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烹饪方法和装置的利记博彩app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烹饪方法和烹饪装置。
将食物架在一热源,例如一明火上以烹调食物是已知的,例如通过在一可携带的烤肉架中燃烧木炭,煤或其他致热材料进行烤制。也已知将食物穿在扦子上,并将扦子置于热源上方一定距离的水平位置,并使热包围穿起的食物,特别是在烤肉架中进行这种烧烤。通过这种方法通常难以保证食物有适当的和均匀的烹调,并且希望能克服先有技术的装置和方法所引起的这些和其他困难。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烹调穿在扦子上食物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扦子以一大致直立的状态放在热源上或其上方,扦子由一中空容器围绕,该容器有一位于热源之上的开口底部,和一扦子手柄能从中伸出的开口顶部。
最好,扦子的下端放置在热源上。
根据本发明另一方面,提供了使用本发明所述方法的装置,所述装置包括一中空容器,其有一上端开口和一下端开口,下端开口设置在热源上方附近(最好位于其上),并有一大于上端开口的截面面积,还包括一组扦子,其长度对应于(最好大于)中空容器的高度,即,中空容器上端和下端之间的距离。
所述中空容器是金属的或粘土或其他合适的陶瓷材料的。
最好,容器壁的截面是基本均匀的,从而壁的厚度是基本一致的,并且其外表面——朝向外部环境和与外部空气接触的表面与其内表面一致。
便利地,扦子沿其长度的至少大部分是中空的,以加强从热源到穿在各扦子上的食物的热量传递。
例如,容器可以有下述尺寸高度在44-54cm的范围中,最好为49cm;
最大直径在31-41cm的范围中,最好为36cm;顶部孔的尺寸在10-20cm的范围中,最好为15cm;底部孔的尺寸在25-36cm的范围中,最好为30cm;并且,从顶部孔到包含其最大直径的容器横截面的距离为大约容器高度的一半,最好稍小于一半。
任意地,中空容器有一或多个外部手柄,从而可以将中空容器提起和/或从热源上拿开。
另外,中空容器的上部开口有一个盖子。盖子有多个孔,使扦子能从孔中伸入。孔可以是三角形的。另一方面,盖子可以完全盖住上端开口,后者有一槽形孔,扦子可以从中插入。
在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中,在中空容器的壁上的下端开口附近有一通风口。通风口是可调的。可调通风口可以选择打开或关闭。
根据本发明另一方面,提供了使用本发明第一方面的所述方法的装置,所述装置包括一中空容器,具有一上端开口和一下端开口,下端开口设置在热源上方附近(最好在热源上),容器横截面积在容器上端和下端之间的一中间高度位置更大,使容器为一球根(bulbous)形。
下面通过实施例和附图对本发明进行描述。
图1是根据本发明一个实施例的穿过烹饪装置的剖视图;图2是本发明另一实施例的烹饪装置的相似视图。
图1所示的装置10包括一可携带的烤肉架12和一附件20。烤肉架12包括一火盘14,其由三个三角形等距间隔的腿13支撑。在或者作为一单独的烤肉架,或者与附件20共同使用时,木炭或类似致热材料15置于火盘14之中并点燃。附件20为一中空结构,其形成一大致粗腰桶形的容器22,在使用时,其可取下地支承于火盘14的致热材料15上。
中空部件20是由非上釉的,未经烧焙的粘土或其他耐火和热的陶瓷材料制成的,其最好由粗麻布或其他合适的纤维材料加强。在由纤维加强的粘土或其他陶瓷材料成形之后,该中空结构可以被搁置,以自然温度或加热的环境慢慢干燥。另一方面,中空部件20可以由金属制造(例如用耐热的釉加工的搪瓷),或(这种)金属和陶瓷材料的结合。腔壁的厚度是大致均匀的截面,以致朝向外界环境即外部空气的壁的外表面基本一致地平行于其内表面。中空部件20的两端是敞开的,并且在本实施例中,其高度大致为40cm。容器22的圆形上部开口24的直径大约为15cm,其圆形的下部开口26(其大于上部开口24)的直径大约为30cm。大致粗腰桶形腔22的最大直径大约为38cm,并位于上部和下部开口24,26之间的中间水平面稍上方处。
为了使用,在部件20取下时,将木炭或类似致热材料15放置于烤肉架12的火盘14中,然后将该材料点燃。然后将中空部件20放在燃烧的材料15的顶部。然后将要烤制的食物28(即肉和/或鱼,其可以预先任意地在腌泡汁中浸渍)穿在有隔热手柄29的金属扦子25上。然后将扦子25从部件的顶部开口24中插入,使其尖锐的下端稳定地落在木炭或类似致热材料15上,以一稍微倾斜的但大致竖直的状态靠在开口24的边缘上(其手柄29伸出在外面)。来自燃烧材料15的热量沿金属扦子25传导,从内部烹制食物,而来自木炭或类似致热材料15的辐射和对流热量施加在食物28外部而烤制它们,当木炭或类似致热材料15具有芳香特性时,可以对食物进行附加的调味。金属扦子25可以任意地沿其长度的大部分是中空的,以加强热量从热源到穿在扦子上的食物28的传递。在上述装置中也可以烤制面包,可以将平的生面团的饼贴在中空容器20的内壁面上进行烤制。
如果需要改善对燃烧材料15的空气供应,可以使烤肉架12变型而在火盘14的底壁包括一通风口30,通风口可以是可调节的,以改变从其中通过的气流。这种通风口30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重叠的元件,在它们上形成有规律排列的开口,在它们之间有非开口的区域,其尺寸与开口部分相同。在一个极端位置,一个元件的开口与另一元件的开口对准,而在另一极端位置,第一元件的开口由第二元件的非开口区域封闭。由于这种通风口的布置,通风口可以有选择地完全打开,或完全关闭,或通过改变相互重叠的开口区域以可调节的方式部分打开。
