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吸尘器的利记博彩app

文档序号:1423996阅读:233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电动吸尘器的利记博彩app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电动吸尘器。
背景技术
以往,依据扫除的场所而可变形的电动吸尘器是吸尘器本体以可拆装方式固定于支柱用管上,而在竖立的使用状态或将吸尘器本体自支柱用管取下的状态下可使用的多用型的电动吸尘器,且此种电动吸尘器公开在日本实开平4-80455号公报中。
如图21所示,此种已知多用型的电动吸尘器包括吸尘器本体31、软管40、支柱用管32、旋转弯头33及吸入构件34。通过依次将这些构件连接,而形成吸尘器本体31与支柱用管32分离的自支柱用管取下吸尘器本体的状态。
且所述旋转弯头33以可转动方式连接于吸入构件34(或连接于该吸入构件34的旋转管(未图示))。
通过将突出设置于所述支柱用管32的外面的突起36嵌合在形成于吸尘器本体31下面侧的凹部35中,而将吸尘器本体31的下面固定在所述支柱用管32上,则可变形成如图21所示的竖立的使用状态。在竖立的使用状态下,吸尘器本体31倚靠支柱用管32,而抵靠吸入构件34。此时,软管40的上端连接于支柱用管32后侧的握把37的下方位置,且其中间部分绕过支柱用管32的侧方,而其下端连接于支柱用管32前侧的吸尘器本体31。31a是连接于吸尘器本体31的下端后部的后轮38的部分。
所述吸尘器本体31下面的凹部35沿着吸尘器本体31的前后方向而形成至少两个,且以分别对应于这些凹部35的方式沿着支柱用管32的长度方向突出设置数个突起36。
然而,所述已知技术中,在竖立的状态下,吸入构件的前后轮与吸尘器本体的后轮着地。在此构造下,由于六个轮子同时着地,在扫除操作时难以变更行走方向,扫除作业性差,而在从支柱用管取下吸尘器本体的状态下,吸尘器本体的后轮突出后方很多,而具有外观差的缺点。
所述已知的电动吸尘器在竖立的使用状态下,旋转弯头33可相对于吸入构件34转动。装在支柱用管32上面的吸尘器本体31的重心位于转动轴(亦即,旋转弯头33与吸入构件34连接部分的中心轴)上方。
因此,若将支柱用管32通过旋转弯头33朝向垂直于图21的纸面的方向稍微倾斜,而相对于吸入构件34转动,则持续朝转动方向施加力给握持支柱用管32的上部的握把的手,非常不稳定,因而难以操作。
另一方面,若制成为预先固定的构造,而使旋转弯头33相对于吸入构件34不转动,则虽然解决所述问题,但是在自支柱用管取下吸尘器本体的状态下,在将旋转弯头33转动至相对于地面平行的状态时,不能将吸入构件34推入至床下等狭小间隙来使用,故使用范围受到限制。
且图21所示的已知电动吸尘器在将吸尘器本体31固定在支柱用管32的场合,由于有必要将上下并列的数个突起36同时嵌合于凹部35,故造成难以拆装的问题。
在拆装吸尘器本体的过程中,在仅有下侧的突起36嵌合于凹部35的状态下,由吸尘器本体31的前侧固定于支柱用管32,故造成吸尘器本体31的稳定性差的问题。
另外,所述已知的吸尘器本体在竖立的使用状态下,软管40的上端附近的部分自握把37的下方突出至支柱用管32的后方。因此,当软管40与使用者摩擦时,而造成难以使用的问题。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而提供一种电动吸尘器,其可提高扫除作业性,同时改善自支柱用管取下的状态的吸尘器本体的外观。
