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可完全回收再使用并具安全性的伞的利记博彩app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伞,尤指一种以同一种热塑性复合材料配合简单化构造所制成而具有便于完全回收、轻量化、经久耐用、并便于制造的可完全回收再使用并具安全性的伞。
伞为一种可便于携带以用于遮阳、遮雨或挡雪之器具。传统雨伞之构造及缺点兹略分述如下(1)木制伞骨之雨伞,其伞骨虽为防锈,惟容易吸湿损坏、强度不足而经济价值不高;(2)铁制伞骨之雨伞,其伞骨容易腐蚀、生锈、导电、重量重,因而不耐用、使用安全性低、携带负担重且经济价值不高;(3)铝管制伞骨之雨伞,其伞骨制造成本高、易导电、外形色彩较无多样化;(4)由部份金属、木材组合而成伞骨之雨伞,其伞骨则具有易腐蚀、吸湿且容易损坏之缺点。
雨伞工业在最近之发展如下所述(1)有人使用塑料射出成形制造生产伞骨,惟因冷却收缩产生凹陷外观不良、模具费用昂贵且强度不足等问题无法圆满克服,因而无法继续发展而作罢。
(2)有人使用纤维补强、塑料射出成形方法制造伞骨;惟亦因外观不良而且其结合件(joint parts)及中蝶(dabo)使用金属而易于生锈腐蚀;金属件与塑料结合部须再后加工固定结合,而甚为费时。因此该种习知技术方式亦不易实施,而不具经济价值。
(3)有人使用纤维强化热固性树脂(FRP)制造伞骨,而结合件(joint parts)如中蝶(dabo)、上固定环及中间可动环使用热塑性树脂射出成形或金属材料制成。该种习知技术也因不同材料之间之接合介面问题而无法将结合件简便固定于伞骨,而必须后加工设凹槽(洞)或暗榫,再使用固定结合模具二次射出结合;因而成形极费时、成本提高、产量无法提升。
此外,一九九六年全球将实施国际环境管理标准ISO-14000。若雨伞使用过久破损必须丢弃所造成之废弃物不易回收再使用,则该种两伞将难以符合该种环保标准,亦难被全球市场所认同。
举例而言,台湾专利公告第233435号使用U形铁环外覆于FRP(纤维强化热固性树脂),再后加工形成凹槽并制造固定结合模具二次射出,以结合伞骨和各结合件(joint parts);其制造费时、成本高、金属结合件易腐蚀、金属件因与FRP介面不同而易于脱落、且热固性树脂无法回收而存在有诸多缺点。
台湾专利公告第211666号,其伞主骨、伞支撑骨、伞支骨由热固性复合材料制成,而枢接件(或接合件)由塑料射出成形。由于热固性伞骨与热塑性接合件介面不同(树脂系统不同,故极难接合),固定接合困难。因此必须后加工开设一极小凹洞,再将之置入模具内二次射出结合固定。其制造费时,加工成本高,并且伞主骨、伞支撑骨、伞支骨为热固性复合材料制成而无法回收污染环境。
台湾专利公告第227098号所揭露之“FRP伞骨枢接件之改良构造”,其伞主骨、伞支撑骨、伞支骨为热固性复合材料制成,惟须后加工设灌胶孔和枢接件(热塑性)结合固定;因此制造费时,成本高;而且由于两者介面不同;常有脱落、结合不易之问题,且热固性复合材料亦无法回收再利用。
日本专利意开昭59-23046,其伞主骨、伞支撑骨、伞支骨皆使用热固性复合材料,而中蝶(dabo)使用金属件枢接。因金属易生锈腐蚀、热固性复合材料无法回收再使用,且因介面不同所产生之易脱落现象,故存在诸多不实用之问题。
