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层楼房的变压式排气道的利记博彩app

文档序号:2016740阅读:370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中高层楼房的变压式排气道的利记博彩app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排放楼房室内油烟及气体的共用排气道,特别是一种中高层(九层)楼房的变压式排气道。
中国实用新型专利CN2191897Y公开了一种不串烟、不串味的中高层楼房的变压式排气道,它由九节排气管道组成,其第一、二节排气管道均由一个主管道和相应的支管道构成二管道并排的双管道结构,第三、四、五节排气管道均由各自主管道及相应的两个并行支管道构成并行排列的三管道结构,第六、七节排气管道均由一个主管道与相应的支管道并行排列成双管道结构,第八、九节排气管道均由各自主管道构成单管道结构,由于其第五节排气管道为三管道结构,第五主管道显得狭窄,因此就使得下部各主管道向上排放气体排至此排气道中段部位时,易产生排气不畅现象,又由于其第八节排气管道为单管道结构,下部排放气体排至此处时,只会自然向上排放,缺乏向上的引射抽力,因此它虽然能达到不串烟、不串味的效果,但存在对向上气体抽力较小、排气不畅的不足之处,其结构仍需改进。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既能在排气道中段部位排气顺畅,又能形成引射抽力的不串烟、不串味的中高层楼房的变压式排气道。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的解决方案是,它由九节排气管道组成,自靠近地面的第一节排气管道起,自下而上每节排气管道分别与相应的楼层相对应,其特点是,与第一层楼层相对应的第一排气管道,由第一主管道和第一支管道并行排列而成,在两者之间第一隔板位于第一主管道一侧的壁面上,设置有排气内腔与第一支管道相连通的第一排气导向管,在第一支管道上设置有第一进气口,与第二层楼层相对应的第二排气管道,由第二主管道和第二支管道并行排列而成,在两者之间的第二隔板位于第二主管道一侧的壁面上,设置有排气内腔与第二支管道相连通的第二排气导向管,在其周边的第二主管道管壁上,设置有使第二主管道排气通道变窄的第一气流变压部件,从而使窄通道处气体流速加快,第二排气导向管排气口处呈负压或零压,达到气流变压和不串烟、不串味的目的。在第二支管道上设置有第二进气口,与第三层楼层相对应的第三排气管道,由第三主管道、第十主管道和第三支管道并行排列而成,在第十主管道与第三支管道之间的第三隔板位于第十主管道一侧的壁面上,设置有排气内腔与第三支管道相连通的第三排气导向管,在第三支管道上设置有第三进气口,与第四层楼层相对应的第四排气管道,由第四主管道、第十一主管道和第四支管道并行排列而成,在第十一主管道与第四支管道之间的第四隔板位于第十一主管道一侧的壁面上,设置有排气内腔与第四支管道相连通的第四排气导向管,在上述第四排气导向管周边的第十一主管道的管壁上,设置有使第十一主管道排气通道变窄的第二气流变压部件,以此实现提高排气流速,使第四排气导向管排气口处呈负压或零压,达到不倒灌烟气、不串烟、不串味的目的。在第四支管道上设置有第四进气口,与第五层楼层相对应的第五排气管道,由第五主管道和第五支管道并行排列而成,在第五支管道上设置有第五进气口,在第五支管道内壁处设置有排气内腔与第五进气口相连通的第五排气导向管,与第六层楼层相对应的第六排气管道,由第六主管道和第六支管道并行排列而成,在第六支管道上设置有第六进气口,在第六支管道内壁处设置有排气内腔与第六进气口相连通的第六排气导向管,在第六排气导向管周边的第六支管道的管壁上,设置有使第六支管道排气通道变窄的第三气流变压部件,以此改变第六排气导向管排气口处的气压,使之呈现负压或零压,达到不串烟、不串味的目的。