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治疗深Ⅱ度烧伤的药膏的利记博彩app

文档序号:1270582阅读:406来源:国知局
一种治疗深Ⅱ度烧伤的药膏的利记博彩app
【专利摘要】本发明涉及一种治疗烧伤的药物,具体为一种治疗深Ⅱ度烧伤的药膏,解决现有治疗深度烧伤的药物存在疗效不佳、愈合慢、需要植皮等问题,由下列重量份数的药物制成:熟鸡蛋黄5~10份、磺胺嘧啶银5~10份、蜂蜜2~5份、凡士林10~20份;将上述药物按重量比混合,搅拌均匀,即得药膏。具有止痛止血速度快、抗感染作用强、收敛生肌效果显著、疗程短、操作简单、使用方便、不受条件限制,大面积烧伤不植皮,深度烧伤治愈后一般无肌肉收缩现象的显著优点,适用于各种烧伤。
【专利说明】一种治疗深II度烧伤的药膏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一种治疗烧伤的药物,具体为一种治疗深II度烧伤的药膏。
【背景技术】
[0002]很多烧伤、烫伤的患者非常痛苦,因治疗不当,久治不愈,有时危及生命,留下终身的疤痕,目前市场上治疗烧伤有各种药物有敷料、水剂、膏剂等,但许多药物大多疗效不理想,只能起到抗菌消炎、预防感染,对于去腐生肌的作用不强,因而对大面积烧伤、烫伤疗效不佳,而且愈合慢,常常久治不愈,不仅治疗疗程长,而且不能去除疤痕。另外,现在很多省级大医院对深II度烧伤的治疗一般都需要植皮,患者还需经受植皮的痛苦,给患者以后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不便,或因治愈后常出现疤痕增生和肌肉收缩现象,影响患者的肢体活动。

【发明内容】

[0003]本发明为了解决现有治疗深度烧伤的药物存在疗效不佳、愈合慢、需要植皮等问题,提供一种治疗深II度烧伤的药膏。
[0004]本发明是采用如下技术方案实现的:一种治疗深II度烧伤的药膏,由下列重量份数的药物制成:熟鸡蛋黄5~10份、磺胺嘧啶银5~10份、蜂蜜2~5份、凡士林10~20份;将上述药物按重量比混合,搅拌均匀,即得药膏。
[0005]上述药物中,熟鸡蛋黄具有止痛、止血、消肿、补血的功效;磺胺嘧啶银可控制烧烫伤创面感染,还可促使创面干燥、结痂和促进愈合,具有抗菌作用与收敛作用;蜂蜜有助于愈合伤口,蜂蜜可以从基本的循环吸取流体,提供一个潮湿的环境和局部营养而增强组织生长,蜂蜜也能清除伤口周围的坏死组织,让健康组织生长,具有生肌的功效;凡士林可以防止创伤局部感染,也有缓解疼痛的作用。
[0006]使用方法为:用生理盐水简单清洗创面后,把本发明所述药膏涂抹在创面上,然后用纱布包扎,1-3天换药一次。
[0007]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止痛快:烧烫伤后用该药3~5分钟止痛,减轻患者痛苦,疗程短:1度烧烫伤一次性治愈;浅II度烧烫伤3~5天治愈;深II度烧烫伤10~15天治愈;尤其针对于深II度烧烫伤,该药能促进肉芽生长并使其上皮快,所以无需植皮,能抑制肌成纤维细胞的形成,所以可防止疤痕的生成。具有止痛止血速度快、抗感染作用强、收敛生肌效果显著、疗程短、操作简单、使用方便、不受条件限制,大面积烧伤不植皮,深度烧伤治愈后一般无肌肉收缩现象的显著优点,适用于各种烧伤。
[0008]为了进一步说明本发明所述药膏的疗效, 申请人:根据多年的临床治疗病例,其疗效总结如下:
选取部分病例100例,
其中有开水烫伤的55例、汽油烧伤的有20例、其他烫伤、烧伤的有25例,其中I度烧、烫伤:病变较强,只损表皮,微肿、微红、微痛,可直接将药膏涂于创面,厚度薄于1毫米,用无菌纱布包扎,一次治愈;浅11度烧、烫伤(又称水泡性烧伤):红肿明显,有大小不一的水泡形成,把水泡剪破。保留泡皮,药膏涂在无菌纱布上,厚度薄于1毫米,贴在创面包扎,24小时换药一次,3~5天治愈;深II度烧、烫伤:局部肿胀,去除坏死皮后创面呈白色,感觉迟钝,药膏涂在无菌纱布上,厚度薄于1毫米,贴在创面包扎,24小时换药一次,10~15天治愈;以上各病例都被治愈,治愈率达到100%。
【具体实施方式】[0009]实施例1:每份为1克
一种治疗深II度烧伤的药膏,由下列重量份数的药物制成:
熟鸡蛋黄5份、磺胺嘧啶银5份、蜂蜜2份、凡士林10份;将上述药物按重量比混合,搅拌均匀,即得药膏。
[0010]实施例2:每份为1斤
一种治疗深II度烧伤的药膏,由下列重量份数的药物制成:
熟鸡蛋黄10份、磺胺嘧啶银10份、蜂蜜5份、凡士林20份;将上述药物按重量比混合,搅拌均匀,即得药膏。
[0011]实施例3:每份为1千克
一种治疗深II度烧伤的药膏,由下列重量份数的药物制成:
熟鸡蛋黄6份、磺胺嘧啶银8份、蜂蜜4份、凡士林15份;将上述药物按重量比混合,搅拌均匀,即得药膏。
【权利要求】
1.一种治疗深II度烧伤的药膏,其特征是由下列重量份数的药物制成:熟鸡蛋黄5~10份、磺胺嘧啶银5~10份、蜂蜜2~5份、凡士林10~20份;将上述药物按重量比混合,搅拌均匀,即得药膏。`
【文档编号】A61K9/06GK103655629SQ201310606270
【公开日】2014年3月26日 申请日期:2013年11月26日 优先权日:2013年11月26日
【发明者】朱英查 申请人:朱英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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