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便携式灭火器的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2401542阅读:216来源:国知局
新型便携式灭火器的制造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消防器材,特别是涉及一种新型便携式灭火器;本实用新型的新型便携式灭火器,可以方便携带灭火器,且操控较为方便,省时省力;包括罐状的灭火器主体、以及分别设置在灭火器主体底部和背部的拖动轮体和拖动架体;其中,灭火器主体两侧设置有突块,拖动轮体包括卡环,卡环的两侧底部设置有滑轮,卡环的两端开口之间通过螺栓杆相连;拖动架体包括倒U型的提手以及张紧环组件,张紧环组件包括张紧环、分别连接在张紧环两端的滑动条、平行条、以及闭合连接在平行条端部的提手条,张紧环、滑动条、平行条和提手条为一体结构且闭合连接在一起,提手的端部设置有第一滑槽,滑动条在第一滑槽内相对滑动,张紧环套装在灭火器主体上。
【专利说明】新型便携式灭火器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消防器材【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新型便携式灭火器。

【背景技术】
[0002]众所周知,灭火器是一种内部设置有化学物品,并用以救灭火灾的常见的防火设施,通常存放在公众场所或可能发生火灾的地方,不同种类的灭火筒内装填的成分不一样,是专为不同的火警而设;现有的灭火器,为了尽可能地高压装填化学物品,通常采用钢制罐体,这样就导致灭火器的质量通常较大,当遇到火灾状况时,一些体力较差的使用者就面临着难以将灭火器携带至火场、也难以去操控这些灭火器的问题。
实用新型内容
[0003]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可以方便携带灭火器,且操控较为方便,省时省力的新型便携式灭火器。
[0004]本实用新型的新型便携式灭火器,包括罐状的灭火器主体、以及分别设置在灭火器主体底部和背部的拖动轮体和拖动架体;其中,所述灭火器主体两侧的底部均上下对称设置有一对弧形的突块,所述拖动轮体包括设置有开口的环形的卡环,所述卡环的两侧底部设置有滑轮,所述卡环的两端开口之间通过螺栓杆相连,所述螺栓杆的一端固定在卡环的一端,所述螺栓杆的另一端通过转轴连接有L形的扳手,所述突块的间距等于所述卡环的宽度;所述拖动架体包括倒U型的提手以及张紧环组件,所述张紧环组件包括设置有开口的张紧环、分别连接在张紧环两端的弧形的滑动条、与滑动条端部相连且相互平行的平行条、以及闭合连接在平行条端部的提手条,所述张紧环、滑动条、平行条和提手条为一体结构且闭合连接在一起,所述提手的端部设置有第一滑槽,所述滑动条在第一滑槽内相对滑动,所述张紧环套装在所述灭火器主体上。
[0005]进一步的,所述提手上还设置有第二滑槽,所述平行条在所述第二滑槽内相对滑动。
[0006]进一步的,灭火器主体上还设置有至少一个限制所述张紧环相对移动的限位块。
[0007]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使用时,将拖动轮体卡在灭火器主体的底部,通过扳动扳手即可卡装在突块之间,将拖动架体套在灭火器主体的顶部,然后手握住提手,手指拉动提手条,即可使滑动条在第一滑动槽内滑动,进而勒紧张紧环;然后拖动灭火器即可实现从灭火箱至火场的快速移动,并且,一个使用者可以拖动两个灭火器,省时省力。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08]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09]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描述。以下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但不用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0010]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新型便携式灭火器,包括罐状的灭火器主体1、以及分别设置在灭火器主体底部和背部的拖动轮体2和拖动架体3 ;其中,灭火器主体I两侧的底部均上下对称设置有一对弧形的突块11,拖动轮体2包括设置有开口的环形的卡环21,卡环的两侧底部设置有滑轮22,卡环21的两端开口之间通过螺栓杆23相连,螺栓杆的一端固定在卡环的一端,螺栓杆的另一端通过转轴连接有L形的扳手24,突块11的间距等于卡环21的宽度;拖动架体3包括倒U型的提手31以及张紧环组件,张紧环组件包括设置有开口的张紧环32、分别连接在张紧环两端的弧形的滑动条33、与滑动条端部相连且相互平行的平行条34、以及闭合连接在平行条端部的提手条35,张紧环32、滑动条33、平行条34和提手条35为一体结构且闭合连接在一起,提手31的端部设置有第一滑槽36,滑动条33在第一滑槽36内相对滑动,张紧环32套装在灭火器主体I上;具体安装过程中,一个消防箱中可以配备多个灭火器主体和至少一个拖动轮体和拖动架体,使用时,将拖动轮体卡在灭火器主体的底部,通过扳动扳手即可卡装在突块之间,将拖动架体套在灭火器主体的顶部,然后手握住提手,手指拉动提手条,即可使滑动条在第一滑动槽内滑动,进而勒紧张紧环;然后拖动灭火器即可实现从灭火箱至火场的快速移动,并且,一个使用者可以拖动两个灭火器,省时省力。
[0011 ] 本实用新型的新型便携式灭火器,提手31上还设置有第二滑槽37,平行条34在第二滑槽37内相对滑动。
[0012]本实用新型的新型便携式灭火器,灭火器主体I上还设置有至少一个限制张紧环相对移动的限位块12。
[0013]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变型,这些改进和变型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权利要求】
1.一种新型便携式灭火器,其特征在于,包括罐状的灭火器主体、以及分别设置在灭火器主体底部和背部的拖动轮体和拖动架体;其中,所述灭火器主体两侧的底部均上下对称设置有一对弧形的突块,所述拖动轮体包括设置有开口的环形的卡环,所述卡环的两侧底部设置有滑轮,所述卡环的两端开口之间通过螺栓杆相连,所述螺栓杆的一端固定在卡环的一端,所述螺栓杆的另一端通过转轴连接有L形的扳手,所述突块的间距等于所述卡环的宽度;所述拖动架体包括倒U型的提手以及张紧环组件,所述张紧环组件包括设置有开口的张紧环、分别连接在张紧环两端的弧形的滑动条、与滑动条端部相连且相互平行的平行条、以及闭合连接在平行条端部的提手条,所述张紧环、滑动条、平行条和提手条为一体结构且闭合连接在一起,所述提手的端部设置有第一滑槽,所述滑动条在第一滑槽内相对滑动,所述张紧环套装在所述灭火器主体上。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便携式灭火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提手上还设置有第二滑槽,所述平行条在所述第二滑槽内相对滑动。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便携式灭火器,其特征在于,灭火器主体上还设置有至少一个限制所述张紧环相对移动的限位块。
【文档编号】A62C13/78GK203829516SQ201420192214
【公开日】2014年9月17日 申请日期:2014年4月21日 优先权日:2014年4月21日
【发明者】周岚, 潘一平, 何新能 申请人:湖南得大消防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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