本发明的另一目的是提供一种电动吸尘器,其在竖立的使用状态,通过防止承受吸尘器本体的重量的旋转弯头相对于吸入构件的转动,而使操作容易,而通过在自支柱用管取下吸尘器本体的状态下允许转动,而不限制其使用范围。
本发明的又一目的是提供一种电动吸尘器,可使吸尘器本体对于支柱用管拆装容易。
本发明的再一目的是提供一种电动吸尘器,使得将吸尘器本体相对于支柱用管拆装的过程中,吸尘器本体的稳定性好。
此外,本发明的又一目的是提供一种电动吸尘器,在竖立的使用状态下,软管不接触到使用者,而可平顺地操作。
本发明的电动吸尘器包括吸尘器本体、连接于吸尘器本体的软管、连接于软管的支柱用管,以及连接于支柱用管的吸入构件。在所述吸入构件上设有行走用轮子,同时可拆装地将所述吸尘器本体固定在支柱用管上,而在吸尘器本体装在支柱用管上的状态下,通过吸入构件的轮子而使吸尘器本体行走。
根据本发明的另一方面,提供的一种电动吸尘器包括吸尘器本体、连接于吸尘器本体的软管、连接于软管的支柱用管、可转动地连接于支柱用管的旋转管以及连接于旋转管的吸入构件。可拆装地将所述吸尘器本体固定在支柱用管上,同时设置有转动限制装置,其在吸尘器本体装在支柱用管上时,阻止旋转管相对于支柱用管转动。
根据本发明的再一方面,提供的一种电动吸尘器包括(a)吸尘器本体;(b)支柱用管,连接该吸尘器本体的吸入口;(c)旋转弯头,连接于该支柱用管;(d)旋转管,可转动地连接于旋转弯头;以及(e)吸入构件,连接于旋转管。所述吸尘器本体可拆装地固定在所述支柱用管上,同时设置有转动锁固装置,其在吸尘器本体装在所述旋转管的预定位置时,锁固所述旋转弯头相对于所述旋转管的转动。
所述转动锁固装置最好包括形成于所述吸尘器本体的平坦部,形成于所述旋转弯头的平坦部,以及形成于所述旋转管的平坦部。
所述旋转弯头的平坦部以及所述旋转管的平坦部的至少一部分最好由旋转弯头或旋转管的外周面沿着该外周面的大体切线方向突出。
所述转动锁固装置包括所述旋转弯头及旋转管上形成的突起,形成于所述吸尘器本体的与所述突起嵌合的凹部。
根据本发明的再一方面,提供的一种电动吸尘器包括吸尘器本体、连接于吸尘器本体的软管、连接于软管的支柱用管,以及连接于支柱用管的吸入构件。所述支柱用管上设有第一卡止部,吸尘器本体后部形成有第一卡合部,第一卡止部可分离地卡合于第一卡合部。所述支柱用管上还设有第二卡止部,可分离地卡合于形成于吸尘器本体前部的第二卡合部。
最好使所述支柱用管的第二卡止部可上下动。
最好在所述支柱用管的第二卡止部的前端部分形成有随着远离该支柱用管而向上方倾斜的斜面。
最好具有将所述支柱用管的第二卡止部朝下方推压的推压装置。
根据本发明的又一方面,提供的一种电动吸尘器包括吸尘器本体、连接于吸尘器本体的软管、连接于软管的支柱用管、可转动地连接于支柱用管的旋转管,以及连接于旋转管的吸入构件。可拆装地将所述吸尘器本体固定在支柱用管的前方,同时在支柱用管的前方将所述软管连接于吸尘器本体及支柱用管。
最好所述支柱用管上部的至少一部分弯向支柱用管的前侧,并在该支柱用管的弯曲部分的上端形成有上端开口。
最好在所述支柱用管的弯曲部分的后侧设有握把。
该电动吸尘器在吸入构件上设有行走用轮子,而在吸尘器本体装在支柱用管上的状态下,通过吸入构件的轮子而使吸尘器本体行走,故扫除作业性良好。
