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带凹槽的混凝土构件的利记博彩app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建筑构件。
目前,在轻质隔墙板安装时,需在屋顶板模板上放出轻质隔墙线,在顶上和地上定出位置,为水电管线的预埋提供位置,保证安装的垂直度,由于水电安装工人的专业水平限制,往往导致放线误差偏大,管线预埋不准确,使得后期安装轻质隔墙板时要进行大量的剔凿和修改工作。并且,在顶板上放线难度较高,工作效率低,装修施工后轻质隔墙板顶端腻子容易发生开裂现象。同样,现有的门窗洞口构件为平面形状,在安装门窗时,门窗四周需留1cm的缝隙,用作填充岩棉或发泡胶,加之固定门窗用的固定片外露,这样门窗四周必须抹灰1cm厚,日后洞口四周的抹灰往往容易空鼓、开裂和脱落,给质量带来隐患,同时洞口四周的抹灰影响了工期。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带凹槽的混凝土构件,加快施工安装速度,降低成本,提高安装位置准确性,防止结构发生开裂、空鼓、脱落现象,保证施工质量。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这种带凹槽的混凝土构件,是由水泥、砂石混凝而成的板状构件,其特征在于在板状构件的一个平面上有一个长条形的凹槽,凹槽的深度为3-15mm,凹槽的最佳深度顶板为3mm、墙板或门窗洞口板凹槽的最佳深度为10mm。
上述板状构件是顶板、墙板或门窗洞口板。
在建筑结构的顶板模板施工中,先由测量人员在将来有轻质隔墙之处放出位置线,宽度比隔墙宽度大2cm,再由木工在该位置钉上三合板,水电安装工人在三合板处即将来轻质隔墙的位置就可直接进行水电管线的预埋工作,大大提高施工配合速度及位置的准确性。顶板混凝土拆模后此部位出现凹槽形状,轻质隔墙板安装工人只需放出地面位置线即可准确安装,减少了在上面放线的工序,大大提高了轻质隔墙板安装速度。另外由于顶板的凹槽形状,使得轻质隔墙板略微进入顶板,使隔墙板固定牢固。门窗洞口板预留凹槽的制作是在门窗洞口模板上左、右、上三侧预加10mm厚的PVC梯形塑料板,呈凸起形状,拆模后即为凹槽。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采用本实用新型,可加快施工安装速度,降低成本,提高安装位置准确性,防止结构发生开裂、空鼓、脱落现象,保证施工质量,可适用于混凝土屋顶板、墙板和门窗洞口板。
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详细描述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的示意图,用于建筑物楼板或屋顶板。凹槽的最佳深度顶板为3mm。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二的示意图,用于建筑墙体、混凝土门窗洞口。如
图1、2所示,在板状构件的一个平面上有一个长条形的凹槽,凹槽的深度为3-15mm,最佳为10mm。
实施例一将本实用新型应用于屋顶板中,在屋顶板一个平面上或施工缝部位成型凹槽形状,安装隔墙板后,用腻子补平,补平时加抗裂措施(如玻纤带),可有效解决施工缝穿过卫生间时产生的渗漏现象。防止隔墙板顶端腻子的开裂,保证了工程质量。以普通18层住宅、单层面积600m2为例,分为两个流水段,在未增加人员的情况下使用本实用新型后,施工时间提前2~3个小时,这个时间对于在城区内施工,受到夜间禁止施工、扰民、交通、环保等诸方面条件限制的情况下,是至关重要的,使得当天完成混凝土顶板的浇筑成为可能,否则只能在第二天进行混凝土浇筑,这样工期至少可以提前12个小时,整栋楼的结构工期至少能提前18天。由于有了顶板上面的凹槽位置,使安装速度提高,整栋楼在正常情况下安装轻质隔墙板的工期至少能提前9天。同时隔墙板顶端避免了裂缝的出现,省去了大量的日后维修费用,提高了工程质量。
本实用新型如在阳台栏板与砼墙相接处使用,在砼墙板上设凹槽,可使阳台栏板与砼墙相接更加牢固,其裂缝产生在深处。
在实施例二中,门窗洞口板上的凹槽,便于门窗的安装,在砼门窗洞口周边所预留的10mm深的凹槽用作填充发泡胶和岩棉用,门窗的加工尺寸只比洞口尺寸小5mm,待门窗安装完毕,洞口周边不需抹灰,直接刮腻子即可,同时阳角处附加的玻纤布可以深入凹槽内,避免裂缝的产生,即保证门窗洞口四周的质量,减少维修费用,降低了成本,加快了施工速度,同时还减少了由于抹灰产生的建筑垃圾。
权利要求1.一种带凹槽的混凝土构件,是由水泥、砂石混凝而成的板状构件,其特征在于在板状构件的一个平面上有一个长条形的凹槽,凹槽的深度为3-15mm。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凹槽的混凝土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板状构件是顶板、墙板或门窗洞口板。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凹槽的混凝土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的最佳深度顶板为3mm、墙板或门窗洞口板凹槽的最佳深度为10mm。
专利摘要一种带凹槽的混凝土构件,是由水泥、砂石混凝而成的板状构件,在板状构件的一个平面上有一个长条形的凹槽,凹槽的深度为3—15mm,板状构件可以是顶板、墙板或门窗洞口板。可加快施工安装速度,降低成本,提高安装位置准确性,防止结合部位腻子发生开裂、空鼓、脱落现象,保证施工质量。可适用于混凝土屋顶板、楼板、墙板和门窗洞口板。
文档编号E04C2/30GK2494854SQ01261110
公开日2002年6月12日 申请日期2001年9月7日 优先权日2001年9月7日
发明者张毅民, 李建芬, 姜涛 申请人:中国建筑第一工程局第四建筑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