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球杆的利记博彩app

文档序号:1632500阅读:705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跳球杆的利记博彩app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系和花式(Pool)撞球之用具有关,特别是关于一种用来击出跳球之球杆。
在花式撞球之球戏规则中,如母球与被撞球间被一第三球所阻挡时,系容许撞球者(Player)利用球杆击出往前跳起之母球来撞击中被撞球,依力学原理,欲使圆形球体在受撞击时可往前跳起,最理想之著力点A应是位于一通过该球体2点钟及7点钟等二位置之直线L上。该着力点对于其他击球点而言系属高位置,因此撞球者必须将球杆竖起至相当高度才能使其击球顶端(Tip end)触及该着力点,而对于长度一般在100cm之习用撞球杆而言,持杆者如要将之竖起至该种高度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换言之,以习用之撞杆要击出跳球,困难相当高。
因此,本实用新型之主要目的即在提供一种跳球用之撞球杆,其可供持杆者轻易的击出跳球。
本实用新型之另一目的则在提供一种跳球用之撞球杆,其可击出又远又高之跳球。
为达成前述目的,本实用新型之跳球杆包含有一长轴之杆状本体,具有一顶端(Tip end),位于该长轴之一侧,一托端(Butt end)位于该长轴之另一侧,该杆状本体之外径系自该顶端往该托端渐次增大;其特征在于该杆状本体自该顶端至该托端之总长度介于63cm至90cm之间,该顶端之外径系介于1.4cm至1.6cm之间。
以下,兹举本实用新型之二种较佳实施例并配合图式做进一步的说明,其中


图1为击出跳球的最佳位置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较佳实施例之立体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较佳实施例之侧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一较佳实施例上之侧视图。
如图2及3所示,本实用新型一较佳实施例之跳球杆10具有一杆状本体12,依照发明人之经验,该杆状本体12最好以不具弹性之材质来制成,例如低弹性木质材料或者纤维补强塑料之复合材料,该杆状本体12于其长轴X-X′之一侧设有一顶端14(Tip end),另一侧设有一托端16(Burr end),而其外径则系自该顶端14往该托端16渐次增大,发明人经由长期之试验发现,该杆状体12自该顶端14至该托端16之总长度最好在63cm至90cm之间,该顶端14之外径φ最好系介于1.4cm至1.6cm之间,于本实施例中,该杆状本体12之总长度为75cm,该顶14之外径φ为1.5cm,该托端16之外径φ为3.3cm,该顶端14之端面系贴接一皮质垫块18,另外,自该顶端14开始设有一往该托端16方向延伸之圆柱状部20,其最大高度H最好的不要超过20cm,于本实施例中,其系延伸至该杆状本体10外径φ2.2cm之部位,该圆柱状部20上可圈套以一以金属或塑料制成之套环(图上未示),另外,在该杆状本体12靠近该顶端14之部位上设有一瞄准点22,该瞄准点22之中心系位于一与该杆状体体12长轴XX′平行之直线上,藉着该瞄准点22可以使持杆者可以更容易找到击球位置。
再请参阅图4,于本实用新型另一较佳实施例之跳球杆30中,其杆状本体32自顶端34开始设有一往托端36方向延伸之截圆锥状部40,该截圆锥状部40之最大高度H最好亦不要超过2.0cm,而其最小外径系与该顶端34相同而最大外径则介于2.1cm至2.3cm之间。
前述之跳球杆除了在结构及尺寸上为前所未有之创新外,在使用上,经过发明人之实际测试后,亦确实可以非常容易达到如
图1所示之高角度位置,以及轻松地击出又高又远之跳球。
权利要求1.一种跳球杆(Jump Cue),包含有一含长轴之杆状本体,具有一顶端(Tip end)位于该长轴一侧,一托端(Butt end)位于该长轴之另一侧,该杆状本体之外径系自该顶端往该托端渐次增大;其特征在于该杆状本体自该顶端至该托端之总长度系介于63cm至90cm之间,该顶端之外径系介于1.4cm至1.6cm之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跳球杆,其特征是该杆状本体自该顶端开始往该托端之方向延伸有一圆柱状部,该圆柱状部之外径系介于1.4cm至1.6cm之间,其最大高度系小于2.0cm。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之跳球杆,其特征是该杆状本体自该顶端开始往该托端之方向延伸有一截圆锥状部,该圆锥状部之最小外径系介于1.4cm至1.6cm之间,其最大外径系小于2.1cm至2.3cm之间,其最大高度系小于2.0cm。
4.根据权利要求1、2或3所述之跳球杆,其特征是该杆状本体靠近该顶端之部位上设有一瞄准点,该瞄准点之中心系位于一与该杆状本体长轴平行之直线上。
专利摘要一种跳球杆具有一含长轴之杆状本体。该杆状本体在其长轴之一侧设有一顶端,另一侧设有一托端,其外径系自该顶端往该托端渐次增大。该杆状本体自该顶端至该托端之总长度系介于63cm至90cm之间,该顶端之外径系介于1.4cm至1.6cm之间。该杆状本体自该顶端开始设有一往该托端延伸之圆柱状部或截圆锥状部。
文档编号A63B59/00GK2193184SQ9420805
公开日1995年3月29日 申请日期1994年3月30日 优先权日1994年3月30日
发明者张荣士 申请人:张荣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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