,在气囊展开的冲击作用下,这种塑料注塑件可能脱落。
另一种可能是,在气囊组件的现有气囊上安装提示标记,如德国公开DE 199 32 327中所描述的。DE 199 32 327中公开了一种用于机动车的内护板部件,其在气囊区域内有一个乘客观察不到的气囊盖,并至少部分地在内边形成有环形的预定断裂线,而在内护板部件的外边设计有提示气囊盖的标记。根据该发明,这种标记被设计替换为气囊盖的轮廓线,即上述的预定断裂线。这样,这种标记可以是借助激光形成的环形的凹槽,而内护板部件就可以由各种不同的材料形成。该发明中,可以是硬塑料,浇注的、拉伸的、吹模的、造粒的、掩膜的或后起泡的载体,掩膜的或后起泡的木纤维模制材料、或者后浇注或后印制的膜或其它材料等。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改进的机动车内护板部件以及一种改进的、在机动车内护板部件上进行标记的方法。
本发明的目的可以通过独立权利要求中的技术方案予以实现。而从属权利要求中则给出了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
根据本发明,机动车内护板部件可以通过激光光束进行标记。这种标记的优点是,在标记机动车内护板部件时,可以避免一个独立组件或者安装步骤。
根据本发明一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进行标记,用激光光束将机动车内护板的表层进行切割。在表层被激光光束切割的地方,显露出其下层,而在机动车的内空间中可以观察到这些下层。表层可以是装饰层,如带有织物、聚氯乙烯(PVC)、聚烯烃和/或TPO。例如,表层可以是纹理基底的,并由聚酯(PES)纤维或聚烯烃(如PP)纤维组成。不过,装饰层的表面也可以由PVC膜或TPO膜组成。
根据本发明一具体实施方式

,装饰层可以设置在承载层之上。当装饰层被激光光束切割掉之后,就可以观察到其下面的承载层。从观察者的方面看,承载层可以在被标记的区域范围内具有被印制上去或涂覆上去的色层,这种色层由于装饰层的被切割掉而显露出来。
根据本发明另一具体实施方式

,机动车内护板部件可以含有颜料,其在激光光束的作用下可以改变色彩。这样的颜料是现有技术中已知的,可以参照DE 94 21 868U1。
优选地,上述的标记是在气囊组件标记区域内的提示语,例如标识语(Logo)“SRS-Airbag”。不过,按照本发明的方法,也可以在机动车内护板部件之上施加其它的信息和/或装饰性的标记。
根据本发明一具体实施方式

,可以在表层上如此设置颜料,使得通过颜料的设置而设定标记,其中在含有能被激光光束照亮的颜料的表层区域内,颜料的色彩发生变化,从而可以观察到标记。通过针对性地在表层中设有颜料,例如如此设置颜料使其摹写单词“Airbag”,能够使设有颜料的表层区域被激光照亮。这样,就可以观察到单词“Airbag”。这样的优点是,可以使用特别简单的激光系统,因为这样就不需要利用激光光束在表层上来摹写单词“Airbag”了。
根据本发明,机动车内护板部件可以是仪表板、车门内护板、车柱内护板(例如所谓的A柱、B柱、C柱或D柱)或者封闭气囊弹射口的气囊盖板。
根据本发明一具体实施方式

,机动车内护板部件可以具有由天然纤维-材料复合构成的承载层,如所谓的亚麻-聚丙烯(PP)。例如,承载层可以由塑料如PP LGF30%构成。在承载层上可以设有无纺布(Vlies,也可称纤维网或类似纺织材料),其可以起到粘着其上面的装饰层的作用。承载层的另一面可以是连接层,其通过振动焊接用于固定气囊的弹射口。
根据本发明另一具体实施方式

,承载层可以具有预减弱的作用,其通过可解体的气囊组件予以实现。这种预减弱可以是预定断裂处,例如其位于承载层的背面,在受到撞击时被展开的气囊撕开,使得气囊组件通过出口释放而与仪表板隔开。预减弱可以构建成均匀的凹槽形式,这样气囊组件面向挡风滚动源的一面没有被减弱。这一面在气囊组件中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根据本发明另一具体实施方式

,承载层可以是电发光的膜。这种膜通过表层的激光标记而可以从机动车的内空间处观察到。这种电发光的膜可以从控制仪进行控制。例如,在电发光的膜上施加应力,以便显示气裹是接通的还是关闭的,或者气囊是正常的还是有故障的。这对于副驾驶的气囊特别有利,因为这样可以很好地观察到,是否小孩在副驾驶的座位上。
优选地,对于预减弱来说,不仅可以应用激光标记,而且可以采用CO2-激光,因为这样的话,可以降低生产成本。
其进一步的优点是,也可以直接在气囊组件上施加字样。由于只涉及一个字样,其可以施加在构件上,而不涉及其它单独的构件,因而可以完全地避免受到伤害的危险。