且该电动吸尘器具有用以锁固旋转弯头相对于旋转管的转动的转动锁固装置。所以,在变形成竖立的使用状态的场合,若使吸尘器本体抵靠于所述旋转管的既定位置,则转动锁固装置使转动旋转管与旋转弯头之间不能相对转动,而予以锁固。因此,不能将支柱用管及旋转弯头相对于吸入构件转动而倾斜。因此,对握持支柱用管的上部的握把的手,不施加朝向转动方向的力。
在变形成自支柱用管取下吸尘器本体的状态的场合,仅通过自所述旋转管的既定位置将所述吸尘器本体脱离,就可解除转动锁固装置所造成的旋转管与旋转弯头之间的转动的锁固。因此,在自支柱用管取下吸尘器本体的状态下,将旋转弯头转动至相对于地面平行,可将吸入构件推入至床下等狭小间隙。
该电动吸尘器在吸尘器本体的前后端部形成有凹部,对应于该凹部,在支柱用管等上下方向并列且相对设置有凸部(亦即,在朝上的凸部上具有朝下的凸部)。且支柱用管的朝下的凸部可上下移动。
依据此特征,可在将本发明的电动吸尘器变形成竖立的使用状态的场合,首先将吸尘器本体的后端的朝下的凹部嵌合于位于支柱用管等的朝上的凸部,然后将吸尘器本体前端的朝上的凹部嵌合于位于支柱用管的例如由夹钩所构成的朝下的凸部。反之,在使吸尘器本体自支柱用管脱离时,可进行与所述相反顺序的操作。因此,由于可分别依次地进行所述凹部与凸部的嵌合以及分离,故可容易地进行吸尘器本体的拆装。
而且,在使吸尘器本体自支柱用管脱离时,若上压由所述夹钩所构成的朝下的凸部,则吸尘器本体以与朝上的凸部嵌合的后端的凹部的位置为支点而倒向自支柱用管离开的方向。此时,若还备有用以连接所述吸尘器本体与支柱用管的软管,且用以固定所述软管的软管保持构件置于所述支柱用管的朝下的凸部上方的位置,则吸尘器本体通过软管保持构件而被固定于支柱用管上,故可防止吸尘器本体的倒转。
此外,本发明的电动吸尘器在该支柱用管的前侧配有吸尘器本体及支柱用管的上端开口,且连接吸尘器本体与上端开口的软管横过全长而设置于支柱用管的前侧。因此,在竖立的使用状态下,软管不会触及位于支柱用管之后侧的使用者,易于操作使用。


图1是显示本发明的电动吸尘器的一实施例的竖立使用状态的立体说明图;图2是图1的支柱用管、旋转弯头及旋转管的部分放大图;图3是由后方察观图1的吸尘器本体的下面的立体图;图4是显示变形成图1的电动吸尘器的竖立使用状态的过程中的状态的立体说明图;图5(即图5a和5b)是显示图4的旋转弯头及旋转管之间的位置关系的俯视图;图6是显示将图4的旋转弯头转动至平行于地面为止的状态的部分放大正视图;图7是图4的旋转弯头及旋转管的连接部分的部分放大剖面说明图;图8a是显示图7的VIII-VIII线的剖面图;
图8b是显示图8a的箭头A所视的视图;图9是显示图1的吸尘器本体内部的排气流路的剖面说明图;图10是显示图1的吸尘器本体侧部附近的部分放大图;图11是显示图1的吸尘器本体上部附近的部分放大图;图12是显示以手提状态来使用图1的吸尘器本体的状态的说明图;图13是显示将图1的电动吸尘器变形成自支柱用管取下吸尘器本体的状态而使用的状态的说明图;图14(即图14a、14b和14c)是显示图1的支柱用管与旋转弯头之间的嵌合方法的沿着该支柱用管的轴线方向的剖面说明图;图15是显示图1的支柱用管与旋转弯头之间的嵌合方法的沿着该支柱用管的半径方向的剖面说明图;其中a为嵌合后的状态,而b为即将嵌合之前的状态;图16是显示图4的夹钩即将嵌合于朝向上方的凹部之前的状态的剖面说明图;图17是图1的竖立的使用状态的电动吸尘器的正视图;图18是显示铲刮喷嘴安装于图1的支柱用管的后侧的状态的支柱用管的部分放大图;图19是图1的握把的部分放大正视图;图20是图19的VII-VII线的剖面图;以及图21是现有的电动吸尘器的正视图。