美国专利第5069237号所揭露之可丢弃式雨伞,其伞主骨之各种插销(pin)使用PVC(聚氯乙烯)材质,伞支骨及补强肋使用PE(聚乙烯)塑料或金属制造,伞布使用PE材质;该专利具有如下缺点(1)PVC于制造加工、接合熔合及熔融回收时,会产生有毒的氯化合物而有害人体健康并严重破坏臭氧层;(2)金属易腐蚀生锈影响伞具外观;(3)使用不同材质,使零件之间因介面问题而固定结合困难费时且易于脱落;(4)回收困难。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为提供一种可完全回收再使用并具安全性的伞,整支伞均使用同一种类热塑复合材料制成,故于回收时,不须拆卸、分离分类零件而极容易完全回收,无污染环境之虞。并且其构造配合使用无机纤维补强材料而不导电,故可在下雨天打雷时不致遭雷击;而且伞布、伞骨、伞支撑骨之纤维含浸热塑性树脂内混有萤光粉,故可在夜间行走时提高安全性。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可完全回收再使用并具安全性的伞,包含伞主骨、伞支骨、伞支撑骨、上固定环、中间可活动环、结合件、中蝶及伞布;其中上固定环固设于伞主骨近顶端处;中间可活动环滑动地套设于伞主骨;伞支骨之一端藉结合件枢接于上固定环;伞支撑骨之二端各套固一结合件,其一端以结合件枢接于中间可活动环,另一端以结合件配合中蝶而枢接于伞支骨;其特征在于所有元件,包括伞主骨、伞支骨、伞支撑骨、上固定环、中间可活动环、中蝶、结合件、伞布,均由同一种热塑复合材料制成;其中伞主骨、伞支骨、伞支撑骨是由连续性纤维编织含浸热塑性树脂拉挤成型之管材或棒材所制成。
所述的可完全回收再使用并具安全性的伞,其特征在于其中上固定环成中空套管状,其下端形成为底凸缘,该底凸缘上形成若干均匀间隔的直槽与一横向环槽。
所述的可完全回收再使用并具安全性的伞,其特征在于其中中间可活动环成中空套管状并具有一顶凸缘,其上形成有若干均匀间隔之直槽与一横向环槽。
所述的可完全回收再使用并具安全性的伞,其特征在于其中中蝶是成中空套管状并具有一横向凸伸部,该凸伸部具有一贯穿孔。
所述的可完全回收再使用并具安全性的伞,其特征在于其中之结合件成套管状,其一端有枢接孔,套设于伞支骨或伞支撑骨末端。
所述的可完全回收再使用并具安全性的伞,其特征在于其中套设于伞支撑骨一端之结合件与套设在伞支骨之中蝶,藉一插销穿过中蝶贯穿孔与结合件枢接孔,而枢接在一起。
所述的可完全回收再使用并具安全性的伞,其特征在于其中上固定环、结合件或中蝶是藉粘接剂或加热融合而固定接著于伞主骨、伞支骨或伞支撑骨。
所述的可完全回收再使用并具安全性的伞,其特征在于其中制成伞布、伞主骨、伞支骨或伞支撑骨之热塑性复合材料中掺有萤光粉。
本实用新型的效果是在雨伞使用很久或已损坏而必须丢弃时,由于本实用新型的整支雨伞均为同一种热塑性树脂材料制成,而无其他不同种类塑料、金属或其他材料;因此无须先予分解、分类,即可予以完全融解回收,尤为方便。
本创作之伞在制造时,可将萤光粉加入制造伞骨或伞布之热塑性树脂材料中,使伞布或伞骨在夜间可以发出萤光,以提高伞之夜间使用安全性。此外,由于整支伞均为不导电之材料(热塑性复合材料)制成,故可防止雷击,提高雨天使用安全性。
由于本创作之伞为经纤维编织补强之热塑性复合材料所制成,其不但具有充分之结构强度,亦可明显降低伞之重量,以提高使用方便性。再者,本创作未使用任何金属零件且耐腐蚀,故可提高伞之使用寿命。
本创作是一种重量轻、结构强度佳并便于制造且经久耐用之伞,该伞整体结构皆使用相同种类之热塑性树脂含浸纤维,使各分离元件在接合时(例如使用粘接剂、加热融合、固定结合模具射出塑料结合),不致因介面相容问题而容易脱落,而不须后加工;以提高伞之制造方便性与增长使用寿命;而且其使用经过结构设计了各种编织角度之连续性之纤维含浸热塑性树脂而制成,使之具有充分之结构强度并轻量化(重量约为铜之1/3,约为热硬化性树脂之1/2),并可快速生产、成本低廉、兼具优美外观。
本创作之其他目的、构造、特点、成效及详细技术内容,将配合如下图式之说明,而可有更详细明确之了解。
图示说明