与第七层楼层相对应的第七排气管道,由第七主管道和第七支管道并行排列而成,在第七支管道上设置有第七进气口,在第七支管道内壁上设置有排气内腔与第七进气口相连通的第七排气导向管,与第八层楼层对应的第八排气管道,由第八窄主管道和第八支管道并行排列而成,或者由第八宽主管道以及小隔板、封闭底板、相应管道壁构成的小支管道组成,在所述第八支管道或所述小支管道上设置有第八进气口,在第八支管道或所述小支管道内壁上设置有排气内腔与第八进气口相连通的第八排气导向管,与第九层楼层相对应的第九排气管道,由第九主管道和第九支管道并行排列而成,在第九支管道上设置有第九进气口,在第九支管道内壁上设置有排气内腔与第九进气口相连通的第九排气导向管,构成所述第九排气管道的第九主管道和第九支管道的排气通道,均与室外空间相连通,所述第一主管道、第二主管道、第三主管道、第四主管道、第五主管道、第六主管道、第七主管道、第九主管道与第八窄主管道或第八宽主管道形成相互连通的主排气通道,第十主管道与第十一主管道构成的相互连通的排气通道,与第五主管道相连通,所述第五支管道、第六支管道、第七支管道构成相互连通的排气通道,第八支管道的下端口分别与第七支管道、第七主管道相连通,上述第八支管道的上端口分别与第九支管道、第九主管道相连通,所述小支管道与第九支管道相连通,所述第七支管道与上述小支管道封闭底板的下部空间及第八宽主管道相连通,在第二支管道与第一支管道之间,设置有可将两支管道内腔隔开的堵板,上述堵板将第一进气口与第二进气口分隔开,并使其与各自对应的支管道内腔相连通,在所述第十主管道、第三支管道两者与第二支管道之间,设置有可将第十主管道和第三支管道两者内腔与第二支管道内腔隔开的堵板,上述堵板将第二进气口与第三进气口分隔开,使其与各自对应的支管道内腔相连通,在第三支管道与第四支管道之间设置有将两支管道内腔隔开的堵板,所述堵板将第三进气口与第四进气口分隔开,使其与各自对应的支管道内腔相连通,在所述第四支管道与第五支管道之间设置有将两支管道内腔隔开的堵板,所述堵板将第四进气口与第五进气口分隔开,使其与各自对应的支管道内腔相连通。
为了提高气流变压部件的变压效果,最好使所述各气流变压部件的上部位置略高于、略低于或平齐于相应的排气导向管排气口所处的位置,以便在相应的排气导向管排气口处形成稳定的负压或零压,防止烟气倒灌。为使其具备防风遮雨的功能,最好在所述第九排气管道的顶端,设置有风帽,所述第九主管道和第九支管道的排气通道,均通过上述风帽的排气口与室外空间相连通。为便于管道制作,最好将所述各堵板分别设置在相应支管道或主管道靠近各自端头的部位。
由于本实用新型采用了上述结构,其中段部位的第五排气管道采用主管道通道口径较大的双管道结构,且各支管道进气口处均设置有相应的排气导向管,这就使得排放气体排至排气管道中段位置的第五排气管道时,排放顺畅,又由于第八节排气管道改成双管道结构,且其第八窄主管道、第八支管道下端口分别与第七主管道连通,使得第七主管道中向上排放气体产生分流,且其较小口径的第八窄主管道会使向上排放气体流速加快,从而形成向上的引射抽力,第八排气管道采用第八宽主管道与小支管道组合结构,使小支管道与第九排气管道的第九支管道构成独立的排气系统,而构成第七排气管道的第七支管道及第七主管道排出的气体均流向第八宽主管道和第九主管道,在此同样可形成向上的引射抽力,因此它具有排放气体排至中段部位时排气顺畅,上部排气引射抽力较强,排气效果好的优点,并且具有各楼层之间不串烟、不串味的特点。
下面结合实施例和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图1是实施例1所述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图2是
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A—A剖视图;图3是
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B—B剖视图;图4是
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C—C剖视图;图5是
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D—D剖视图;图6是
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E—E剖视图;图7是
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F—F剖视图;图8是
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G—G剖视图;图9是
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H—H剖视图;
图10是
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K—K剖视图;
图11是实施例2所述本实用新型的局部结构示意图;
图12是
