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电动工具的利记博彩app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电动工具。
背景技术:
现有电动工具在进行切割操作时,由于执行元件为高速的旋转、往复和摆动运动, 所以在电动工具上设置的刻度类的指示并不能清晰的看到,所以当进行定深切割时,经常因为看不清刻度盘上的指示而导致实际切割深度的错误,因此,确有必要对现有技术进行改进以解决现有技术之缺陷。
实用新型内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电动工具,其在工作中可以准确观察其上的刻度进而可以准确的控制执行元件的切割深度和宽度。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一种技术方案,一种电动工具,其包括有机身及组装于机身上的执行元件,所述执行元件上设置有刻度标示,其中所述机身包括有照明装置及调节所述照明装置的光闪频率的控制装置,其中照明装置的光闪频率通过控制装置的调节后以与执行元件的运动频率呈倍数关系照射于刻度标示上。本实用新型采用还如下一种技术方案,一种电动工具,其包括有机身及组装于机身上的执行元件,所述执行元件上设置有刻度标示,其中所述机身包括有照明装置、阻挡于所述照明装置前方的挡板及调节所述挡板运动频率的的控制装置,其中照明装置穿射于运动着的挡板后形成频闪光源,所述控制装置通过调节挡板的运动频率后将照明装置的光闪频率以与执行元件的运动频率呈倍数关系照射于刻度标示上。本实用新型有如下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中照明装置在感应器检测完执行元件的运动频率后通过控制装置的调节后以与执行元件的运动频率呈倍数关系照射于刻度标示上,进而可以准确的控制电动工具的切割深度和宽度。
图1是本实用新型第一实施例电动工具的侧视图。图2是本实用新型第二实施例电动工具的侧视图。图3是本实用新型第三实施例电动工具的侧视图。图4是图1所示电动工具的立体组装图。图5是图2所示电动工具的立体组装图。
具体实施方式
请参照图1并结合图4所示,本实用新型第一实施例电动工具100包括有机身1 及组装于机身1上的执行元件2 (此实施方式中执行元件为锯片),在该执行元件2上标注有刻度标示20,其中机身1包括有组装于其中的电机3、设置于电机3附近的用来检测执行元件2运动频率的感应器4、与感应器4相连接的控制装置5及与控制装置5相连接的照明装置6,所述照明装置6为频闪光源,在此实施例中,控制装置5为与感应器4相连接的以调节照明装置6光闪频率的反馈控制器5。本实用新型第一实施例电动工具100的工作原理为执行元件2在运动时,感应器 4可以感测到执行元件2的运动频率,进而可以传入到反馈控制器5,通过反馈控制器5在控制整个照明装置6的光闪频率,使得照明装置6的光闪频率和执行元件2的运动频率相一致或者与执行元件2的运动频率呈倍数关系后照射于刻度标示20上,在本实施方式电动工具100中所采用的照明装置6为一个频闪光源。在本实施例中,照明装置6在感应器4 检测完执行元件2的运动频率后通过控制装置5的调节后以与执行元件2的运动频率呈倍数关系照射于刻度标示20上,进而可以准确的控制电动工具100的切割深度和宽度。请参照图2并结合图5所示,本实用新型第二实施例电动工具100'的结构与第一实施例100的结构相类似,其包括有机身1及组装于机身1上的执行元件2,该执行元件 2上标注有刻度标示20,其中机身1包括有组装于其中的电机3、设置于电机3附近的用来检测执行元件2运动频率的感应器4、与感应器4相连接的控制装置5及照明装置6',所述第二实施例电动工具100'中还包括有设置于照明装置6'下方的挡板7,所述照明装置 6'为恒光光源,其中照明装置6'穿射于运动着的挡板7后形成频闪光源,在此实施例中, 控制装置5为与感应器4相连接的以调节挡板7的运动频率后将照明装置6'的光闪频率以与执行元件2的运动频率呈倍数关系照射于刻度标示20上的反馈控制器5。本实用新型第二实施例电动工具100'的工作原理与第一实施例电动工具100的工作原理相类似,稍有区别的在于此时第二实施例100'中提供的照明装置6为恒光光源,其通过其上设置的挡板7的作用可以将该恒光光源改变为频闪光源。请参照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第三实施例电动工具100〃为另一种类型的电动工具,如电钻,且其包括有机身1"及组装于机身1"上的执行元件2"(此实施方式中执行元件为电钻),该执行元件2"上标注有刻度标示20",其中机身1"包括有组装于其中的电机3"、设置于电机3"附近的用来测试执行元件2"运动频率的感应器4"、与感应器4" 相连接的控制装置5〃及照明装置6〃,所述电动工具第三实施例100〃还包括有设置于该照明装置6"前方的的挡板7",所述照明装置6"为恒光光源,其中照明装置6"穿射于运动着的挡板7"后形成频闪光源。在此实施例中,控制装置5"为与感应器4"相连接的以调节挡板7"的运动频率后将照明装置6"的光闪频率以与执行元件2"的运动频率呈倍数关系照射于刻度标示20"上的反馈控制器5〃。本实用新型电动工具第三实施例100〃的工作原理与第二实施例100'的工作原理相同,区别仅在于其电动工具的种类的不同。需要指出的是,在上述所提到的电动工具的三个实施例中,均采用了感应器来测试执行元件的运动频率,然而,在一些情况下,由于执行元件的运动频率是固定或者事先是知道的,则并不需要此感应器的存在。本实用新型中照明装置在感应器检测完执行元件的运动频率后通过控制装置的调节后以与执行元件的运动频率呈倍数关系照射于刻度标示上,进而可以准确的控制电动工具的切割深度和宽度。
权利要求1.一种电动工具,其包括有机身及组装于机身上的执行元件,所述执行元件上设置有刻度标示,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机身包括有照明装置及调节所述照明装置的光闪频率的控制装置,其中照明装置的光闪频率通过控制装置的调节后以与执行元件的运动频率呈倍数关系照射于刻度标示上。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工具,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机身还包括有检测所述执行元件运动频率的感应器,所述感应器与执行元件相连接。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动工具,其特征在于其中的照明装置为频闪光源。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动工具,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控制装置为与所述感应器相连接的以调节照明装置光闪频率的反馈控制器。
5.一种电动工具,其包括有机身及组装于机身上的执行元件,所述执行元件上设置有刻度标示,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机身包括有照明装置、阻挡于所述照明装置前方的挡板及调节所述挡板运动频率的的控制装置,其中照明装置穿射于运动着的挡板后形成频闪光源,所述控制装置通过调节挡板的运动频率后将照明装置的光闪频率以与执行元件的运动频率呈倍数关系照射于刻度标示上。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动工具,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机身还包括有检测所述执行元件运动频率的感应器,所述感应器与执行元件相连接。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动工具,其特征在于其中的照明装置为恒光光源。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动工具,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控制装置为与所述感应器相连接的以调节照明装置光闪频率的反馈控制器。
专利摘要一种电动工具,其包括有机身及组装于机身上的执行元件,所述执行元件上设置有刻度标示,其中所述机身包括有照明装置及调节所述照明装置的光闪频率的控制装置,其中照明装置的光闪频率通过控制装置的调节后以与执行元件的运动频率呈倍数关系照射于刻度标示上。
文档编号B25F5/00GK202192606SQ20112021061
公开日2012年4月18日 申请日期2011年6月20日 优先权日2011年6月20日
发明者周其伟, 周红陶, 陈亮, 陈武 申请人:南京德朔实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