图1是本创作之可完全回收再使用并具安全性之伞之整体侧向构造示意图;图2是本创作之伞之上固定环之立体构造图,显示上固定环套固于伞主骨近顶端处;图3是本创作之伞之伞支骨与伞支撑骨之立体构造示意图,显示伞支骨与伞支撑骨藉中蝶而结合之构造;图4是本创作之伞之中间可活动环之立体构造示意图,显示其套设在伞主骨上之情形;图5是用以制造本创作伞骨之由具各种编织角度强化纤维热塑性树脂(P.P)拉挤成型之流程示意图。
如
图1所示,本创作之可完全回收再使用并具安全性之伞(1)主要包含伞主骨(2)、伞支骨(3)、伞支撑骨(4)、上固定环(5)、中间可活动环(6)、中蝶(7)、结合件(8)、与伞布(未示)。其中伞主骨(2)大致成细长杆状。上固定环(5)(如图2所示)成中空套筒状,其上端为管部(51)而其下端形成为底凸缘(52),该底凸缘(52)周围形成一横向环槽(53)与若干均匀间隔之直槽(54),该上固定环(5)恰可套设固定于伞主骨(2)之近上端处。
如
图1、2、3所示,伞支骨(3)成纤细条状,其一端以结合件(8)枢接于上固定环(5),而另一端则以末端件(9)结合固定伞布(未示)。结合件(8)具有一套管部(81)并于其末端形成有枢接孔(82),可将套管部(51)插套于伞支骨(3)一端,并以枢接孔(82)插入上固定环(5)之直槽(54)以热塑性材料之细纤圈固枢接于上固定环(5)。伞支撑骨(4)亦成纤细条状,其一端以结合件(8)枢接于中间可活动环(6),而另一端则以中蝶(7)配合结合件(8)而枢接于伞支骨(3)。中蝶(7)成套管状,其中段形成有凸伸部(71)并在该凸伸部(71)形成一横向贯穿孔(72)。该中蝶(7)恰可套固于伞支骨(3)。
如图3所示,结合于伞支撑骨(4)之结合件(8)与插套于伞支骨(3)之结合件(8)相同,均具有一套管部(81)与枢接孔(82),并可套固于伞支撑骨(4)之两端。套固于伞支撑骨(4)之一端之结合件(8)以热塑性复合材料制成之固定销(9)穿过结合件(8)之枢接孔(82)及中蝶(7)之贯穿孔(72)而枢接于伞支骨(3)。
如
图1、4所示,中间可活动环(6)成中空套管状,可滑动地套设于伞主骨(2);其下端为管部(61),上端为顶凸缘(62);该顶凸缘(62)成适当间隔设有若干直槽(63),并具有一横向环槽(64)横向穿过各直槽(63)。如
图1、3、4所示,套设于伞支撑骨(4)另一端之结合件(8)恰可使其末端枢接孔(82)插入中间可活动环(6)之直槽(63)并以热塑性塑料细绳(未示)穿过各结合件(8)之枢接孔(82)并环绕固定于中间可活动环(6),而枢接于中间可活动环(6)。中间可活动环(6)之管部(61)形成一直向卡合槽(65),该卡合槽(65)可与一弹性凸设于伞主骨(2)之固定卡榫(21),以将该伞维持于撑开状态。
本创作之所有零件,例如伞主骨(2)、伞支骨(3)、伞支撑骨(4)、上固定环(5)、中间可活动环(6)、结合件(8),中蝶(7)…等等,均是由同一种热塑性复合材料制成。其中伞主骨(2)、伞支骨(3)、伞支撑骨(4)均是以经过结构设计之各种编织角度之强化无机纤维含浸热塑性树脂(P.P)拉挤成形而成。
如图5所示,在制造具有编织无机纤维含浸热塑性树脂管材或棒材时,无机纤维束(F)是安放在纤维架(A)上。纤维架(A)上设有张力控制器(未示)控制每束纤维张力,使其具有相同之张力。纤维束(F)经过纤维导槽(B)(C),再经多重编织机(D)织成各种角度之多层管状纤维织物(T)。该多层管状纤维织物(T)再经过押出机(E)押出熔融热塑性树脂含浸纤维织物(FRTP)再经多组模头(M)成形为各种管径之热塑性复合材料管材(FRTP)。该管材经模头出口冷却并由履带式拉出设备(H)拉出,经测量器(G)计算,再经切刀(J)切断而成预定管径之具有无机纤维编织含浸塑性树脂之管材,以制成不同管径的伞主骨、伞支骨及伞支撑骨。
