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微粉综合稳定土的利记博彩app
【专利摘要】本发明涉及一种建筑垃圾微粉综合稳定土,该稳定土各组分的质量比例为:干土:水泥:石灰:建筑垃圾微粉:水=100:(2~8):(4~12):(4~10):(10~20)。本发明可大量利用建筑垃圾微粉,减少建筑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节省水泥和石灰,节约自然资源和能源。
【专利说明】建筑垃圾微粉综合稳定土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属于道路建筑材料【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用建筑垃圾微粉部分替代水泥和石灰的综合稳定土,用于道路基层和底基层。
【背景技术】
[0002]建筑垃圾用于生产加工再生骨料是一种很有效的建筑垃圾资源化途径。但在再生骨料破碎、筛分和颗粒整形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细粉,这些细粉需筛除,否则会影响再生骨料的品质。通常把再生骨料加工过程中公称粒径< 0.08mm的细粉称为建筑垃圾微粉,建筑垃圾微粉占再生骨料质量的10%左右。化学分析和XRD分析表明,建筑垃圾微粉的主要成分包括大量的水泥浆粉末、部分水泥石颗粒和少量的石灰石细颗粒,具有潜在活性,所以这部分细粉料可以通过研究加以利用。用建筑垃圾微粉替代水泥或其它矿物掺合物制成的复合胶凝材料用于混凝土方面的研究成果已有很多报道。但将建筑垃圾微粉用于道路基层和底基层用的稳定土,相关研究和报道还很少。
[0003]在道路建设中,直接位于路面面层下的基层以及基层下面的底基层中,大量使用无机结合料稳定土。其中,用水泥或石灰作为某种土的结合料而得到的混合料分别称为水泥稳定土和石灰稳定土,同时使用水泥和石灰作为某种土的结合料的混合料,简称为综合稳定土。目前,以粉煤灰、煤渣、钢渣等工业废渣为主的工业废料也已在石灰工业废渣稳定土中得到了广泛应用。而建筑垃圾微粉作为一种固体废弃物,将其用于稳定土中,作为水泥和石灰的辅助结合料,也同样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
【发明内容】
[0004]本发明将建筑垃圾微粉作为水泥和石灰的辅助结合料,用于综合稳定土中,部分替代水泥和石灰。得到的综合稳定土无侧限抗压强度满足《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 - 2000的相关要求,且干缩性能也好于普通综合稳定土。
[0005]本发明所涉及的建筑垃圾微粉综合稳定土的各组分的质量比例如下:干土:水泥:石灰:建筑垃圾微粉:水=100: (2~8): (4~12): (4~10):(10~20)。
[0006]本发明所述的水泥为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中的一种或几种,水泥标号为325或425。
[0007]本发明所述的石灰为钙质生石灰、镁质生石灰、钙质消石灰和镁质消石灰中的一种或几种,其中钙质生石灰和钙质消石灰的有效钙镁含量>60%,镁质生石灰和镁质消石灰的有效钙镁含量> 55%。
[0008]本发明所述的建筑垃圾由废弃水泥混凝土、废弃水泥砂浆、废弃砖瓦和废弃建筑陶瓷中的一种或几种组成。
[0009]本发明所述的建筑垃圾微粉为上述建筑垃圾在破碎为再生骨料中生成的、或直接用粉磨设备生产的、公称粒径≤0.08mm、比表面积≥300m2/kg的粉状材料。
[0010]本发明所述的干土为塑性指数在8以上的粘性干土。[0011]本发明所述的水为饮用水(含牲畜饮用水)。
[0012]本发明所述的建筑垃圾微粉综合稳定土的生产方法为:按重量比例将除水以外的材料加入拌合机中,拌合3~5分钟后,按重量比例加入水,再拌合均匀即可。
[0013]本发明可大量利用建筑垃圾微粉,减少建筑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节省水泥和石灰,节约自然资源和能源。
【具体实施方式】
[0014]在原质量配合比为干土:水泥:石灰=100:4:8的综合稳定土的基础上,用建筑垃圾微粉分别取代1份水泥和3份石灰,得到以下具体比例的综合稳定土配合比。
[0015]塑性指数为12的粘土:100kg ;
[0016]325普通硅酸盐水泥:3kg ;
[0017]钙质消石灰:5kg;
[0018]建筑垃圾微粉:4kg ;
[0019]自来水:17.7kg
[0020]以上稳定土的最大干密度为1.76g/cm3,最佳含水量为15.8%。按比例称取以上材料,按照《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JTJ E51)规定的试验方法制作试件,压实度99%。养护7天后,测其7d无侧限抗压强度为2.6Mpa,干缩系数是原配比综合稳定土的 62%。
[0021]本发明所述的建筑垃`圾微粉综合稳定土的生产方法为:按重量比例将除水以外的材料加入拌合机中,拌合3~5分钟后,按重量比例加入水,再拌合均匀即可。
【权利要求】
1.一种建筑垃圾微粉综合稳定土,其特征在于,各组分的质量比例为:干土:水泥:石灰:建筑垃圾微粉:水=100: (2~8): (4~12): (4~10):(10~20)。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垃圾微粉综合稳定土,其特征在于,所述水泥为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中的一种或几种,水泥标号为325或425。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垃圾微粉综合稳定土,其特征在于,所述石灰为钙质生石灰、镁质生石灰、钙质消石灰和镁质消石灰中的一种或几种,其中钙质生石灰和钙质消石灰的有效钙镁含量 60%,镁质生石灰和镁质消石灰的有效钙镁含量> 55%。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垃圾微粉综合稳定土,其特征在于,所述建筑垃圾由废弃水泥混凝土、废弃水泥砂浆、废弃砖瓦和废弃建筑陶瓷中的一种或几种组成;所述建筑垃圾微粉为建筑垃圾在破碎为再生骨料中生成的、或直接用粉磨设备生产的、公称粒径≤0.08_、比表面积≥300m2/kg的粉状材料。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垃圾微粉综合稳定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干土为塑性指数在8以上的粘性干土。
【文档编号】C04B28/08GK103553493SQ201310487953
【公开日】2014年2月5日 申请日期:2013年10月17日 优先权日:2013年10月17日
【发明者】崔久传, 李建勇, 马雪英, 程东惠, 尚百雨 申请人:北京新奥混凝土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