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推车式清水灭火器的制造方法
【专利说明】
[0001]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灭火器,尤其是一种推车式清水灭火器。
[0002]【背景技术】:
灭火器是一种可由人力移动的轻便灭火器具,它能在其内部压力作用下,将所充装的灭火剂喷出,用来扑救火灾。灭火器种类繁多,其适用范围也有所不同,只有正确选择灭火器的类型类型,才能有效地扑救不同种类的火灾,达到预期的效果。我国现行的国家标准将灭火器分为手提式灭火器(总重量不大于20kg)和车推式灭火器(总重量不大于40kg以上)。目前,公知的车推式灭火器,使用方便,储存灭火剂多,灭火效果好,被广泛用于工厂、仓库、船舶、加油站、配电房、车辆等场所。但该车推式灭火器多为干粉灭火器,内的压力小,射程短,用后需送回灭火器厂去装罐,对用户来说是一次性用品,使用成本高。
[0003]
【发明内容】
: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成本低,可多次反复使用的推车式清水灭火器。
[0004]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推车式清水灭火器,包括小推车、液压罐、软管、喷头,其特征是:所述液压罐安装并固定在小推车上,液压罐前端下部连接有耐高压软管,软管的另一端安装有喷头。
[0005]根据所述的推车式清水灭火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液压罐为耐高压罐体,材质为特种钢,由储水罐、储气罐、出水管、阀门、进气嘴、压力表和进水口组成,储水罐的后部上面设有相连通的储气罐,储气罐上部设有进气嘴和压力表,储水罐中部上面设有一带盖的进水口,储水罐前端下部设有出水管,出水管上设有阀门。
[0006]根据所述的推车式清水灭火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喷头由喷嘴和调节阀组成,调节阀可根据需要调节所喷出水的多少及射程的长短。
[0007]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所储水多,易于扑灭较大的火势,气压罐内的压力大,所喷出的水柱高,冲力击大,灭火效果好,使用范围广。储气罐上面设有气压表,能随时观察到罐内压力的大小,调压容易,充气方便,水用完后可再次向罐内加入水,充气调压,能多次使用,不必专门到灭火器厂去充水,成本低,易存放,无污染。
[0008]【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0009]图中I小推车、2储气罐、3储水罐、4进气嘴、5进水口、6阀门、7软管、8喷嘴、9调节阀、10压力表。
[0010]【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所示,一种推车式清水灭火器,包括小推车1、液压罐、软管7、喷头,其特征是:所述液压罐安装并固定在小推车I上,液压罐前端下部连接有耐高压软管7,软管7的另一端安装有喷头。所述液压罐为耐高压罐体,材质为特种钢,由储水罐3、储气罐2、出水管、阀门6、进气嘴4、压力表10和进水口 5组成,储水罐3的后部上面设有相连通的储气罐2,储气罐2上部设有进气嘴4和压力表10,储水罐3中部上面设有一带盖的进水口 5,储水罐3前端下部设有出水管,出水管上设有阀门6。所述喷头由喷嘴9和调节阀8组成,调节阀8可根据需要调节所喷出水的多少及射程的长短。
[0011]工作原理及使用方法:使用前先关闭阀门6,从进水口 5向储水罐3内加适量的水,一般不超过储水罐3容积的三分之二,摞紧进水口 5的盖,再从进气嘴4向储气罐2内充入空气,使储气罐2内的空气压力达到3-10个大气压。使用时,将推车式清水灭火器推到离火源5-10米的地方,打开阀门6,将喷嘴9直对着火源,储水罐3内的水体在储气罐2内大气压的作用下,经出水管、软管7从喷嘴9喷出,将火扑灭。灭火过程中,可根据火势的大小,转动调节阀8,调节所喷出水的多少及射程的长短。
【主权项】
1.一种推车式清水灭火器,包括小推车、液压罐、软管、喷头,其特征是:所述液压罐安装并固定在小推车上,液压罐前端下部连接有耐高压软管,软管的另一端安装有喷头,所述液压罐为耐高压罐体,材质为特种钢,由储水罐、储气罐、出水管、阀门、进气嘴、压力表和进水口组成,储水罐的后部上面设有相连通的储气罐,储气罐上部设有进气嘴和压力表,储水罐中部上面设有一带盖的进水口,储水罐前端下部设有出水管,出水管上设有阀门。
【专利摘要】一种推车式清水灭火器,包括小推车、液压罐、软管、喷头,其特征是:所述液压罐安装并固定在小推车上,液压罐前端下部连接有耐高压软管,软管的另一端安装有喷头。所述液压罐为耐高压罐体,材质为特种钢,由储水罐、储气罐、出水管、阀门、进气嘴、压力表和进水口组成,储水罐的后部上面设有相连通的储气罐,储气罐上部设有进气嘴和压力表,储水罐中部上面设有一带盖的进水口,储水罐前端下部设有出水管,出水管上设有阀门。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所储水多,易于扑灭较大的火势,气压罐内的压力大,所喷出的水柱高,冲力击大,灭火效果好,使用范围广,成本低,易存放,无污染。
【IPC分类】A62C31-00, A62C27-00
【公开号】CN104667461
【申请号】CN201310635874
【发明人】周峰
【申请人】周峰
【公开日】2015年6月3日
【申请日】2013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