具体实施例方式
下面参照附图来详细说明本发明的电动吸尘器。
本实施例的电动吸尘器是一种多用型的电动吸尘器,它通过吸尘器本体1以可拆装方式固定于支柱用管2,而可在竖立的使用状态(参照图1)、自支柱用管取下吸尘器本体的状态(参照图13),以及仅用吸尘器本体1的手提状态下可使用。
图1至图8所示的电动吸尘器包括吸尘器本体1、支柱用管2、旋转弯头3、旋转管4、吸入构件5,以及用以连接支柱用管2的上端开口2a与吸尘器本体1的吸入口1a的软管6。在吸入构件5上设有行走用轮子W,且在所述的竖立的使用状态下,通过此行走用轮子W而使电动吸尘器行走。
在支柱用管2的上部有用手握持的握把。
如图2所示,在支柱用管2的下端开口2b连接有旋转弯头3的上端开口3a。通过下述的C型环(参照图15)以不转动而可拆装方式连接于支柱用管2与旋转弯头3之间。
如图7所示,旋转弯头3的下端开口3b以可转动方式与旋转管4的上端开口4a连接。通过锁固构件8(参照图8),使旋转弯头3与旋转管4之间可互相转动,但是连接成不能拆装。具体而言,在旋转管4的上部的外周面形成有圆周状的槽(参照图7-8)。另一方面,在旋转弯头3的下部形成有相对的矩形开口3c。若连接旋转弯头3与旋转管4,而使所述槽4b与矩形开口3c连通,然后将锁固构件8嵌合于矩形开口3c,而将锁固构件8的舌片8a嵌合于槽4b的内部,则在旋转弯头3与旋转管4之间可互相转动,但是连接成不能拆装方式。
如图4~5所示,在旋转管4的下端开口4c连接有吸入构件5。吸入构件5被连接成相对于旋转管4的轴线方向不能转动。在本实施例中,中空的转动轴9固定于旋转管4的下端开口4c,且转动轴9的两端以可转动方式连接于吸入构件5的后部。因此,旋转管4可相对于吸入构件5而在转动轴的周围摇动。
如图2-4所示,所述吸尘器本体1的下面以可拆装方式固定于所述支柱用管2的外面。本实施例的固定方法如下。首先,通过将形成于吸尘器本体1的下面1b后端的、在图3中为朝下的凹部1c(第一卡合部)嵌合于设在旋转管4的、在图2中为朝上的凸部4d(第一卡止部),而成为如图4的状态。接着,通过将吸尘器本体1抵靠于支柱用管2,而将设于支柱用管2的、在图2中为朝下的夹钩10嵌合于形成于吸尘器本体1的下面1b前端的、在图3中为朝上的凹部1d(第二卡合部),则如图1所示,可将吸尘器本体1的下面1b固定在所述支柱用管2的外面。
如图16所示,夹钩10通过将一对连结板10c连结于解除钮10a与爪部10b(第二卡止部)之间而构成。
一对连结板10c系分别布置成与压缩线圈弹簧11平行,以便由图16的纸面垂直方向来夹持压缩线圈弹簧11。压缩线圈弹簧11的上端抵靠于固定在支柱用管2上的弹簧止动件12。弹簧止动构件12配置在所述一对连结板10c之间。
夹钩10可在固定于支柱用管2上的壳体13内部上下移动。
若将本实施例的电动吸尘器变形成竖立的使用状态,则如图4所示,首先将吸尘器本体1后端的朝下的凹部1c嵌合于位于旋转管4的朝上的凸部4d。
然后,以凹部1c与凸部4d的嵌合部分为支点,转动吸尘器本体1,而使吸尘器本体1前端的朝上的凹部1d嵌合于支柱用管2的夹钩10。