图1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J—J剖视图。
实施例1,在
图1所示结构示意图、图2所示A—A剖视图、图3所示B——B剖视图、图4所示C—C剖视图、图5所示D—D剖视图、图6所示E—E剖视图、图7所示F—F剖视图、图8所示G G剖视图、图9所示H—H剖视图和
图10所示K—K剖视图中,本实用新型由九节排气管道组成,自靠近地面的第一节排气管道起,自下而上每节排气管道分别与相应的楼层相对应,其中,与第一层楼层相对应的第一排气管道,由第一主管道1与第一支管道2并行排列而成,在两者之间第一隔板39位于第一主管道1一侧的壁面上,设置有排气内腔与第一支管道2相连通的第一排气导向管3,在第一支管道2上设置有第一进气口4,与第二层楼层相对应的第二排气管道,由第二主管道7和第二支管道6并行排列而成,在两者之间的第二隔板40位于第二主管道7一侧的壁面上,设置有排气内腔与第二支管道6相连通的第二排气导向管8,在其周边的第二主管道7管壁上,设置有使第二主管道7排气通道变窄的第一气流变压部件9,在第二支管道6上设置有第二进气口10,与第三层楼层相对应的第三排气管道,由第三主管道12、第十主管道13和第三支管道14并行排列而成,在第十主管道13与第三支管道14之间的第三隔板41位于第十主管道13一侧的壁面上,设置有排气内腔与第三支管道14相连通的第三排气导向管43,在第三支管道14上设置有第三进气口15,与第四层楼层相对应的第四排气管道,由第四主管道17、第十一主管道18和第四支管道19并行排列而成,在第十一主管道18与第四支管道19之间的第四隔板42位于第十一主管道18一侧的壁面上,设置有排气内腔与第四支管道19相连通的第四排气导向管21,在上述第四排气导向管21周边的第十一主管道18的管壁上,设置有使第十一主管道18排气通道变窄的第二气流变压部件22,
图1中,第二气流变压部件22设置在隔板44上。在第四支管道19上设置有第四进气口20,与第五层楼层相对应的第五排气管道,由第五主管道24和第五支管道25并行排列而成,在第五支管道25上设置有第五进气口26,在第五支管道25内壁处设置有排气内腔与第五进气口26相连通的第五排气导向管45,与第六层楼层相对应的第六排气管道,由第六主管道27和第六支管道28并行排列而成,在第六支管道28上设置有第六进气口29,在第六支管道28内壁处设置有排气内腔与第六进气口29相连通的第六排气导向管46,在第六排气导向管46周边的第六支管道28的管壁上,设置有使第六支管道28排气通道变窄的第三气流变压部件47,与第七层楼层相对应的第七排气管道,由第七主管道30和第七支管道31并行排列而成,在第七支管道31上设置有第七进气口32,在第七支管道31内壁上设置有排气内腔与第七进气口32相连通的第七排气导向管48,与第八层楼层对应的第八排气管道,由第八窄主管道33和第八支管道34并行排列而成,在所述第八支管道34上设置有第八进气口35,在第八支管道34内壁上设置有排气内腔与第八进气口35相连通的第八排气导向管49,与第九层楼层相对应的第九排气管道,由第九主管道36和第九支管道37并行排列而成,在第九支管道37上设置有第九进气口38,在第九支管道37内壁上设置有排气内腔与第九进气口38相连通的第九排气导向管50,构成所述第九排气管道的第九主管道36和第九支管道37的排气通道,均与室外空间相连通,所述第一主管道1、第二主管道7、第三主管道12、第四主管道"、第五主管道24、第六主管道27、第七主管道30、第八窄主管道33和第九主管道36形成相互连通的主排气通道,第十主管道13与第十一主管道18构成的相互连通的排气通道,与第五主管道24相连通,所述第五支管道25、第六支管道28、第七支管道31构成相互连通的排气通道,第八支管道34的下端口分别与第七支管道31、第七主管道30相连通,第八支管道34的上端口分别与第九支管道37、第九主管道36相连通,在第二支管道6与第一支管道2之间,设置有可将两支管道内腔隔开的堵板,所述堵板将第一进气口4与第二进气口10分隔开,并使其与各自对应的支管道内腔相连通,在所述第十主管道13、第三支管道14两者与第二支管道6之间,设置有可将第十主管道13和第三支管道14两者内腔与第二支管道6内腔隔开的堵板,所述堵板将第二进气口10与第三进气口15分隔开,使其与各自对应的支管道内腔相连通,在第三支管道14与第四支管道19之间,设置有将两支管道内腔隔开的堵板,所述堵板将第三进气口15与第四进气口20分隔开,使其与各自对应的支管道内腔相连通,在所述第四支管道19与第五支管道25之间,设置有将两支管道内腔隔开的堵板,所述堵板将第四进气口20与第五进气口26分隔开,使其与各自对应的支管道内腔相连通。在