另一方面,为了同一目的,中空部件20可以在其侧壁位于或相邻于其底部附加地有一永久的通风口,例如32。该开口可以靠近中空部件20上的底部开口26或与其隔开。
可以理解,除了以上述方式使用,也可以将中空部件20取下,使烤肉架能以普通方式单独使用,使食物直接放在燃烧材料15或放在一插入的烤架(未示)上,后者可以在需要使用一中空部件20时取下。可以理解,中空部件20可以单独地制造和/或出售,以可与现有的烤肉架(例如一固定的砖制的烤肉架)一起使用,也可以作为组件与烤肉架一起制造和/或出售(适于上述实施例所述的多类型使用),在后一种情况下,部件20的形状可以使其下端能合适地容纳在烤肉架的火盘中。
可以理解,中空部件20可以是焙烧粘土的(加强或非加强),而不是非焙烧的,或是金属的,或可以是其他一些合适的耐热材料的。另一方面,中空部件20可以另外地与一普通烤肉架之外的烹调热源配合使用,其中一个例子是燃气炉。
可以理解,中空部件可以有一或多个外部手柄,从而使其能放在热源上或从热源上取下。
另一方面,中空部件的上部开口端可以有一个多孔的盖,孔可以允许扦子25从其中插入。盖上的孔例如可以是三角形的。另一方面,盖可以在上开口端的区域完全延伸,后者可以在其边缘有槽形孔,扦子可以从其中插入。
图2所示的装置40包括一烤肉架52,其有一碗形的火盘54,由三角形分布的腿53支承(例如离地大约40cm)。烤肉架52可以以一普通方式单独使用,或根据本发明,与一附件60一起使用,附件60包括一中空的锥形结构,其通过一连接部59可取下地连接于碗形火盘54的边缘,从而与火盘54一起形成一大致为粗腰桶形的腔62。在致热材料55点燃之后,连接部50使附件60能可取下地放在(火盘54中的)致热材料55之上。
中空部件60由金属制造(以耐热釉加工的搪瓷),或(这种)金属和陶瓷材料的组合。腔的壁厚为一基本均匀的截面,使朝向大气环境,即朝向外部空气的外壁面基本一致地平行于内壁面。
中空部件60的两端是敞开的,在本实施例中,其高度为大约49cm。腔62的圆形上部开口64由一约5cm高和直径约为15cm的颈部限定,腔22的圆形下部开口66(其大于上部开口64)的直径约为30cm,其接近于大致为碗形的火盘54的最大直径。
在火盘54和烟囱形的部件60之间的结合部有一可取下的架或类似的多孔的盘形板67,其位于火盘54中致热材料55顶部上方大约11cm处。
为了使用,将部件60和板67取下,将木炭或类似致热材料55放在烤肉架52的火盘54上,然后点燃致热材料。然后将板67和中空部件60放在火盘54顶部,从而设置(并由连接部59固定)在燃烧材料55上方。将要进行烹饪的食物68(例如肉,和/或鱼,其可以任意地预先在腌泡汁中浸渍)穿在金属扦子65上。将扦子65——其有如狗腿形状或扦子细长曲柄形状的绝热手柄69——通过部件顶部开口24插入,使其下部尖端放置于木炭或类似致热材料55上,使扦子以一大致直立和倾斜的状态靠在开口24的边缘稳定地放置(使其手柄伸出外面)。任意地,可以在形成上部开口64的颈部形成槽形开口63,以使扦子固定在位。
来自燃烧材料55的热量沿金属扦子65传递从内部烤制食物,同时来自木炭或类似致热材料55的辐射或对流热量施加在食物外部而烤制它们,当木炭或类似致热材料55具有芳香特性时,可以对食物进行附加的调味。扦子65的金属杆可以任意地沿其长度的大部分是中空的,以加强热量从热源到穿在扦子上的食物68的传递。
如果需要改善对燃烧材料55的空气供应,可以使烤肉架62变型而在火盘54的底壁包括一通风口51,通风口可以是可调节的,以改变从其中通过的气流。这种通风口51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重叠的元件,在它们上形成有规律排列的开口,在它们之间有非开口的区域,其尺寸与开口部分相同。在一个极端位置,一个元件的开口与另一元件的开口对准,而在另一极端位置,第一元件的开口由第二元件的非开口区域封闭。由于这种通风口的布置,通风口可以有选择地完全打开,或完全关闭,或通过改变相互重叠的开口区域以可调节的方式部分打开。
可以理解,除了以上述方式使用,也可以将中空部件60取下,使烤肉架能以普通方式单独使用,使食物直接放在燃烧材料55或放在一烤架67上。可以理解,中空部件60可以作为一个附件单独地制造和/或出售,以可与现有的预先出售的烤肉架一起使用,也可以作为组件与烤肉架一起制造和/或出售(适于上述实施例所述的多类型使用),在后一种情况下,部件60的形状可以使其下端能合适地容纳在烤肉架的火盘中。
也可以理解,中空容器60可以有一个或多个外部的手柄61,使其可以从热源上抬起和/或拿开。
另一方面,中空容器62的上开口端64可以附加地有一盖70。盖70与颈部64配合,并在上开口端区域上方完全延伸,后者的边缘有一槽形孔63,扦子能从孔中插入。
在另一种结构中,附件20或60可以与热源12或52不可分离地整体成形(在图1和2中为一烤肉架)。当热源由一燃气炉提供时,这种布置是特别合适的。
另一方面,致热材料(燃气,木炭,木头,等等)在附件20或60放置在位后点燃。
本发明可以有许多变型,都在本发明的精神范围之中。例如,图2中的扦子65可以有一如同29的直线的手柄,而不是图示的曲柄形手柄69。
权利要求
1.一种烹调穿在扦子上食物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扦子以一大致直立的状态放在热源上或其上方,扦子由一中空容器围绕,该容器有一位于热源之上的开口底部,和一扦子手柄能从中伸出的开口顶部。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扦子的下端放置在热源上。