在下面的优选具体实施方式

中,结合附图来对本发明进行更加详细地说明,其中图1是机动车内护板部件在激光标记前的截面示意图。
图2是图1中的机动车内护板部件在激光标记后的示意图。
图3是另一实施方式的示意图,其中机动车内护板部件在激光标记后可以观察到色层。
图4是又一实施方式的示意图,其机动车内护板部件带有无纺布。
图5是再一实施方式的示意图,其机动车内护板部件带有气囊组件。
图6是另一实施方式中带有颜料的机动车内护板部件的示意图。
图7a是另一实施方式中带有颜料的机动车内护板部件的截面示意图。
图7b是另一实施方式中带有颜料的机动车内护板部件的俯视图。
上面附图中,各附图标记所对应的元件为100机动车内护板部件200机动车内护板部件102承载层 202承载层104装饰层 204表层106激光光束206激光光束108激光208激光110光学装置110光学装置112凹槽114色层300机动车内护板部件116无纺布 302承载层118连接层 304表层120弹射口 306激光光束122气囊308激光124槽口310光学装置
312颜料314区域316表面或表层318标记具体实施方式

图1显示了机动车内护板部件100,如用于封闭气囊弹射口的气囊盖板、仪表板、车门内护板或者车柱的内护板,例如所谓的A柱、B柱、C柱或D柱。
机动车内护板部件100具有承载层102以及位于承载层102之上的装饰层104。机动车内护板部件100的标记可以借助激光光束106来完成,激光光束106源自激光(装置)108,并经光学装置110对准装饰层104上需要进行标记的点。激光108优选是CO2-激光,其能提供足够强的激光光束106,以便切割装饰层104。
图2显示了标记后的机动车内护板部件100。通过激光光束106切割出凹槽112,其向下到达承载层102,使得能够从机动车的内空间观察到位于机动车内护板部件100安装位置处的承载层102的表面。优选地,装饰层104和承载层102具有色差,使得通过凹槽112能够观察到与装饰层不同颜色的字样。
图3显示了一实施方式中带有色层114的机动车内护板部件100,该色层施加在承载层102上的标记区域。色层114可以是涂覆层或印制层。当装饰层104和承载层102表面的色差不是足够大时,这样的色层114特别有利,以便能够清晰地识别标记。另外,色层114可以赋予更大的创新自由度,例如通过激光标记突出的字样可以匹配更多的其它色彩的机动车内空间造型。
图4显示了另一实施方式,该机动车内护板部件100在承载层102上带有无纺布(Vlies)116。无纺布116可以作为装饰层104和承载层102之间的增附剂。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激光光束106切割出的凹槽112,观察到无纺布116的表面。
图5显示了机动车内护板部件100的一实施方式,其是在图4所示方式上的进一步改进。在图5所示的方式中,机动车内护板部件100在其无纺布116的对面有一连接层118。例如,连接层118可以是聚丙烯构成的连接膜,而连接膜的厚度可以是如100微米。
连接层118可以起到固定气囊122之弹射口120的作用。例如,为了将弹射口120固定在连接层118上,可以利用振动焊接的方法。
承载层102具有槽口124,其可以起到承载层102的预减弱作用。这样,就可以得到一种可分解开的气囊盖板。在气囊122释放之后,展开的气囊122就会撞击到承载层102的背面上。通过这种撞击,在槽口124之间的承载层102的区域就被解开,使得气囊的排出口被开启。
优选地,装饰层104上的凹槽112和承载层102上的槽口124是用相同的激光切割得到的,优选采用CO2-激光。
值得注意的是,凹槽112不一定必须完全切割穿透装饰层104。在装饰层104上也可以有另外的凹槽结构,其没有到达承载层102或色层114或无纺布116(此处可参照图3和图4的实施方式),可作为能被乘客觉察到的字样、装饰物和/或标识符。
图6显示了本发明另一实施方式中的机动车内护板部件200。机动车内护板部件200具有承载层202以及位于承载层202之上的装饰层204。装饰层204中有颜料。
装饰层204的标记可以通过将激光光束206对准装饰层204上需要进行标记的区域而实现。激光光束206源自激光(装置)208,并经光学装置210对准装饰层204上需要进行标记的区域。此处,当激光光束206撞击到装饰层204上时,装饰层204中的颜料发生化学和/或物理的变化,使得局部的颜色发生变化。优选地,激光208是YAK-激光。
图7a是本发明又一实施方式中的机动车内护板部件300的截面示意图。机动车内护板部件300包括承载层302和装饰层304。装饰层304中含有颜料312,并通过设置颜料,使得在装饰层304的区域314内形成标记。通过用激光光束306对区域314进行照射,颜料312的颜色发生变化。此处,激光光束306由激光(装置)308产生。激光光束306,要么经由光学装置310进行扩张,使得激光光束306照亮整个区域314,要么光学装置310控制激光光束306,使得区域314逐渐一点点地被激光光束306照亮。
图7b是图7a中所示的机动车内护板部件300的俯视图。区域314包括装饰层之表面316的一部分,并在区域314内如此设置颜料,使得该设置能够显示单词“Airbag”。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标记318是单词“Airbag”。标记318,也即单词“Airbag”,是通过用激光加载、使颜料312发生颜色变化,而可以被观察到。
权利要求
1.一种对机动车内护板部件(100;200)进行标记的方法,其中,所述的标记是通过激光光束(106;206)实现的。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用所述的激光对所述的机动车内护板部件的表层(104)进行切割,使得下面的层(102;114;116)能被观察到。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的表层是指装饰层。