图1中,上述各气流变压部件的上部位置略高于相应的排气导向管排气口所处的位置,在所述第九排气管道的顶端,设置有风帽51,所述第九主管道36和第九支管道37的排气通道均通过上述风帽51的排气口与室外空间相连通。所述各堵板分别设置在相应支管道靠近各自端头的部位。在第一支管道2与第二支管道6之间;第十主管道13、第三支管道14两者与第二支管道6之间;第三支管道14与第四支管道19之间;第四支管道19与第五支管道25之间,可分别设置有一个堵板,也可分别设置有两个堵板,即在上下支管道对接处的上边支管道靠近其下端口处及下边支管道靠近其上端口处分别设置有一个堵板,
图1中即采用两堵板结构,堵板5、11、16、23即是所述堵板中的4个堵板。
实施例2,本实用新型除了第八排气管道结构有所改变外,其它结构均与实施例1所述结构相同。在
图11所示示意图和
图12所示J—J剖视图中,本实用新型与第八层楼层相对应的第八排气管道,由第八宽主管道55和小支管道54组成,小支管道54是由小隔板52、封闭底板53及相应管道壁构成的底部封闭的一截支管道,小支管道54与第九支管道37相连通,构成第七排气管道的第七支管道31、第七主管道30均与第八宽主管道55相连通,并与第九主管道36相连通。
当然在上述各结构中,未设置风帽51或所述各堵板不设置在靠近相应支管道端口处时的结构,也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上述各气流变压部件均设置在相应排气导向管对面的管壁上或隔板上,无论各气流变压部件设置在相应排气导向管对面的排气管道壁面或隔板上,还是设置在排气导向管侧旁的排气管道壁面或隔板上,也无论其两端面是否紧顶在排气管道壁面上,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权利要求1.一种中高层楼房的变压式排气道,由九节排气管道组成,自靠近地面的第一节排气管道起,自下而上每节排气管道分别与相应的楼层相对应,其特征在于,与第一层楼层相对应的第一排气管道,由第一主管道[1]和第一支管道[2]并行排列而成,在两者之间第一隔板[39]位于第一主管道[1]一侧的壁面上,设置有排气内腔与第一支管道[2]相连通的第一排气导向管[3],在第一支管道[2]上设置有第一进气口[4],与第二层楼层相对应的第二排气管道,由第二主管道[7]和第二支管道[6]并行排列而成,在两者之间的第二隔板[40]位于第二主管道[7]一侧的壁面上,设置有排气内腔与第二支管道[6]相连通的第二排气导向管[8],在其周边的第二主管道[7]管壁上,设置有使第二主管道[7]排气通道变窄的第一气流变压部件[9],在第二支管道[6]上设置有第二进气口[10],与第三层楼层相对应的第三排气管道,由第三主管道[12]、第十主管道[13]和第三支管道[14]并行排列而成,在第十主管道[13]与第三支管道[14]之间的第三隔板[41]位于第十主管道[13]一侧的壁面上,设置有排气内腔与第三支管道[14]相连通的第三排气导向管[43],在第三支管道[14]上设置有第三进气口[15],与第四层楼层相对应的第四排气管道,由第四主管道[17]、第十一主管道[18]和第四支管道[19]并行排列而成,在第十一主管道[18]与第四支管道[19]之间的第四隔板[42]位于第十一主管道[18]一侧的壁面上,设置有排气内腔与第四支管道[19]相连通的第四排气导向管[21],在上述第四排气导向管[21]周边的第十一主管道[18]的管壁上,设置有使第十一主管道[18]排气通道变窄的第二气流变压部件[22],在第四支管道[19]上设置有第四进气口[20],与第五层楼层相对应的第五排气管道,由第五主管道[24]和第五支管道[25]并行排列而成,在第五支管道[25]上设置有第五进气口[26],在第五支管道[25]内壁处设置有排气内腔与第五进气口[26]相连通的第五排气导向管[45],与第六层楼层相对应的第六排气管道,由第六主管道[271和第六支管道[28]并行排列而成,在第六支管道[28]上设置有第六进气口[29],在第六支管道[28]内壁处设置有排气内腔与第六进气口[29]相连通的第六排气导向管[46],在第六排气导向管[46]周边的第六支管道[28]的管壁上,设置有使第六支管道[28]排气通道变窄的第三气流变压部件[47],与第七层楼层相对应的第七排气管道,由第七主管道[30]和第七支管道[31]并行排列而成,在第七支管道[31]上设置有第七进气口[32],在第七