3.使用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方法的装置,所述装置包括一中空容器,其有一上端开口和一下端开口,下端开口设置在热源上方附近(最好位于其上),并有一大于上端开口的截面面积,还包括一组扦子,其长度对应于(最好大于)中空容器的高度,即,中空容器上端和下端之间的距离。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中空容器作为一附件,其可取下地安装在具有热源的烹调装置上。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烹调装置是一便携式烤肉架。
6.如权利要求3-5中任一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热源由致热材料提供。
7.如权利要求3-6中任一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中空容器是金属的。
8.如权利要求3-6中任一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中空容器是粘土或其他合适的陶瓷材料的。
9.如权利要求3-6中任一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容器的截面面积随容器壁从上端向下延伸而增加。
10.如权利要求3-7或3-6和8中任一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容器的截面面积在其上端和下端之间的一中间高度位置更大,使容器为一球根形。
11.如权利要求3-7或3-6和8中任一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容器的截面面积在容器上端和热源水平之间的一中间高度位置更大。
12.如权利要求3-11中任一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容器壁的截面是基本均匀的,从而壁的厚度是基本一致的,并且其外表面——朝向外部环境和与外部空气接触的表面与其内表面一致。
13.如权利要求3-12中任一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扦子沿其长度的至少大部分是中空的。
14.如权利要求3-13中任一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容器有下述尺寸高度在35-46cm的范围中,最好为40cm;最大直径在33-43cm的范围中,最好为38cm;顶部孔的直径在18-28cm的范围中,最好为23cm;底部孔的直径在25-36cm的范围中,最好为30cm;并且,从顶部孔到包含其最大直径的容器横截面的距离为大约容器高度的一半,最好稍小于一半。
15.如权利要求3-14中任一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中空容器有一或多个外部手柄,从而可以将中空容器提起和/或从热源上拿开。
16.如权利要求3-15中任一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中空容器的上部开口有一个盖子。
17.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在上部开口的边缘上有槽形孔,使扦子能从中伸入。
18.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盖子有多个孔,使扦子能从孔中伸入。
19.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孔是三角形的。
20.如权利要求3-19中任一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在中空容器的壁上的下端开口附近有一通风口。
21.如权利要求20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通风口是可调的。
22.如权利要求2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可调通风口可以选择打开或关闭。
23.如权利要求21或22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可调通风口有调节装置,可以改变其开口的有效尺寸。
24.使用权利要求1或2所述方法的装置,所述装置包括一中空容器,具有一上端开口和一下端开口,下端开口设置在热源上方附近(最好在热源上),容器横截面积在容器上端和下端之间的一中间高度位置更大,使容器为一球根形。
全文摘要
一种烹调穿在扦子上食物的方法,扦子以一大致直立的状态放在热源上或其上方,扦子由一中空容器围绕,该容器有一位于热源之上的开口底部,和一扦子手柄能从中伸出的开口顶部。使用所述方法的装置,所述装置包括一中空容器,其有一上端开口和一下端开口,下端开口设置在热源上方附近(最好位于其上),并有一大于上端开口的截面面积,还包括一组扦子,其长度对应于(最好大于)中空容器的高度,即,中空容器上端和下端之间的距离。
文档编号A47J37/04GK1251503SQ98803829
公开日2000年4月26日 申请日期1998年3月27日 优先权日1997年4月1日
发明者尼古拉斯·约翰·沃恩 申请人:尼古拉斯·约翰·沃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