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铰链式膝关节假体的利记博彩app

文档序号:1288286阅读:467来源:国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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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铰链式膝关节假体,包括嵌入股骨残肢骨髓腔的连接体和嵌入残肢骨骼并进行固定的圆柱体,所述圆柱体上段的外表面均匀开设四个螺孔,圆柱体的上表面开设有圆筒形凹槽,圆筒形凹槽的中心位置设置与圆柱体组成为一体式结构的连接体,所述连接体为圆锥台形,连接体的轴线与圆柱体的轴线重合。本实用新型提供的铰链式膝关节假体,使假体和残肢骨骼之间形成全方位固定,固定效果良好,从根本上解决现有铰链式膝关节假体松动和对近端残肢骨骼的损伤的问题。
【专利说明】 一种铰链式膝关节假体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属于医疗器械【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铰链式膝关节假体。
【背景技术】
[0002]铰链式膝关节假体由于设计和制造工艺简单,价格低廉,在外伤和肿瘤保肢治疗中应用较为普遍,但由于设计先天缺陷,在膝关节运动时,假体和近端肢体结合部由于剪力和杠杆作用,容易造成假体松动和对近端残肢骨骼的损伤。假体松动后需更换新假体或对原有假体翻新重新植入。具文献报道,膝关节假体翻新原因中55%是由于假体松动所致。更换新假体手术复杂,创伤大,费用高,且更换新假体后仍未解决原有的假体松动和对近端残肢骨骼的损伤的设计缺陷。而对损伤的近端残肢骨骼切除后残肢缩短,对原有残肢过短的患者不能进行手术。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铰链式膝关节假体,旨在解决现有技术中的铰链式膝关节假体易松动和易对近端残肢骨骼造成损伤的问题。
[0004]为实现本实用新型的目的,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0005]一种铰链式膝关节假体,其特殊之处在于,包括嵌入股骨残肢骨髓腔的连接体和嵌入残肢骨骼并进行固定的圆柱体,所述圆柱体上段的外表面均匀开设四个螺孔,圆柱体的上表面开设有圆筒形凹槽,圆筒形凹槽的中心位置设置与圆柱体组成为一体式结构的连接体,所述连接体为圆锥台形,连接体的轴线与圆柱体的轴线重合。
[0006]进一步,所述圆柱体的上方设置倒角。
[0007]进一步,圆柱体的下方延续与铰链式膝关节假体相连。
[0008]进一步,所述连接体和圆柱体的材质为钛合金、生物陶瓷或高分子合成材料。
[0009]本实用新型提供的铰链式膝关节假体,使假体和残肢骨骼之间形成全方位固定,固定效果良好,从根本上解决现有铰链式膝关节假体松动和对近端残肢骨骼的损伤的问题。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0]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0011]其中,1-连接体、2-圆柱体、3-螺孔、4-倒角。
【具体实施方式】
[0012]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0013]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铰链式膝关节假体,包括嵌入股骨残肢骨髓腔的连接体I和嵌入残肢骨骼并进行固定的圆柱体2,圆柱体2上段的外表面均匀开设四个螺孔3,圆柱体2的上表面开设有圆筒形凹槽,圆筒形凹槽的中心位置设置与圆柱体2组成为一体式结构的连接体1,所述连接体I为圆锥台形,连接体I的轴线与圆柱体2的
轴线重合。
[0014]圆柱体2的上方设置倒角4,倒角的设计能有效减轻假体边缘对肌肉、神经和血管的刺激和压迫。
[0015]连接体I和圆柱体2的材质为钛合金、生物陶瓷或高分子合成材料。
[0016]本实用新型的铰链式膝关节假体,设置有圆筒形凹槽,植入假体时将残肢骨骼嵌入圆筒形凹槽内并用螺丝进行固定,假体在与残肢骨骼连接处呈“圆柱口型”,假体的圆筒形凹槽和残肢骨骼之间使用骨水泥固定,使假体和残肢骨骼之间形成全方位固定,从根本上解决现有铰链式膝关节假体松动和对近端残肢骨骼造成损伤的问题。
[0017]以上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权利要求】
1.一种铰链式膝关节假体,其特征在于,包括嵌入股骨残肢骨髓腔的连接体(I)和嵌入残肢骨骼并进行固定的圆柱体(2),所述圆柱体(2)上段的外表面均匀开设四个螺孔(3),圆柱体(2)的上表面开设有圆筒形凹槽,圆筒形凹槽的中心位置设置与圆柱体(2)组成为一体式结构的连接体(I),所述连接体(I)为圆锥台形,连接体(I)的轴线与圆柱体(2)的轴线重合。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铰链式膝关节假体,其特征在于,所述圆柱体(2)的上方设置倒角⑷。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铰链式膝关节假体,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体(I)和圆柱体(2)的材质为钛合金、生物陶瓷或高分子合成材料。
【文档编号】A61F2/38GK203634334SQ201320798347
【公开日】2014年6月11日 申请日期:2013年12月9日 优先权日:2013年12月9日
【发明者】张洲, 张乐石, 张军, 张红杰, 于志坚, 朱平, 王晓强, 代晓峰, 陈钧, 李宛君, 宋峰 申请人:张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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