支管道[31]内壁上设置有排气内腔与第七进气口[32]相连通的第七排气导向管[48],与第八层楼层对应的第八排气管道,由第八窄主管道[33]和第八支管道[34]并行排列而成,或者由第八宽主管道[55]以及小隔板[52]、封闭底板[53]、相应管道壁构成的小支管道[54]组成,在所述第八支管道[34]或小支管道[54]上设置有第八进气口[35],在第八支管道[34]或小支管道[54]内壁上设置有排气内腔与第八进气口[35]相连通的第八排气导向管[49],与第九层楼层相对应的第九排气管道,由第九主管道[36]和第九支管道[37]并行排列而成,在第九支管道[37]上设置有第九进气口[38],在第九支管道[37]内壁上设置有排气内腔与第九进气口[38]相连通的第九排气导向管[50],构成所述第九排气管道的第九主管道[36]和第九支管道[37]的排气通道,均与室外空间相连通,所述第一主管道[1]、第二主管道[7]、第三主管道[12]、第四主管道[17]、第五主管道[24]、第六主管道[27]、第七主管道[30]、第九主管道[36]与第八窄主管道[33]或第八宽主管道[55]形成相互连通的主排气通道,第十主管道[13]与第十一主管道[18]构成的相互连通的排气通道,与第五主管道[24]相连通,所述第五支管道[25]、第六支管道[28]、第七支管道[31]构成相互连通的排气通道,第八支管道[34]的下端口分别与第七支管道[31]、第七主管道[30]相连通,上述第八支管道[34]的上端口分别与第九支管道[37]、第九主管道[36]相连通,所述小支管道[54]与第九支管道[37]相连通,所述第七支管道[31]与小支管道[54]的封闭底板[53]下部空间及第八宽主管道[55]相连通,在第二支管道[6]与第一支管道[2]之间,设置有可将两支管道内腔隔开的堵板,所述堵板将第一进气口[4]与第二进气口[10]分隔开,并使其与各自对应的支管道内腔相连通,在所述第十主管道[13]、第三支管道[14]两者与第二支管道[6]之间,设置有可将第十主管道[13]和第三支管道[14]两者内腔与第二支管道[6]内腔隔开的堵板,上述堵板将第二进气口[10]与第三进气口[15]分隔开,使其与各自对应的支管道内腔相连通,在第三支管道[14]与第四支管道[19]之间,设置有将两支管道内腔隔开的堵板,上述堵板将第三进气口[15]与第四进气口[20]分隔开,使其与各自对应的支管道内腔相连通,在所述第四支管道[19]与第五支管道[25]之间,设置有将两支管道内腔隔开的堵板,所述堵板将第四进气口[20]与第五进气口[26]分隔开,使其与各自对应的支管道内腔相连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中高层楼房的变压式排气道,其特征在于,所述各气流变压部件的上部位置略高于、略低于或平齐于相应的排气导向管排气口所处的位置。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中高层楼房的变压式排气道,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九排气管道的顶端,设置有风帽[51],所述第九主管道[36]和第九支管道[37]的排气通道,均通过上述风帽[51]的排气口与室外空间相连通。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中高层楼房的变压式排气道,其特征在于,所述各堵板分别设置在相应支管道或主管道靠近各自端头的部位。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中高层楼房的变压式排气道,它由九节排气管道连接而成,自下而上的第一、二、五、六、七、八、九节排气管道均由主管道和支管道构成双管道结构,第三、四节排气管道均由两主管道及相应支管道构成并排三管道结构,其中部第五排气管道为通道较宽的双管道结构,第八节排气管道处采用可产生引射抽力的结构,它解决了现有技术在排气管道中部排气阻力较大,在上部缺乏排气引射抽力的问题,用于楼房室内油烟及气体排放。
文档编号E04F17/00GK2473265SQ01225028
公开日2002年1月23日 申请日期2001年5月31日 优先权日2001年5月31日
发明者林润泉 申请人:林润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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