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儿童被套的利记博彩app

文档序号:8387493阅读:206来源:国知局
一种儿童被套的利记博彩app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属于儿童床上用品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儿童被套。
【背景技术】
[0002]儿童在睡觉时若是不穿睡衣则皮肤与被套直接接触,若是被套刺激性很大,会刺激儿童皮肤,从而产生过敏现象。

【发明内容】

[0003]本发明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提供一种儿童被套。
本发明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如下:一种儿童被套,其组分按重量份数计为:13?25份的兔毛,33?44份的纯棉,32?42份的大麻和1(Γ?5份的亚麻。
[0004]进一步,一种儿童被套,其组分按重量份数计为:14?20份的兔毛,35?39份的纯棉,35?39份的大麻和12?14份的亚麻。
[0005]更进一步,一种儿童被套,其组分按重量份数计优选为:18份的兔毛,37份的纯棉,37份的大麻和13份的亚麻。
[0006]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组成简单,原料廉价易得;采用本发明制得的面料,其具备它质地柔软舒适、对皮肤无刺激,不会影响儿童的身体健康。
【具体实施方式】
[0007]以下对本发明的原理和特征进行描述,所举实例只用于解释本发明,并非用于限定本发明的范围。
[0008]实施例1
一种儿童被套,其组分按重量份数计为:13份的兔毛,44份的纯棉,32份的大麻和10份的亚麻。
[0009]实施例2
一种儿童被套,其组分按重量份数计优选为:25份的兔毛,33份的纯棉,41份的大麻和15份的亚麻。
[0010]实施例3
一种儿童被套,其组分按重量份数计优选为:18份的兔毛,37份的纯棉,37份的大麻和13份的亚麻。
[0011]本发明可用其他的不违背本发明的精神或主要特征的具体形式来概述。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本发明的上述实施方案都只能认为是对本发明的说明而不能限制本发明,权利要求书指出了本发明的范围,而上述的说明并未指出本发明的范围,因此,在与本发明的权利要求书相当的含义和范围内的任何改变,都应认为是包括在权利要求书的范围内。
【主权项】
1.一种儿童被套,其特征在于其组分按重量份数计为:13?25份的兔毛,33?44份的纯棉,32?42份的大麻和1(Γ15份的亚麻。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儿童被套,其特征在于其组分按重量份数计为:18份的兔毛,37份的纯棉,37份的大麻和13份的亚麻。
【专利摘要】本发明属于面料制备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儿童被套,其组分按重量份数计为:13~25份的兔毛,33~44份的纯棉,32~42份的大麻和10~15份的亚麻。本发明组成简单,原料廉价易得;采用本发明制得的面料,其具备它质地柔软舒适,对皮肤无刺激,不会影响儿童的身体健康。
【IPC分类】A47G9-02
【公开号】CN104706117
【申请号】CN201310678838
【发明人】王志强
【申请人】招远鲁娃婴幼儿用品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6月17日
【申请日】201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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