如图16所示,本实施例的夹钩10的爪部10b形成有随着自支柱用管2远离而朝向上方倾斜的斜面10d。因此,仅将吸尘器本体1朝向抵靠于支柱用管2的方向转动,而吸尘器本体1的凹部1d的端缘1f接触于斜面10d的同时将夹钩10上压,然后爪部10b的全体跨过端缘1f时,落下至凹部1d的内部。其结果,可容易地进行凹部1d与夹钩10的嵌合。且在本实施例中,虽然举出具有斜面10d的例子加以说明,但是本发明并不限于此,即使没有斜面10d,若以手动来上下操作解除钮10a,则亦可进行凹部1d与夹钩10的嵌合。
在本实施例中,由于通过压缩线圈弹簧11而将夹钩10朝下方推压,故通过凹部1d与夹钩10的嵌合而可使之强固。且在本实施例中,虽然举出具有压缩线圈弹簧11的例子来说明用以将夹钩10朝下方推压的推压装置的一例,但是也可使用橡胶等的弹性构件来当作推压装置,通过进行凹部1d与夹钩10的嵌合而使之更强固。另外,即使不具有推压装置,也可仅通过夹钩10的本身重量所造成的落下,而可进行凹部1d与夹钩10的嵌合。
其次,在使吸尘器本体1自支柱用管2脱离时,通过以与所述相反的顺序来使夹钩10的解除钮10a朝上方滑动,而使夹钩10自凹部1d拔出,以下也可同样地以相反的顺序取下。因此,由于可分别依次地进行所述凹部1c与凸部4d之间以及凹部1d与夹钩10之间的嵌合及分离,故可容易地进行吸尘器本体1的拆装。
在使吸尘器本体1自支柱用管2脱离时,若将所述夹钩10上压,则吸尘器本体1系以与朝上的凸部4d嵌合后端的凹部1c的位置为支点,成为倒向自支柱用管2离开的方向。然而,如图1所示,在本实施例中,由于用以将连接所述吸尘器本体1与支柱用管2的软管6固定于支柱用管2的软管保持构件14设置于夹钩10的上方的位置,故通过软管保持构件14来将软管6固定于支柱用管2,而可利用软管6的张力来防止吸尘器本体1的倒转。
如图2~5所示,在本实施例中,在将所述吸尘器本体1抵靠于所述旋转管4的既定位置时,用以将所述旋转弯头3相对于所述旋转管4转动锁固的转动锁固装置为转动锁固机构82,其包括形成于所述吸尘器本体1的下面1b侧的平坦部77,形成于所述旋转弯头3外面的、所述旋转管4的连接部分附近的平坦部78,以及形成于所述旋转管4的外面、所述旋转弯头的平坦部78附近的平坦部79。
如图2所示,所述旋转弯头3的平坦部78及所述旋转管4的平坦部79的至少一部分自旋转弯头3或旋转管4的外周面沿着该外周面的切线方向突出,故所述平坦部78、79的面积增大,因而可更简单且确实地抵靠于所述吸尘器本体1的平坦部77。
如以上所构成的电动吸尘器在变形成竖立的使用状态的场合,通过所述凹部1c与凸部4d之间的嵌合,而将吸尘器本体1抵靠于所述旋转管4的既定位置。据此,通过旋转弯头3的平坦部78及旋转管4的平坦部79均抵靠于吸尘器本体1侧的平坦部77,而可锁固之,使得旋转管4与旋转弯头3之间不能转动。
因此,不能将支柱用管2及旋转弯头3相对于吸入构件5倾斜而转动。这样,不会朝转动方向施加力给握持支柱用管2上部的握把7的手。
即使旋转弯头3位于相对于旋转管4稍微扭转的位置,在将吸尘器本体1抵靠于所述旋转管4时,平坦部78也以沿着与吸尘器本体1的平坦部77平行方式朝向正面,而自动地修正相对于旋转管4的扭转,故所述夹钩10易嵌合于吸尘器本体1上侧的凹部1d。
另一方面,在变形成自支柱用管取下吸尘器本体的场合,若令所述吸尘器本体1从所述旋转管4的既定位置脱离,则由于所述平坦部78、79自平坦部77离开,故解除对旋转管4与旋转弯头3之间转动的限制,而可自由地转动(参照图5a、5b)。
因此,如图5b所示,在自支柱用管取下吸尘器本体的状态下,若将旋转弯头3转动约90度而相对于地面平行,则如图6所示,成为全平的状态,而可将吸入构件5推入至床下等狭小间隙。
