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固体戒烟器的利记博彩app

文档序号:614619阅读:476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精华固体戒烟器的利记博彩app
技术领域
本发明是一种可供人含在嘴里抽吸、取代普通香烟之戒烟器。
香烟对人体的危害已早为大众所知。虽目前市场上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戒烟方法,但对那些烟瘾者却很难见效。究其原因,是因为抽烟具有提神醒脑的作用。长期吸烟者会对香烟形成依赖性、要断掉这种“依赖性”是比较难办到的。
本发明的任务就是提供一种可供人含在嘴里抽吸、能够取代普通香烟之戒烟器。
本发明的戒烟器,主要由吸嘴和填装有碎颗粒状精华固体的套管组成。连接在套管后端头上的吸嘴防止了戒烟器含在吸里抽吸时口水及湿气往套管里侵入。套管内前端和后端的过滤物一来可阻止套管内碎颗粒状的精华固体从进气孔和吸气孔漏出,二来经过它的过滤,抽时会使人感到味更纯正。
本发明的戒烟器套管内填装的精华固体为采用若干种具有一定挥发性、对人体健康有益的中草药材(如五参三香、麦饭石、薄荷等)及其提取出来的有效物质成分配制而成的碎颗粒状的固体,该精华固体在空气中受热便会自然溶解,同时释放出一种这些中草药材所固有的带有清凉、浓香混合气味的气体。当人们将本发明的戒烟器含在嘴里抽吸时,由于空气中有更多的热量被带入戒烟器的套管内,因而,套管内的精华固体便会更快溶解,释放出更多带有清凉、浓香混合气味的气体,该较浓郁的特有气体被人吸入肺腑后,便会使人感到精神振奋。所以,当人烟瘾发作时,只要抽吸本发明的精华固体戒烟器,便根本不会思念香烟,从而达到戒烟的目的。但本发明戒烟器内的精华固体的挥发性是有一定期限的,通常在正常抽吸的情况下,可抽吸两周时间。
本发明的戒烟器与香烟相比,其优点在于戒烟器套管内填装的精华固体不含有任何对人体有害的物质成分,抽吸时不仅能够促进人的新陈代谢,而且还具有补贤健脑、止痰化咳、预防和治疗气管炎、肺癌、喉癌等多种疾病。
以下结合附图详细地说明本发明的一个具体实施例。


图1本发明的精华固体戒烟器沿其对称中心线的剖视图图2为戒烟器套管的一种结构图图3为戒烟器吸嘴的一种结构图由
图1所示,主要由吸嘴4和套管2组成的戒烟器,其吸嘴4通过紧配合连接在套管2的后端头上,与套管2成为一体。在套管2内前端和后端各有一个过滤物3和7,碎颗粒状的精华固体1填装在套管2内过滤物3和7之间。
为了防止外界空气中的湿气渗入至套管2里(以便使套管2内的精华固体1和过滤物3和7保持干燥),不影响抽吸时的气味浓度,在本发明中,套管2和吸嘴4选用无毒、隔湿、隔气好的材质(如硬质塑料、有机玻璃等)制造,过滤物3和7选用无毒、透气性良好的材质(如泡沫海棉)制造。
为了使戒烟器在抽吸时效果最佳,由图2和图3所示,套管2的进气孔直径和吸嘴4的吸气孔直径应为2毫米左右(因为孔径过小,抽时气流将不够流畅,孔径过大,抽时气味浓度要降低),填装在套管2内的精华固体容量应控制在套管2内有效空间体积的四分之三至三分之一之间。
此外,为了减少戒烟器在不吸时套管2内的精华固体产生不必要的挥发,戒烟器不吸时,可将其放入一个可打开,合上的密闭盒内,或将其装入一个类似于钢笔套之结构形状,由上下套5和6组成的外套里(如
图1所示),以便随身携带、随吸随取。
权利要求1.一种可供人含在嘴里抽、吸的戒烟器,由吸嘴(4)和填装有碎颗粒状固体(1)的套管(2)组成,吸嘴(4)连接在套管(2)的后端头,其特征是(a)另在套管(2)内的前端和后端各有一个过滤物(3)和(7),碎颗粒状固体(1)填装在套管(2)内过滤物(3)和(7)之间;(b)套管(2)内的碎颗粒状固体(1)为采用具有一定挥发性,对人体健康有益的中草药材及其提取出来的有效物质成份配制而成的所谓精华固体;(c)戒烟器不吸用时,可将其放入一个可打开、合上的密闭盒内,或将其装入一个由上、下套(5)和(6)组成的外套里。
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戒烟器,其特征是,制取精华固体(1)的中草药材可选用五参三香、麦饭石和薄荷。
3.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戒烟器,其特征是戒烟器套管(2)的进气孔直径和吸嘴(3)的吸气孔直径为2毫米左右,填装在套管(2)内的碎颗粒状精华固体体积为套管(2)内有效空间体积的四分之三至三分之一之间。
4.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戒烟器,其特征是套管(2)和吸嘴(4)最好选用无毒、隔湿、隔气好的材质制造,过滤物(3)和(7)应选用无毒、透气性良好的材质制造。
专利摘要本装置是一种可供人含在嘴里抽吸的戒烟器,由吸嘴和填装有碎颗粒状固体的套管组成,吸嘴连接在套管的后端头,其特征是在套管内前端和后端各有一个过滤物,碎颗粒状的固体填装在套管内过滤物之间。此外,该碎颗粒状固体为采用具有一定挥发性的中草药材及其有效提取物配制而成的,因而,戒烟器在抽吸时无需用火点燃且具有味纯、清凉、浓香之特点,并可促进人体身体健康、预防和治疗多种疾病。
文档编号A24B15/00GK2047887SQ882188
公开日1989年11月22日 申请日期1988年8月1日 优先权日1988年8月1日
发明者陈铭新, 杨麟 申请人:陈铭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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