4.如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的表层具有织物成分、PVC成分和/或TPO成分。
5.如前述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的机动车内护板部件具有装饰层(104)和承载层(102),所述的装饰层被所述的激光光束切割。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的机动车内护板部件具有含有颜料的表层(204),当用激光光束(206)照射所述的颜料时其颜色发生变化。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的颜料(312)在所述的表层(304)中是如此设置的,使得其在区域(314)内形成标记(318),其中,所述的含有颜料(312)的表层(304)的区域(314),被激光光束(306)照射,所述的颜料(312)的颜色发生变化,形成能被观察到的标记(318)。
8.如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的表层(204)为装饰层(204)。
9.如前述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的机动车内护板部件为仪表板。
10.如前述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的机动车内护板部件为气囊盖板。
11.如前述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的标记是在气囊盖板的区域内进行的。
12.一种机动车内护板部件,其中,该机动车内护板部件具有能够从机动车内空间观察到的、位于安装位置处的表层(104;204),并具有激光标记。
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机动车内护板部件,其中,所述的表层(104)通过激光标记被切割,使得在安装位置处能够观察到所述机动车内护板部件的下层(102;114;116)。
14.如权利要求12或13所述的机动车内护板部件,其中,所述的表层具有颜料,该颜料能够通过激光光束(206)改变颜色,或者能够通过所述的激光光束将其移开。
15.如权利要求12、13或14所述的机动车内护板部件,其中,所述的表层为装饰层。
16.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机动车内护板部件,其中,所述的装饰层具有织物成分、PVC成分和/或TPO成分。
17.如前述权利要求13-16之一所述的机动车内护板部件,其中,所述的下层是承载层(102;202)。
18.如前述权利要求13-17之一所述的机动车内护板部件,其中,所述的下层是在承载层之上的色层(114)。
19.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机动车内护板部件,其中,所述的色层是印制在所述的承载层之上。
20.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机动车内护板部件,其中,所述的色层是如此印制在所述的承载层之上,使得能够通过所述颜料的设置而形成标记。
21.如权利要求18、19或20所述的机动车内护板部件,其中,所述的色层是一涂覆层。
22.如前述权利要求13-21之一所述的机动车内护板部件,其中,所述的下层为纤维网。
23.如前述权利要求12-22之一所述的机动车内护板部件,其带有由天然纤维-垫组成的承载层(102;202)。
24.如前述权利要求12-23之一所述的机动车内护板部件,其带有承载层(102),该承载层上有连接层(118),其设置有气囊(22)的弹射口。
25.如前述权利要求12-24之一所述的机动车内护板部件,其中,所述的承载层具有预减弱(124),以便实现气囊盖板的开启。
26.如前述权利要求12-25之一所述的机动车内护板部件,其中,所述的标记位于气囊盖板的区域内。
27.如前述权利要求12-26之一所述的机动车内护板部件,其中,所述的机动车内护板部件是仪表板。
28.如前述权利要求12-27之一所述的机动车内护板部件,其中,所述的机动车内护板部件是气囊盖板。
29.如前述权利要求12-28之一所述的机动车内护板部件,其中,所述的机动车内护板部件是车门内护板。
30.如前述权利要求12-29之一所述的机动车内护板部件,其中,所述的机动车内护板部件是车柱内护板。
31.如前述权利要求13-30之一所述的机动车内护板部件,其中,在激光标记区域内,在所述的下层施加一电发光层。
32.如权利要求31所述的机动车内护板部件,其中,该机动车内护板部件带有根据运行状态开关所述电发光层的控制装置。
33.如权利要求32所述的机动车内护板部件,其中,所述的控制装置控制所述的电发光层,以便显示气囊是开启的还是关闭的。
34.如权利要求32或33所述的机动车内护板部件,其中,所述的控制装置控制所述的电发光层,以便显示气囊是否有故障。
全文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标记机动车内护板部件(100;200)的方法,其中,该标记是通过激光光束(106;206)实现的。本发明还涉及一种经过激光标记的标记机动车内护板部件,如仪表板、车门内护板或车柱内护板等。
文档编号B41M5/26GK101060954SQ200580039267
公开日2007年10月24日 申请日期2005年11月17日 优先权日2004年11月17日
发明者奥利弗·古斯 申请人:福罗西内空间体系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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