上固定环(5)、中间可活动环(6)、中蝶(7)、结合件(8)、末端件(9)、固定卡榫(21)及插销(P)亦使用相同种类之热塑性复合材料制成。因此中蝶(7)之形状构造可予简化成套管状,而可简便套设于伞支骨(3)并利用粘接剂或加热融合接著固定,而不致因介面不相容之问题而产生脱落,亦不必再后加工及固定结合模具射出塑料结合,故方便于制造组合。
结合件(8)是可制成相同之形状构造,以便于制造。各结合件(8)可直接套于伞支骨(3)或伞支撑骨(4)并以热融合或粘接剂予以固定。由于结合件(8)与伞支骨(3)、伞支撑骨(4)均为同一种类之热塑性树脂材料制成,因此无界面不相容所产生容易脱落之问题,并因而使构造可以简单化。
权利要求1.一种可完全回收再使用并具安全性的伞,包含伞主骨、伞支骨、伞支撑骨、上固定环、中间可活动环、结合件、中蝶及伞布;其中上固定环固设于伞主骨近顶端处;中间可活动环滑动地套设于伞主骨;伞支骨之一端藉结合件枢接于上固定环;伞支撑骨之二端各套固一结合件,其一端以结合件枢接于中间可活动环,另一端以结合件配合中蝶而枢接于伞支骨;其特征在于所有元件,包括伞主骨、伞支骨、伞支撑骨、上固定环、中间可活动环、中蝶、结合件、伞布,均由同一种热塑复合材料制成;其中伞主骨、伞支骨、伞支撑骨是由连续性纤维编织含浸热塑性树脂拉挤成型之管材或棒材所制成。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完全回收再使用并具安全性的伞,其特征在于其中上固定环成中空套管状,其下端形成为底凸缘,该底凸缘上形成若干均匀间隔的直槽与一横向环槽。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完全回收再使用并具安全性的伞,其特征在于其中中间可活动环成中空套管状并具有一顶凸缘,其上形成有若干均匀间隔之直槽与一横向环槽。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完全回收再使用并具安全性的伞,其特征在于其中中蝶是成中空套管状并具有一横向凸伸部,该凸伸部具有一贯穿孔。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完全回收再使用并具安全性的伞,其特征在于其中之结合件成套管状,其一端有枢接孔,套设于伞支骨或伞支撑骨末端。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完全回收再使用并具安全性的伞,其特征在于其中套设于伞支撑骨一端之结合件与套设在伞支骨之中蝶,藉一插销穿过中蝶贯穿孔与结合件枢接孔,而枢接在一起。
7.根据权利要求2或4或5所述的可完全回收再使用并具安全性的伞,其特征在于其中上固定环、结合件或中蝶是藉粘接剂或加热融合而固定接著于伞主骨、伞支骨或伞支撑骨。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完全回收再使用并具安全性的伞,其特征在于其中制成伞布、伞主骨、伞支骨或伞支撑骨之热塑性复合材料中掺有萤光粉。
专利摘要一种可完全回收再使用并具安全性的伞,包含有伞主骨、伞支骨、伞支撑骨、中间可活动环、上固定环、中蝶、结合件及伞布;伞支骨藉结合件而枢接于上固定环;中间可活动环套设于伞主骨成可自由滑动状;伞布藉结合件张设于伞支骨上;其特征为伞主骨、伞支撑骨、伞支骨、上固定环、中间可活动环、结合件、伞布、中蝶是使用同一种热塑性复合材料制成,使伞不但轻并具有足够之机械强度、并可完全回收再使用且具有安全性。
文档编号A45B25/06GK2267682SQ9621423
公开日1997年11月19日 申请日期1996年6月28日 优先权日1996年6月28日
发明者黄廷垣 申请人:黄廷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