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属于蹦床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方便存放的小学生用蹦床。
背景技术:
蹦床是一项运动员利用从蹦床反弹中表现杂技技巧的竞技运动,它属于体操运动的一种,蹦床有“空中芭蕾”之称。在2000年第27届悉尼奥运会上,蹦床被列为正式比赛项目。蹦床亦为体育器械名称。小学生通过蹦床运动的学习和训练,不仅能够锻炼身体,还能提高身体的平衡能力,但目前市场上的蹦床安装后拆卸复杂,不利于学校的使用,且普通的蹦床防护能力较弱,在使用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不利于小学生的使用,因此为了解决以上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方便存放的小学生用蹦床。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方便存放的小学生用蹦床,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方便存放的小学生用蹦床,包括左固定圈、右固定圈、立柱、防护网和蹦床,所述左固定圈的两端与右固定圈的两端均通过铰链活动连接,所述左固定圈和右固定圈之间固定安装有蹦床,所述左固定圈和右固定圈的底部均安装有支撑腿,所述支撑腿的下半端两侧设置有放置槽,且放置槽上设置有螺丝孔,所述支撑腿之间安装有固定柱,且固定柱的两端均设置有螺丝孔,所述固定柱的两端均通过固定螺丝安装在放置槽中,所述做固定圈和右固定圈的顶部均设置有螺纹插孔,所述立柱的底端设置有螺纹,且立柱通过螺纹安装在螺纹插孔中,所述立柱的表面设置有魔术贴子贴,所述防护网的顶部通过连接套固定在立柱的顶端,且防护网的中间和顶部均设置有魔术贴母贴,且魔术贴母贴与魔术贴子贴设置成可拆卸连接,所述防护网的前面设置有进口。
优选的,所述左固定圈和右固定圈均设置成半圆形结构,且左固定圈和右固定圈上均设置有四个支撑腿。
优选的,所述固定柱设置成圆弧形结构。
优选的,所述立柱设置有六根,且立柱与左固定圈和右固定圈均设置成可拆卸连接。
优选的,所述进口设置在两个立柱之间。
优选的,所述蹦床设置成圆形弹性结构。
优选的,所述左固定圈、右固定圈和立柱上均设置有防护垫。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该方便存放的小学生用蹦床结构简单、经济实用,通过铰链将左固定圈和右固定圈活动连接起来,使得蹦床可以进行折叠,便于安装和存放,而且立柱的设置,使得防护网安装牢固,消除小学生在使用时存在的安全隐患,通过螺纹的设置,使得立柱安装简单,便于拆卸,通过固定柱的设置,使得支撑腿能固定起来,进一步提高了装置的稳定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的蹦床的安装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的固定柱的安装示意图;
图4为本发明的立柱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左固定圈;2、右固定圈;3、铰链;4、支撑腿;5、放置槽;6、固定柱;7、固定螺丝;8、螺丝孔;9、立柱;10、防护网;11、连接套;12、魔术贴母贴;13、进口;14、蹦床;15、螺纹插孔;16、魔术贴子贴;17、螺纹。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4,本发明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方便存放的小学生用蹦床,包括左固定圈1、右固定圈2、立柱9、防护网10和蹦床14,左固定圈1的两端与右固定圈2的两端均通过铰链3活动连接,左固定圈1和右固定圈2之间固定安装有蹦床14,蹦床14设置成圆形弹性结构,左固定圈1和右固定圈2的底部均安装有支撑腿4,左固定圈1和右固定圈2均设置成半圆形结构,且左固定圈1和右固定圈2上均设置有四个支撑腿4,支撑腿4的下半端两侧设置有放置槽5,且放置槽5上设置有螺丝孔8,支撑腿4之间安装有固定柱6,固定柱6设置成圆弧形结构,且固定柱6的两端均设置有螺丝孔8,固定柱6的两端均通过固定螺丝7安装在放置槽5中,做固定圈1和右固定圈2的顶部均设置有螺纹插孔15,立柱9的底端设置有螺纹17,且立柱9通过螺纹17安装在螺纹插孔15中,立柱9设置有六根,且立柱9与左固定圈1和右固定圈2均设置成可拆卸连接,立柱9的表面设置有魔术贴子贴16,防护网10的顶部通过连接套11固定在立柱9的顶端,且防护网10的中间和顶部均设置有魔术贴母贴12,且魔术贴母贴12与魔术贴子贴16设置成可拆卸连接,防护网10的前面设置有进口13,进口13设置在两个立柱9之间,左固定圈1、右固定圈2和立柱9上均设置有防护垫。
通过铰链3将左固定圈1和右固定圈2活动连接起来,使得蹦床14可以进行折叠,便于安装和存放,而且立柱9的设置,使得防护网10安装牢固,消除小学生在使用时存在的安全隐患,通过螺纹17的设置,使得立柱9安装简单,便于拆卸,通过固定柱6的设置,使得支撑腿4能固定起来,进一步提高了装置的稳定性。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