且在本实施例中,虽然举出由平坦部77、78及79所构成的转动锁固机构来当作在竖立的使用状态时用以锁固所述旋转管4与所述旋转弯头3之间的转动的转动锁固装置而加以说明,但是本发明并不限于此,当然也可采用其他形态的转动锁固装置。
例如,转动锁固装置的其他形态也可采用由旋转弯头3及旋转管4形成突起,而将此突起嵌合于形成于吸尘器本体1的凹处的形态。
如图9~13所示,本实施例的电动吸尘器中,来自吸尘器本体1的侧面的排出气体在所述的竖立的使用状态(参照图1)、自支柱用管取下吸尘器本体的状态(参照图13),以及手提状态(参照图12)中,均朝向使用者侧。
以往,①竖立的使用状态及手提状态两用的电动吸尘器或②竖立的使用状态及自支柱用管取下吸尘器本体的状态两用的电动吸尘器等,以一台而可有两种使用状态的电动吸尘器存在,而这些电动吸尘器的适当的排气方向的排气口设置于适当的位置。在①的场合,朝向使用者侧的排气口设置于竖立的使用状态的吸尘器本体上部的侧面,而在②的场合,朝向与使用者相反侧的排气口设置于吸尘器本体下部的侧面。
然而,到目前为止,并无如本实施例的可有三种使用状态的电动吸尘器,如果用所述①、②的场合的任意一种排气口,而在三种使用状态的任何一种情况下,会造成排出气体吹向使用者,或排出气体将垃圾卷起的缺点。
因此,为了解决该问题,如图9-13所示,在本实施例中,吸尘器本体1的排气口21如图10、图12及图13所示,由吸尘器本体1的侧方观察,朝向斜后方倾斜的狭缝形状,且如图9所示,由吸尘器本体1的上面侧观察,该本体的断面(关于吸尘器本体1的水平断面)就吸尘器本体1而言,开向斜前方。
且如图9所示,吸尘器本体1内部的排气流路由马达22的后方暂时流至吸尘器本体1的后面,并绕过而由侧面排出。
如图9所示,由马达22所排出的排出气体流至马达22的后方(图9的下侧),分成两侧,而流至夹于吸尘器本体1的外壁1e以及设于该外壁1e与马达22之间的肋部(分离壁)23的空间部24。在空间部24,排气反转,而排气至斜前方(于图9的斜上方)。然后,通过成为朝斜前方倾斜的形状的导肋25及狭缝状的排气口21,而将排出气体以既定的角度导引至斜前方。
且如图10所示,狭缝状的排气口21由吸尘器本体1的侧面观察,开成朝斜前方倾斜的形状,藉此而如箭头B所示,将排出气体朝斜上方排出因此,在图10~11的竖立的使用状态,排出气体在图10~11中不触及位于相对于吸尘器的右侧的使用者,故可舒适地使用,而且也不会卷起地面的垃圾。
在图12的手提状态,吸尘器本体1在吸入构件1a朝下的状态下使用,但是排出气体在图12中不触及位于相对于吸尘器本体1的右侧的使用者,故可舒适地使用,而且也不会卷起地面的垃圾。
在图13的自支柱用管取下吸尘器本体的状态,吸尘器本体1在吸入构件1a的朝向成为水平的状态下使用,但是排出气体在图13中不触及位于相对于吸尘器本体1的右侧的使用者,故可舒适地使用,而且也不会卷起地面的垃圾。
另外,通过将导引排出气体的朝向的排气口21与吸尘器本体1(特别是在图9的下面部分)一体化,而可削减零件的数目。
此外,如图2及图14~15所示,在本实施例中,采用C型环30来当作弯头安装环,而持续将C型环30卡合于形成在支柱用管2的外面的槽25,使得可容易地在支柱用管2与旋转弯头3之间,或其他管相互之间及管-软管之间进行拆装。
如图14~15所示,在本实施例中,使用追加所谓C切片的环的C型环30。在将旋转弯头3嵌合于支柱用管2时,通过旋转弯头3抵靠于C型环30,而当C型环30一旦自动地浮出后,可通过C型环30所具有的弹性来进行回复动作。
