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伞收纳筒的利记博彩app

文档序号:753749阅读:186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折伞收纳筒的利记博彩app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折伞收纳筒,特别是在收纳筒的筒壁上设有透视窗的折伞收纳筒。
背景技术
为方便收纳,习用的折伞都会附加一个伞套,以便折伞不使用时可套置收纳于伞套内。伞套通常以与折伞伞面具有相同花色的软质布料车缝制成。上述伞套不但具有收纳功能,且由伞套所呈现之花色即可知道伞面之花色,可使消费者方便选购。然而,由于上述伞套是由软质布料车缝制成,因此除了很容易损坏外,尤其不具防水、集水效果,无法在雨天提供使用,从而造成使用上之不便。另一种习用的折伞收纳筒如图一、图二所示,其包含有一筒体10及一筒盖20 ;其中,筒体10为一可提供折伞30收纳套入其中之筒体,筒盖20是结合于折伞30 —端并兼做伞柄使用,折伞30在套入筒体10后,筒盖20且可密合的盖设于筒体10上。上述习用折伞收纳筒,虽然具有收纳功能,且具有防水、集水效果,方便雨天使用,但由于筒体10是由不透明的塑胶材质所成型,无法透视收纳于其中的折伞伞面花色,因此将造成消费者选购的不方便。
发明内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之一在于针对上述习用折伞收纳筒所存在的缺陷予以改善,提供一种可以透视收纳于其中的折伞伞面花色,以方便消费者选购的折伞收纳筒。本实用新型的另一目的在于藉由从收纳筒外面可透视呈现伞面之花色,提供一种有助于提高商品外观美观性的折伞收纳筒。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为折伞收纳筒,包含有一筒体及一筒盖;其中,筒体为一可提供折伞收纳套入其中之筒体,筒盖可结合于折伞一端并兼作伞柄使用,折伞在套入筒体后,筒盖可密合的盖设于筒体上;筒体上至少设有一截可透视壁或一局部的透视窗,从可透视筒壁或局部的透视窗可透视收纳于筒体内的折伞伞面花色。籍由上述折伞收纳筒的筒体上的可透视壁或局部的透视窗,可透视收纳于筒体内的折伞伞面花色,使消费者能够方便选购,并有助于提高商品外观美观性。较好的方案为筒体底部以可装卸的方式结合有一照明灯具,以提供照明使用。另一较好的方案为筒盖内设有一容置室,且设有一连通外面的孔及一可盖设于孔上的盖。容置室内可装填芳香剂,以提供随身之芳香使用。更好的方案为容置室内填设有海绵,能吸附芳香剂。

图1是习用折伞收纳筒之分解立体图;图2是习用折伞收纳筒之组合立体图;[0013]图3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折伞收纳筒之分解立体图;图4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折伞收纳筒之组合立体图;图5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折伞收纳筒之前视图;图6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二折伞收纳筒之前视图;图7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三折伞收纳筒之立体图;图8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三折伞收纳筒之剖视图。
以下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
对本实用新型予以详细说明。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一参考图3、图4和图5,折伞收纳筒包含有一筒体40及一筒盖50。其中,筒体40为一可提供折伞60收纳套入其中的筒体,筒盖50是结合于折伞60 —端并兼做伞柄使用,折伞60在套入筒体40后,筒盖50且可密合的盖设于筒体40上。上述构造与习用折伞收纳筒大同小异,且由于其并非本实用新型为改善习用技术的重点,因此于此不再赘述。本实施例为达到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所选用的技术手段及其构造特征在于如图3、图4和图5所示,筒体40至少有一截为可透视筒壁41,由该可透视筒壁41 可透视收纳于筒体40内之折伞伞面花色,可以使消费者方便选购。为提高商品的美观性与趣味性,在本实施例中,该筒盖50被设计成一狮头形状, 虽然如此,但该筒盖50的形状并不被限制。实施例二如图6所示,本实施例折伞收纳筒与实施例一折伞收纳筒的结构基本相同,不同之处在于可透视筒壁41为设于筒体40上之一局部的透视窗42。实施例三如图7、图8所示,本实施例折伞收纳筒与实施例一基本相同,不同之处在于进一步于筒体40底部结合有一照明灯具70,以提供照明使用;还进一步于筒盖50内设有一容置室51,且设有一连通外面的孔52,并设有一可盖设于孔52上的盖53。容置室51可装填芳香剂,以提供随身之芳香使用。承上述,较优选的是在容置室51内填设有海绵54,用以吸附芳香剂。从以上所述各实施例及图可知,本实用新型折伞收纳筒主要是于筒体40上至少设有一截可透视筒壁41或一局部的透视窗42,而藉由从该可透视筒壁41或局部的透视窗 42可透视收纳于筒体40内的折伞伞面花色,以方便消费者选购;同时,由于伞面的花色可由该可透视筒壁41或局部的透视窗42呈现,因此亦将有助于提高商品外观美观性。又,本实用新型可藉由筒体40底部所设之照明灯具70,以提供照明之方便,且藉由筒盖50内可容装芳香剂,而可提供随身之芳香气味,进而可提高商品之使用多样性。以上各实施例主要为用于举例说明本实用新型,并不能以之限定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举凡依本实用新型说明书及权利要求所为之等效变化或修饰,皆应属于本实用新型所涵盖之保护范围。
权利要求1.折伞收纳筒,包含有一筒体及一筒盖;其中,所述筒体为一可提供折伞收纳套入其中之筒体,所述筒盖可结合于折伞一端并兼作伞柄使用,折伞在套入所述筒体后,所述筒盖可密合的盖设于所述筒体上;其特征在于所述筒体上至少设有一截可透视壁或一局部的透视窗,从所述可透视筒壁或局部的透视窗可透视收纳于所述筒体内的折伞伞面花色。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折伞收纳筒,其特征在于所述筒体底部以可装卸的方式结合有一照明灯具。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折伞收纳筒,其特征在于所述筒盖内设有一容置室,且设有一连通外面的孔及一可盖设于所述孔上的盖。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折伞收纳筒,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置室内填设有海绵。
专利摘要折伞收纳筒,包含有一筒体及一筒盖;其中,筒体为一可提供折伞收纳套入其中之筒体,筒盖可结合于折伞一端并兼作伞柄使用,折伞在套入筒体后,筒盖可密合的盖设于筒体上;筒体上至少设有一截可透视壁或一局部的透视窗,从可透视筒壁或局部的透视窗可透视收纳于筒体内的折伞伞面花色。不但可使消费者方便选购,并有助于提高商品外观美观性。
文档编号A45B25/00GK202026977SQ20112012813
公开日2011年11月9日 申请日期2011年4月27日 优先权日2011年2月17日
发明者杨世旭 申请人:杨世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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