且此种C型环30持续卡合于支柱用管2的外面形成的槽2的内部。在C型环30的内面侧设置有凸部30a,且此凸部30a经由形成于槽25的底面的孔25a而突出至支柱用管2的内部。因此,如图15b所示,C型环30在将旋转弯头3嵌合于支柱用管2时,即使自支柱用管2的表面浮出,凸部30a也卡于槽25的内部,故C型环30不会自支柱用管2脱落。
通过如以上的具有C型环30及槽25的构造,而在将旋转弯头3嵌合于支柱用管2的场合,由如图14a的状态,不会触及C型环30,进而仅将旋转弯头3插入支柱用管2即可。亦即,C型环30通过将凸部30a抵压于旋转弯头3的下面,而一旦自支柱用管2的表面浮出(参照图15b),然后凸部30a嵌合于旋转弯头3的同时,通过C型环30所具有的弹性而再回复到支柱用管2的表面上,故不必用手来捏住C型环30而可保证管相互间的嵌合。
另一方面,在自支柱用管2取下旋转弯头3的场合,虽然以手捏住C型环30,但是如所述,由于所述凸部30a卡于槽25内部,故不必自支柱用管2将C型环30完全取下,而可取下旋转弯头3。
在图1及图4所示的电动吸尘器中,吸尘器本体1的下面1b以下述的方法可拆装地固定于支柱用管2的前侧。且支柱用管2的上端开口2a形成于支柱用管2的前侧。连接所述吸尘器本体1与支柱用管2之间的软管6横过全长而设置在支柱用管2的前侧。因此,在图1的竖立的使用状态下,软管6不触及位于支柱用管2后侧的使用者,而便于操作。
且如图1所示,所述支柱用管2上部的至少一部分,例如支柱用管2上部的弯头部2b被弯向支柱用管2的前侧,而在该支柱用管2的弯曲的弯头部2b的上端形成有所述上端开口2a,故可使连接于此上端开口2a的软管6远离使用者,而更易于操作使用。
由于握把7固定在所述弯头部2b的后侧,故易以手握持握把7,且易于操作使用。
另外,如图17所示,本实施的电动吸尘器由图17的电动吸尘器的正面观察,软管6以相对于吸尘器本体1及支柱用管2左右对称的方式延伸设置,故对于左撇子及右撇子均易于操作使用而无差别。
而且,如图9所示,本实施例的电动吸尘器的吸尘器本体1的内部构造,由电动吸尘器的正面观察,也配置成左右重量平衡,故对于左撇子及右撇子均易于操作使用而无差别。且图9的标号21是形成于吸尘器本体1外壁1e的排气孔;23是肋部;24是空间部;25是改变排出气体的流动方向的肋部。
此外,如图1及图18所示,本实施例的电动吸尘器为了提高空间利用效率,改善了零配件的收容部分。
在以往,铲刮喷嘴等的附属的零附件收容于使本体后部凹陷而形成的收容部,或通过在本体及握把附近安装环状或筒状的收容用的其他构件而收容。但是,若收容于本体后部,则零配件的收容位置变低,而在拆装零配件时,需要蹲下而造成麻烦。另一方面,必须追加收容用的其他构件,同时也必须要新的空间。
因此,如图1及图18所示,在支柱用管2后侧用以卷取电源线80的相对的一对线架11a、11b之间收容有铲刮喷嘴81等的零配件,从而可有效地利用空间,且可削减用以固定零配件的其他构件,并通过在靠近握把7的位置设置零件而易于操作使用。
如图18所示,铲刮喷嘴81的下端卡止于由线架11b突出至上方的三角肋83,接着将突出于铲刮喷嘴81的上端两侧的半球状的突起15嵌合于由线架11a突出下方的三角肋83的孔14a,因此而可将铲刮喷嘴81收容于线架11a、11b之间。通过将肋部16、17设置于线架11a、11b之间的支柱用管2的外面,而可确保铲刮喷嘴81与支柱用管2之间的间隙,且通过确保该间隙而可易于取下铲刮喷嘴81。
且如图1所示,若在竖立的使用状态下使用电动吸尘器,则可自线架11a、11b解下电源线80来使用。此时,电源线80延伸至使用者的脚边附近,而会造成妨碍。因此,如图19-20所示,在本实施例中,通过将电源线80以可拆装方式卡合于握把7,而使电源线80不会妨碍到使用者。具体而言,以相对方式将用以保持电源线80的至少一对爪部18设置于握把7的内部。通过将电源线80卡合于此爪部18,而如图1的双点划线所示,电源线80以握把7为始点,绕个圈而着地,故不妨碍使用者的脚边,使得使用方便。且爪部18也可用不同于握把7的其他构件来构成。
依据本发明,在吸入构件上设有行走用轮子,而在吸尘器本体装在支柱用管上的状态下,可通过吸入构件的轮子来使吸尘器本体行走,故可提高扫除作业性,且改善自支柱用管取下的状态的吸尘器本体的外观。
在竖立的使用状态,通过防止承受吸尘器本体的重量的旋转弯头相对于吸入构件的转动,而由于转动方向的力不会施加于握持握把的手,故使操作容易。
在自支柱用管取下吸尘器本体的状态时,通过允许旋转弯头与旋转管之间的转动,而可将吸入构件推入至床下等的狭小间隙,故不会限制使用范围。
再者,依据本发明,由于使吸尘器本体对于支柱用管拆装容易,故更易于操作使用。
而且,在具有软管的电动吸尘器中,通过将软管保持构件的位置设置在吸尘器本体与支柱用管上侧的嵌合部分上方,而可使吸尘器本体相对于支柱用管拆装的中途,吸尘器本体的稳定性好。
此外,依据本发明,在竖立的使用状态下,软管不接触到使用者而可平顺地操作使用。且由于软管不会触及使用者,故使用者不会感到不舒服,可舒适地进行扫除。
权利要求
1.一种电动吸尘器,包括吸尘器本体、连接于吸尘器本体的软管、连接于软管的支柱用管以及连接于支柱用管的吸入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柱用管设有可分离地卡合于形成在吸尘器本体下面的后端的第一卡合部的第一卡止部,以及可分离地卡合于形成在吸尘器本体下面的前端的第二卡合部的第二卡止部。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吸尘器,其中所述支柱用管的第二卡止部可沿支柱用管的长度方向运动。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动吸尘器,其中所述支柱用管的第二卡止部的前端部分形成有随着远离该支柱用管而朝向上方倾斜的斜面。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动吸尘器,其中还具有将所述支柱用管的第二卡止部朝下方推压的推压装置。
全文摘要
一种电动吸尘器,包括吸尘器本体、连接于吸尘器本体的软管、连接于软管的支柱用管以及连接于支柱用管的吸入构件;所述支柱用管设有可分离地卡合于形成在吸尘器本体下面的后端的第一卡合部的第一卡止部,以及可分离地卡合于形成在吸尘器本体下面的前端的第二卡合部的第二卡止部。由于通过吸入构件的轮子而使吸尘器本体行走,故可提高扫除作业性。又可改善自支柱用管取下的状态的吸尘器本体的外观。
文档编号A47L5/32GK1582836SQ0310339
公开日2005年2月23日 申请日期1998年6月23日 优先权日1997年6月23日
发明者吉见和好, 米田勋, 末次直树 申请人:三洋电机株式会社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